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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人员考核细则

2023-04-11 来源:华佗小知识


教务处人员量化考核细则

依据学校对教务处考核要求,即《武安市第六中学教务处目标考核细则》,按《教务处人员分工》对所有教务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

一、考核项目:

考核人员:所有教务处人员(含年级组);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和所有临时性教务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对处室人员评优、评模,奖金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细则:

利用教务处例会时间(每周一晚第三节),所有教务人员对上周负责的各项工作(常规工作和临时性工作)情况简单总结,参与人员对每项工作依照“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工作业绩”三项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累计取平均值为该项工作得分。(某项工作多人参与完成,按任务量比例大小分配)

分值标准以课时数折算,每课时为2分。

三、奖惩细则:

(1)、所有教务处人员必须遵守《教务处人员各项规定》,开例会迟到一次扣2分,不遵守办公秩序扣2分,一次不在岗扣2分(特别强调:查岗人员或值班人员不在岗,一次扣5分),业务情况较差扣5-10分。

(2)、依据《教务处人员分工》,所有人员都应按时按量完成所负责的每项工作,对于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创造性完成工作,或受到领导一致好评的,奖励1-4分;对拖延时间、消极懈怠、敷衍了事、或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况给于相应扣分(扣1-5分);有些工作需多人合作,参与人员共同享受奖分,共同承担责任。

(3)、查岗人员(郝毅力、刘军齐)和教务处值周人员应按时查岗和查课,对迟课、旷课、早退、旷工、违反纪律的教师做好统计,每周汇总交赵丽,做到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秉公督查、不徇私情。

查岗或值周人员查到有迟到、旷课等情况,发现一例奖励现金100元(违纪教师除接受学校一切处分外,还需上交教务处所有补偿款),年级组长查到同样奖励100元。

若查岗或值班不到位,被中层发现一例违纪教师,扣查岗和值班人员每人5分,并处罚金50元;同时扣相应年级组长3分,并处罚金30元;被校长发现一例违纪教师,扣查岗和值班人员每人10分,并处罚金100元;同时扣相应年级组长6分,并处罚金50元。

教务处

08年5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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