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标准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老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做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执行馆陶县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立有关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展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示意本班学生参与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老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展有偿补课,不为对方供应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发动、变相发动学生参与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供应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展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加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试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抗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竭力协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安康成长、和谐开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和社会监视。
承诺人: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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