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2号)》和校历的规定,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补4月6日(周五)的课。
请各单位、部门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值班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师生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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