当兵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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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体重标准是多少斤2023
2023年当兵体重标准最多不能超过72kg。
男性:身高165cm以下,体重不能超过49kg;身高165-170cm,体重不能超过52kg;身高171-175cm,体重不能超过56kg;身高176-180cm,体重不能超过60kg;身高181-185cm,体重不能超过64kg;身高186-190cm,体重不能超过68kg;身高191cm及以上,体重不能超过72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身高165cm以下,体重不能超过45kg;身高165-170cm,体重不能超过48kg;身高171-175cm,体重不能超过52kg;身高176-180cm,体重不能超过56kg;身高181-185cm,体重不能超过60kg;身高186-190cm,体重不能超过64kg;身高191cm及以上,体重不能超过68kg。
当兵体检的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注意饮食。体检前三天注意不要饮酒、不要吃高蛋白的食物,动物内脏也不要吃,比如猪肝,饮食要清淡。
2、衣服穿宽松一些。体检抽血需要把衣袖卷起来,紧身的衣袖不好卷,会让你把袖子脱掉,你也会很尴尬,所以在时间的时候,穿衣服也注意,选择宽松的,方便一些。
3、携带一瓶矿泉水。千万别小看一瓶矿泉水,到关键时候作用挺大的。体检尿液的时候,如果你没有尿意,你可以喝一些水,有利于排尿。所以提前准备好一瓶矿泉水,在没有尿意的时候救急。
4、抽血和做腹部B超之前不能进食。抽血之前是不能喝水也不能吃东西,喝水进食会影响化验结果,做腹部B超也是不能涨尿和进食的,需要空腹检查。
5、体检前一天22点前休息,禁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最好能洗个澡。
参军入伍体检标准
法律分析:身高标准: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
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体重标准: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_;
个别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当兵体检身高体重标准是多少
当兵体检身高体重标准为: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一、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警卫团、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二、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警卫团条件兵、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三、辅助检查
征兵体检心电图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5、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
6、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四、征兵体检腹部超声
(一)、合格标准
1、肝、胆、胰、脾、肾未见明显异常;
2、轻、中度脂肪肝(肝功能正常);
3、胆囊壁微小息肉和胆固醇结晶;
4、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不超过3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方肝肾囊肿和血管瘤直径不超过3厘米;
5、肝内钙化灶不超过3个,每个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单发肾钙化灶直径不超过1厘米;
6、肾错构瘤数量不超过2个,单个直径不超过1厘米;
7、肾盂宽不超过1厘米,输尿管不增宽;
8、妇科B超: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1厘米,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小于3厘米。
4至7条潜水、空降兵不合格。
(二)、下列情况不合格
1、恶性征象;
2、中度脂肪肝肝功能不正常,重度脂肪肝;
3、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
4、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
5、各类阳性结石,肾盂积水;
6、胆囊壁息肉直径超过5毫米;
7、妇科子宫肌瘤或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
五、其它问题
(一)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二)白癜风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1cm;非裸露部位每处直径不超过2cm,数量不超过两处的,合格。不明显影响军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不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试验阳性,根据需要做血联酶免疫定量检测,检查结果阳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术(含微创手术)或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六)霉菌性或滴虫性炎,不合格。
(七)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八)补入高原地区的兵员,心、肺及鼓膜应从严掌握。
(九)海军陆战队员,视力、鼓膜、鼻腔按潜水员标准执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合格。
(十一)包茎不影响功能的,合格。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以及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征兵体检标准体重
征兵体检的标准体重是身高减110,身高单位是cm,体重单位是kg。女性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0%、低于标准体重的15%。男性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30%、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想要入伍当兵的话,是需要通过严格的体检的。在《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都对应征人员的身高、体重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比如,应征公民的身高要求是男性身高要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要在158cm以上。且男性的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三十,也不能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
女性的体重则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百分之二十,不能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之十五。而标准体重则可以通过“身高(cm)﹣110=体重(kg)”的公式计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