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卖方即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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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
乙方 ( 买方即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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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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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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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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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因国内采购而签署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以国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乙方委托丙方即光大银行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承诺,在甲方、乙方符合丙方规定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条件的前提下,为甲方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即甲方的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获得丙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或核准,发生正常、合理国内信用证议付融资需求,并符合丙方相关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条件的情况下,丙方将予以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如果丙方认为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不符合丙方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贸易背景不真实等不能达到丙方要求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项下国内信用证议付业务。
第二条 本项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付息议付业务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与乙方商定同意就丙方在本协议做出的国内信用证议付承诺,每次在办理国内信用证议付时由乙方向丙方支付包括以下几项 :(1)议付利息;(2)议付手续费;(3)其它相关费用 等。议付手续费的金额为甲方与丙方商定的国内信用证议付金额的 ‰、利息为议付总金额X实际议付利率X议付天数/360天、其它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向丙方申请办理的所有国内信用证议付业务所产生的议付利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丙方可以无须事前通知乙方,可直接从乙方指定的账户扣划议付利息、手续费及相关费用。指定账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__,账号: 。乙方应在丙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应付利息、相关费用足额存入该账户。
如遇乙方指定账户资金不足,致使丙方产生垫付利息和相关费用,则乙方需向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息和相关费用。罚息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罚息计算区间为自丙方垫付之日起至乙方清偿日止。
在国内信用证议付项下,三方商定采取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乙方出具适用于一揽子综合授权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买方付息授权书》,每笔办理时,丙方可以直接依照本协议和授权书从上述账户中扣收相关利息及费用。
2、乙方出具适用于单笔授权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买方付息授权书》,就具体的国内证业务进行逐笔授权。
第五条 如本协议项下任何一笔国内信用证议付未获丙方有权审批部门批准或核准,则本协议对该笔议付不发生效力。甲方、乙方不得将本国内信用证买方付息议付协议挪作他用,如挪作他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丙方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授信协议》/《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及卖方押汇协议》,根据甲方提交的《国内信用证项下议付申请书》、《议付凭证》(如需)发放国内信用证议付款项。
一、本协议处于有效期内;
二、甲方的国内信用证议付申请获得丙方有权部门的审批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叁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或授权代理人 )
年 月 日
乙方 (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
( 或授权代理人 )
年 月 日
丙方 ( 公章 ) :
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
( 或授权代理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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