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了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本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协议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学校教师应承担《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的有关责任。
2、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对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对学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教师只承担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安全问题。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
1、监护人应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督促子女遵守校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校,家长要监护好学生上学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4、监护人应教育子女不得擅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监护人在学生的节假日、寒暑假及考试后休息期间,每日应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时间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完全负责。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保存备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_____联系电话:_____
乙方签字: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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