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称甲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辉盛管中管高效节能灯”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及使用情况等必要信息。 2、 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使用指导。 3、 甲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交货。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的必要信息,如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等信息。 2、 乙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货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全款提货。
五、产品交货
1、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及时发货,估计5日内送到乙方工地。
2、。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时则不受前款之约束。
六、产品验收
1、 当乙方收到货物后,须当面清点数量、检查是否有破损。如无差错须签收送货单;如有差错
或破损须当面向甲方安排的货运公司送货人员指出,并清点破损数量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无偿更换。产品验收后,乙方不能以数量不符和有破损再找甲方索赔。
七、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正常使用期限为18个月,如在产品售出后18个月内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损坏,只要灯管外观完好,甲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更换时乙方须提供损坏的产品。
2、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并具相同法律效应。
甲 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人民北路支行 电 话:0755-82847003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鹅公岭东门路191 号
合 同 章:
签 订 人:
日 期:
乙 方: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电 话: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
签 订 人:
日 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