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读《我与地坛》 胡正涛 编者记
富兰克林说过,关于读书,数量不是首要的,重要的是书的品质所引起的思索程度。的确如此,阅读时每每文字中腾跳的生命力量从我们的心灵呼啸而过,倾吐和分享自己的思考,便是一种自然成熟的欲求。
我相信没有精深的阅读,没有真正的偏爱,一个少年是不会在史铁生的散文中流连,并写下七篇读后感的。阅读散文就是要在我们已有的生活经验与作者独特的生命体验之间建立一种联接,让我们一起看看胡正涛是怎样用思索建立联接的吧。 壹
读《我与地坛》 ———
出生,是上帝交给我们的一个事实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
作者与地坛偏偏相遇在一个不适合不恰当的时候,这个时候,作者在狂妄的年龄本该做着少年的梦,却偏偏来到了这个早已被岁月冲刷了辉煌的古圆,也就是地坛。做着看见地坛的第一眼,我觉得应该像找到了知己——本都该是最辉煌的年纪,却做着一点也不狂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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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地坛,仿佛也是等待着他出生,等待着他低谷的时候,在一个最不恰当却又最合适的时候,闯入了作者的思绪。
作者来到地坛,是为了逃避,为了淡化自己的感情,然而,在这样一个破园子里,又怎由得安稳?只是,作者并不感到悲伤,而是愉悦,因为这地坛,似乎是他的知己一般。他可以整天没日没夜地在地坛逛“差不多它的每一米草地上都有过我的车轮印。”也可以说,地坛,是作者悲伤的载体,思绪的载体,同时也是他本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作者在地坛所想的,或者说地坛带给作者的,开始是对于生与死的思考“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作者意识到,自己的出生是一个事实,无法改变,也无法抹消。他毕竟已经活在了这,无论他肢体残废还是意识低沉,他都始终活在这个世上。“生”是个事实,而事实必有结果,而死亡,则是一定答案。对于生与死的思考,带给了他轻松与庆幸,他开始为他能生而活在这个世上而愉悦,开始思考怎么活着的问题。当作者再一次看到雨燕高歌,再一次思考雪地上孩童的脚印,再一次品味园中苍黑的古柏。他就会放弃思考,进而品味园中那股因自己的到来而独有的味道。这味道,才蕴含了作者的全部情感和意蕴,才使作者感到生,而有幸。作者想传递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他的悲伤,不仅仅是他的思考,还有愉悦,因为他有一个母亲。 贰
读《我与地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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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爱≠溺爱
——“反正我不能不让他出去,未来的日子是他自己的,在那园子里出了什么事,这苦难也只好我来承担。”
作者确实是一位无良心的人。他逃避,逃避的却是母亲的关心;他欲望,欲望的只是自己的成名;他思考,思考的却是自己生而死的意义。之后他的生活,与地坛息息相关。他发疯,去地坛,他混乱,去地坛,他无聊,也去地坛。而这时,文章就不仅仅是“我与地坛”了,而是,“我,母亲与地坛”。因为在这背后默默注视着他的,是一位母亲。
母亲深知自己的儿子缺失的是什么,烦恼的是什么。他最清楚自己儿子的脾气,却又不想不关心自己的儿子。像题记上面写的,母亲给足了儿子的自由,即使她知道放纵他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当时为了让儿子好过,还是忍住了自己的溺爱,将其转变成了一种“你所受的伤都由我来承担”的大爱。是啊,说服了自己的良心,但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身躯。他想远离,她却逼近。这样,母亲也成为了地坛的一个常客。这时,地坛的意义就被赋予得更加地重大了。它不仅仅继承了作者的喜怒哀怨,还被赋予了一种视为“母爱”的载体。母亲的形象就变得越发伟大。“他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到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母亲想见他,却又不想让他看见。这里面,蕴含着一种后悔的感情,因为母亲博大的心胸,认为她自己没有照顾好作者,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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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蕴含着一种纯粹的母爱。她知道该怎样给予作者应有的情绪,怎样让他发泄,又怎样让他醒悟。而她所承受的,就是她所说的“在园子里出的事都由我来承担”的一种后果。
作者对于母亲,也有无尽的忏悔。“莫非他来此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不该分享我的一点点快乐。”作者此生最大的遗恨,应该是愧对于母亲,她走的时候,才49岁,本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却走了。作者怎么想都是因为自己。他懊悔,懊悔被自己的意气冲昏了头脑,而不用这些发泄的时间去接收现实,去好好地疼爱母亲;他忏悔,忏悔自己做了那么多对不起母亲的事,他明明知道母亲在地坛后德灌木丛中干什么,却无动于衷;他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孝敬母亲,没有尊重母亲。总而言之,作者的后半生,是一个“悔”字。 我看《我与地坛》的第二章时,作者的笔触实实在在地叩击了我的内心,他真正地将对一位伟大母亲的思念变成了对母爱的赞颂,实实在在地让读者们感受到了内心深处曾悸动过的对于母爱的渴望与思念。也更体现出了作者写这篇文章的意义。 叁
读《我与地坛》 四季
这篇文章没有花篇幅来写到自己与母亲之间的事,却十分别致地描写了四季在作者眼里的形象。作者的眼光无疑是长远的,他以一天中的时间,乐器,园子的声响,景物,自己的心绪,艺术形式以及梦来比喻四季,一看是一段十分优美的文字,再一看,仿佛都是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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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绪。
园中的声响,园中的景物,都是作者所亲身经历过的,是独特的却又不失季节的特性。春天是哨声,响亮而长远;夏天是蝉声和取笑声,聒噪而热烈;秋天是风铃声,清脆而空灵;冬天是啄木声,空旷而单调。春天是摇荡的串串杨华;夏天是阴凉的苔藓石凳;秋天是古老的生锈大钟,冬天是暮年的麻雀。尝试着将这声音与画面组合起来,我发现最为消极的不是那个被人挂了“萧瑟”招牌的秋天,而是这个单调而又无聊的夏天。蝉的鸣叫,现于炎热的夏天,代表着身心的疲惫,蝉声自带单调,聒噪得让人厌烦,而树叶的取笑无疑是在嘲弄蝉的单调及无趣;苔藓石凳现于无人来往,寂寞而孤独,苔藓给人的一种沧桑而单调被突出了,阴凉的树荫又庇护这这个寂寞而又孤独的石凳,古老的苔藓,对应古老的大树,大树下的树荫更是久远的。 纵观这一副画面,处处对应着作者在盛年时的情绪。他作为蝉,只能自己嘤嘤叫唤,旁却满是树叶的嘲笑。它叫的聒噪,单调得让人乏味,或许是故意唱给树叶们听的。作者瘫痪时的生活无疑也是单调的,乏味的让人让人厌倦,甚至以为他是在跟生活作对。生活嘲弄他,他却偏偏要在这十面埋伏下,毅然地活下去。即使这人生是冗长单调而乏味的。而他作为一个石凳,凳上的苔藓是他饱经岁月洗礼的标志,同时,他也开始变得麻木了。而凳下的果皮,我认为象征着被遗弃,他被生活所遗弃;凳上的被坐皱报纸,象征着被无视,被这个时代所无视,被周围的人所无视。而在更外面的,是一层树荫,一层无论石凳怎么被打击,怎么被遗弃,怎么被无视,都依然在的树荫。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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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在这里已经很明显了,树荫,则是母亲;一片笼盖这无视,嘲弄,遗弃的树荫,则是母亲包容,无私,宽广的大爱!这石凳之所以“耀眼而灼人”,是因为有树荫的庇护,使石凳散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我还注意到了作者“以心绪对应的四季”。乍一看,似乎都是些消极的东西。春天人卧病,夏天人失恋,秋天人发霉,冬天人麻木。为什么作者是这样了?再看看,这是心绪,不是别人的心绪,而恰恰是作者的心绪!作者认为春天卧病,为了让人们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的失恋为了对得起爱情,秋天的发霉使人们整理往事,冬天的麻木是为了适应死时的生活。作者处于春夏交替的年纪,他似乎也是发觉了春天的残忍,成为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死无情残忍的领悟。而夏天,这个“失恋”,我认为不单单指爱情,更是作者与母亲分开的痛苦,只好用“失恋”来表达!可是,即将迎接作者的,是只能默默地整理发着霉的东西的秋天,秋天,是成熟与收获的季节,而作者所收获的会将它变得成熟,纵观作者一生,“发过霉”的东西,也无非是疾病的折磨,失亲及失恋的痛苦,以及自己消极的想法说造成的之后一系列生活上的不幸。
四季交替,周而复始,而生命却只有一次,这也表达了作者想要从头再来的想法,意味深长。 肆
读《我与地坛》 ——— 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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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能改变很多事,不单单是地坛里的风景,还有这些凡人。 第四章,写了作者到地坛的十五年来,所看的人,有一对恩爱的中年夫妇,爱唱歌的小伙子,爱喝酒的老头,不聊的汉子,上下班的中年女工程师,以及我的长跑朋友。这些任务,有些是地坛的常客,比如说这一对中年夫妇。作者在地坛迷茫了十五年,见证了这一对夫妇从中年到暮年,作者也看见了他们的头发是如何从苍黑,到枯黄,再到苍白的。。作者在这一对中年夫妇上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夫妻生活的恩爱,以及岁月的洗礼,时间力量的强大。纵使爱的力量多么强大,也经不住岁月的冲刷,恩爱的夫妇最终还是会化为一摊皮肉,一具骷髅。但是,他们所还存活的日子,仍然可以搀着各自的胳膊,恩恩爱爱走到老。从这里,作者明白了,人类精神力量的强大,也明白了,存在的意义在于生活
还有另外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位爱唱歌的小伙子,从作者的描写来看,他并不是一位很厉害的歌唱家,但他每天还是会勇于训练,他知道天赋只能够用努力来弥补。他的歌唱,在作者听来,充满了干劲与激情,唱一个上午,也不服听出他歌声的疲惫。只是,忽然有一天,他却消失在了地坛。作者回忆起了当时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他说话时的情景,从他简洁却明确而又有点怯弱的语气,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一个比较优秀的歌唱家。作者对于他的去处也有过猜测。但是作者心里很是清楚,他应该是放弃了这个兴趣。时间的力量更是伟大的,他会让人耐不住坚持,会让曾经的激情化为灰烬。
纵观这一章上下,作者的描写十分细致,把一些经常来的,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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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来的一些人都写的十分具有个性,十分具有动态。在这些当中,作者能够交谈的很少,因此,作者反而更像一个地坛日常的旁观者,而不是一个参与者,此时,他跟地坛一样,是一个静态的旁观物,他和地坛一样,也开始注视着岁月变迁,人性变化。这却更加地突出了作者生活的无趣,只能通过膀胱他人的生活来获得乐趣。
而作者变化的,是他看待事物的心,之前可以看出,他其实是个比较自大的人,但这双腿残疾的十五年,却使他见证了自然,时间,命运的强大,明白了自己的存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对这个世界作出贡献,有没有用有限的时间去尽情地享受生活。作者的改变,也是这整篇文章的线索之一。
从始到终,人类都没有与时间作对的勇气,更没有这股力量。在浩瀚强大的时间力量面前,人类就像一只蚂蚁,只能尽情地被蹂躏,但是,精神的力量却能该改变人类对此定理的理解形式,人类开始追求更美好的生活,不正是对此定理的抗争吗? 伍
读《我与地坛》 ——— 对比
——“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我常以为是众生度化了佛祖。” 第五章的内容十分沉重,它首先是介绍了一位在地摊捡小灯笼的漂亮天真可爱的小孩,之后却沉痛地指出这个女孩脑子上有缺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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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故事是这整篇文章的风格愈加低沉,小女孩的弱智,无疑给作者一个沉痛的打击,或许作者也不是故意“先抑后扬”的,当时这种起伏无疑给这个女孩又敷上了一层悲惨的薄膜。正像作者在文章里所说的“要是上帝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这个小姑娘,就只有无言和回家去是对的。”作者在小女孩的身上又更加体会到了命运的残酷,人性的可悲。小女孩是弱智,而作者是残疾,这些都是无可避免的,都是命运所向来注定的。而小女孩显得更加地可悲,是因为他还有着令人心动的外表。倘若这个小女孩长相平凡,那或许作者也只是但这个弱智是个弱智了吧。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这个文章带来一个哲学的思考——差别可以消除吗?在旁起伏小女孩的男孩就一定的正常的吗?他的哥哥一定是温柔的吗?这个世界,由对比才让人所感受到的美好,消除了差别,也就是做到“公平”,这个世界上的幸福感也就不会如此地强烈。人类生来有欲望,欲望而私人看到差别,若自己比别人好,便会感到优越感,这是最初的幸福感所来源。
只有对比,才会让人看到差距,才会使人有上进心;只有对比,才会让人产生嫉妒;只有对比,才会让人感到幸福。“对比”这个东西,亦褒亦贬,前者的作用大于后者。有句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我觉得,在作者的眼里,这句话是不对的,没有对比才是一种对于人性的伤害。没有对比,优越感从何而来?连人类获取“幸福感”最简单的途径都抹消了,那么也就不会存在幸福。也就是说,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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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公平”的世界,人类不会幸福。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对于人性的伤害。
即使如此,人类还是尽力去追求平等,这就成为了一个悖论。 反观过来,我们这样其实挺好的,有小女孩的哥哥一路照顾着他,才照耀出了人性的温暖,哥哥的伟大,有作者的母亲关心他,才使作者能做出这样一本杰作。即使人类的很多纵然不好,但也存在着人性的温暖,而被这些温暖所照耀着的人,应该就是那些去追求“公平”的人类,他们有着大爱之心,就像我之前所说的,人性会改变人对一样事物的看法,即使在我一个小孩子的眼里,那样一个“公平”的社会是残酷的,但是,也必定会出现那种:“我跌伤了,周围伸来了很多双友好的手”的温暖场景,这个场景,或许才是人类所追求“公平”的源头吧! 陆
读《我与地坛》 ——— 欲望
——“其实总共只有三个问题交替着来骚扰我,来陪伴我,第一个是要不要去死,第二个是为什么活,第三个,我干嘛要写作——人真正地名字叫做:欲望”
这一章的哲学过于繁多,是我看的第一次有些云里雾里的,等我再回过头头来再多看几次,发现作者无非因这两个字才写的这篇文章——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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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去死,因为人总是还想活,活着是为了获取价值感,获取一点能取悦自己的所谓的“意义”。比如说,写作。这样,这一篇文章就被串起来了。乍一看,似乎都是合乎常理的,但是,看看这几个词“想”“为了”你就会发现不对劲。是的,这些有目的性的,被人们看做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是为此而活的词,正是我们欲望的体现。这些都是人类生而有的想法,也就是说,人类骨子里的,是欲望。因为欲望,所以每天在世界上上演着各种十分有趣的阴谋,而作者作为一个在这场阴谋中的人质,无疑会感到恐慌。作者想到的报复这一场上帝所安排的伟大阴谋的最有效的办法,之将自己杀死,但是,因为他不想死,所以就必须活,必须促成上帝这一场伟大的阴谋。作者想忘却自己作为一个人质的恐慌,因为人质总有一天会被阴谋所害死。生老病死都是这场阴谋的十分精妙的部分。自己的恐慌,来源于自己作为一个人,想活下去的欲望。因此,他所想到的消灭自己的恐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消灭自己的欲望。人从欲望中诞生,最后又怀着欲望去世,人的一声被欲望说驱使着,倘若说一个人没有欲望,他无欲无求了,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欲望这个词,还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所解释——兽性。所谓的“无欲无求”,是一种精神上的忠告境界,达到了人性的境界,但是,可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在我看来,那些“无欲无求”的人,放弃了自己生活的欲望,放弃了一切。你或许会向往你那一种,粗茶淡饭,安逸快活的生活。但是,你无法从中获取你说需要的那种快乐,因为你已经放弃了一切,或许你下一秒就会走开,或许你下一秒就会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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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法为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做点什么,也就失去了活着的价值一个没有欲望的人,跟死人已经无异了。
这样一来,人类所欲望的一切的一切,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想法,就变得特别有意义了。倘若说人活着是为了活着,那就应该顺其自然地活下去。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即使是作为一个被生活所绑架的人质。你看那个人质,不也一样活得很好吗? 带着欲望活下去,带着希望活下去!这想必也是作者的信条。 柒
读《我与地坛》 ——— 回家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作者在地坛待了整整十五年之久。在这十五年间,他思考过人生的生与死,品味过春夏秋冬的转换,明白过人的欲望与对比。可却唯独没有为自己的归宿划个着落。有人说过:铁生是地坛,地坛四铁生。我不这样认为。即使作者把很多情感都寄托在这个如知音一样伴随了他十五年乐与苦的地方,但是,作者的一切是为了逃避啊!他逃避自己的情绪,不敢接受母亲的关心,不愿接受周围的温暖。地坛的十五年,他无疑是感到十分孤独,寂寞,无聊的。可是,又有谁来陪伴他呢?当她回过头,想明白了之后再寻求慰籍,其实早就已经晚了。作者的思考,弟五章与第六章的内容,是为了接受,接受自己的事实,以更好地控制情绪,以更佳的状态去面对一个为他付出过一切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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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跑出来已经太久了啊!当别人叫起他的名字时,当别人向他打招呼时,他会问“您怎么认识我的?”“你母亲有一回到这边找过你呢!”如果回答不是这样的话。作者的心中或许还会有些许慰籍。当他看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时,唢呐的声音也会将他引入无限的思念中,带着这缠绵而又苍凉的悔恨。只是,此时他回头来发现他真的已经离开太久时,想要回家时,家,又在何处?哪又有家可回?作者生气的时候跑了出来,后来,却是懊悔得不敢回去。
“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泡上了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这是作者最想看到的场景,可是,这又是作者最不愿去面对的场景。若这个孩子真的是作者,那么在那山洼上看着他快乐而欣慰的,一定会是这孩子的母亲。
作者由哲学的思考,变为对于自己归宿的瞻望,发现自己的欲望已和自己的一起,被买进了名为“悔”的坟墓。作者想传递给我们的,是他自己的错误说带来的醒悟罢了。然而,他自己,却没有一个能挽救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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