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项目(工种)目录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四个目录”并维护补贴标准。
二、培训机构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外网”,action)“培训机构”模块进行培训机构备案。
三、培训机构备案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内网”,:8089/qdaio/IOgin)“培训管理”模块对备案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配“外网”培训机构账号并通知培训机构。
四、培训机构使用分配的账号登录“外网一培训机构”模块,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培训补贴资金申领。
五、培训机构提交培训补贴资金申请后,由各市应急部门在“外网一培训机构”模块进行初审,审核应当包括证书初领时间、证书内容真实性等内容。
六、应急部门初审通过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内网一培训管理”模块进行复审,审核通过且公示后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七、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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