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二ΟXX年四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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