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医患沟通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关于医患沟通管理实施方案

索取号:EB 内容分类:其他 发布文号: 成文日期:2010-10-10

各病区、科室: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提高患者对诊疗过程及其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本院临床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医患沟通的时间

1.门急诊医师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包括初步诊断、拟做检查的临床意义、用药情况及可能的副反应、注意事项、具体复诊时间、随诊情况等),争取患者对诊疗过程的理解。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或留观病历中。

2.对住院治疗≧7天的患者,医生与患者或家属最少应沟通3次,即:入院后、上级医师查房诊疗计划确定后(住院期间沟通)、出院前48小时内。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沟通:急危重症及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时;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主要诊断、或治疗方案有重大变更时;使用贵重药品、大额度卫生耗材前;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麻醉前(由麻醉师填写“麻醉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特殊诊疗知情同意书);使用医保报销目录以外

的诊疗、药品、卫生材料及特殊检查前;病人或家属主动提出放弃治疗时;出现医患纠纷苗头时;纳入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人出现“变异”情况,需要退出路径管理时;其它需要及时沟通的特殊情况。

二、医患沟通的方式

在充分考虑患者隐私及保护?经治医师应及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拟施进一步检查措施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交流。

2.预防性沟通。在出现医疗纠纷苗头的情况时,科主任或高年资上级医师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并应作为重点交接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或不满情绪。

3.集体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能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如经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变换沟通者,即由其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进行沟通。

4.协调统一后沟通。在诊断不明或患者病情恶化时,沟通前科室内的医师之间、医护之间、护士之间要先进行集体讨论,统一认识后由高年资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在紧急特殊情况下,由在场的最高职称医师进行沟通。

三、医患沟通的内容

1.入院后沟通。医生接诊病人时,先向病人或家属进行自我介绍,并告知本医疗组或科室的上级医生姓名、职称等。病人入院时经过初步诊断后,即应与病人家属沟通。

讲明病人目前的情况及初步诊断,初步处理和可能需要进一步检查的项目和意义;临床路径准入评估结果;病情进展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临床路径管理“变异”处理和退出机制;同时对病人的一般情况及社会关系,委托人的基本情况予以了解;要求患方提供委托人,并签署委托书。当病情不允许与患者本人沟通时,应告知患者直系亲属或现场的其他人,并请家属签字确认。

2.住院期间(入院三??医师或手术者与家属及委托人进行沟通,沟通??步采取的诊疗计划或具体治疗措施。如系外科系统病人、且可以安排手术,则本次谈话即为术前谈话。

术前谈话尽量要求患方全部直系亲属、或其重要社会关系成员参与,由同一医师进行谈话,确保全部近家属获得同一信息,以防事后转告造成偏差。术前谈话内容包括疾病诊断名称、目前状态和手术适应症,拟施手术方案、麻醉方式(麻醉医师沟通)、各种手术和麻醉方式的大致过程及其利弊。医师可对手术施行后可能达到的效果进行经验性预测,告知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处理方法,但不能有意回避或诱导。

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应告知患者(近亲属)替代诊疗方案,但可以向患方推荐最合适的诊疗(手术)方案。在充分征求家属及病人意见后,再决定最终诊疗方案。

3.术后沟通。手术后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如实告知手术中情况,手术结果及术后的观察治疗方案,包括术后家属应配合做的工作及注意事项。手术标本必须向家属出示、并讲解。

4.特殊侵袭性检查治疗前沟通。若需进行特殊侵袭性检查、治疗,由经治医生或操作者与家属(委托人)进行沟通。沟通的内容为目前病人的情况,进行侵袭性检查治疗的项目名称、原因、适应症、操作方式、目的,侵袭性检查治疗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处理方法等。沟通时注意不能有意回避或诱导。操作完成后应及时如实告知检查治疗经过、结果及检查治疗后家属应做的配合工作及注意事项。

5.出院前沟通。在病人出院前48小时内,医师与病人(委托人)进行出院后的饮食起居、康复和功能锻炼、带药和服药方法、复诊时间、随诊情况等注意事项及其它相关事宜的交待,主要事项需记录在病历中(沟通记录单和出院录)。

四、医患沟通书证记录

每次沟通都应书面记录,填写医患沟通记录单。

医患沟通记录单排列于病程记录之后。记录内容包括沟通时间、地点、沟通对象、沟通内容、医患签字等。签字第一主体为患者本人,其次是其近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考虑到临床实际情况,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文字工作,对各种特殊诊疗操作,如:麻醉、输血、有创诊疗操作等“知情同意书”和详细的“术前谈话”记录可以认可为一次医患沟通记录,但医患沟通记录单不能代替病危病重通知书及术前谈话记录。

五、医患沟通的技巧

医患沟通时应体现诚信、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同情患者的原则。 多听病人或家属提问和诉说,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作出全面、准确的解释。

医师要随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动向、各项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已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及其原因、患者和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

留意沟通对象的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同时,医务人员要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沟通中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或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句,少用专业术语;不能完全期望患方立即接受病情事实和医生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主动介绍患方携带客观资料到上级医院先行咨询。

六、医患沟通评价

医患沟通记录作??系,并独立列为重点质控内容之一。

若因没有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将根据医院缺陷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七、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统一执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