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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2021-10-21 来源:华佗小知识


教育法学 复习题

(课程代码 262328)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2. 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 B. 只在本地区适用 C. 只在本校适用 D. 在外国也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 A. 权利 B. 义务 C. 权利和义务 D. 权力

4.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 B. 学校负责人

C. 有关直接负责人 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 B.20 C.30 D.60

6.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严格责任原则 D. 公平原则

8.学校( )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A.可以 B.不得 C.特殊情况可以 D.经批准可以

9.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次日起( )内作出处理。

A.15 日 B.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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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 日 D.60 日

10.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D.AB 两种责任

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 )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不满十六周岁 B、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已满十八周岁

12、教师私自拆学生信件并偷看了学生信件内容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 ) A、通信隐私权 B、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C、自由权 D、没有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13、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保障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 )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A、高于 B、等于 C、不低于 D、低于 1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 )周岁的公民。 A、14 B、16 C、18 D、20

15、发生违反《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 A、引咎辞职 B、受到行政处罚 C、追究民事责任 D、追究刑事责任 16、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从( )起开始实行。 A、1986 年9 月1 日 B、2006 年6 月1 日 C、2006 年9 月1 日 D、2007 年9 月1 日

17、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收杂费,不收学费 C、不收学费、杂费 D、不收书本费、杂费 18、新《未保法》共7 章72 条,自( )起开始实施。 A、2006 年6 月1 日 B、2007 年6 月1 日 C、2006 年9 月1 日 D、2007 年9 月1 日

19、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 ) A、教师资格 B、竞聘上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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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骨干教师资格 D、高一级职称资格

20、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授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 )事业。

A、营利性 B、公共性 C、公益性 D、盈利性

21、教师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关黑屋,侵犯了学生的( ) A、人身自由权 B、表达自由权

C、人格尊严权 D、没有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2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 )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A、1998 B、1999 C、2000 D、2001

23.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 A.《教育法》 B.《义务教育法》 C.《学位条例》 D.《高等教育法》 24.根据我国宪法,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构是( )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5.教育法律实施的方式是( )

A.教育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B.教育法律的遵守和适用 C.教育法律的遵守和监督 D.教育法律的解释和监督

26.1992 年2 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第19 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地方性法规 27.修改《宪法》中的有关教育条款的权限属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教育部 28.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 ) A.国家公务员 B.教育公务员 C.教育职员 D.专业人员

29.依照《教师资格条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教学所在地的( )

A.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B.县级人事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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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D.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0.小学阶段的学生不适于哪种处分?( ) A.勒令退学 B.留校察看 C.记过 D.严重警告 二、多项选择题

1.教师法律救济的途径是指教师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解决或补偿的渠道或方式。一般可分为:( )

A.司法救济 B.行政救济 C.社会救济 D.自力救济 2. 以下哪些处罚种类属于教育行政处罚:( )。 A.警告、罚款 B.责令停止招生 C.撤销教师资格 D.吊销办学许可证 3. 李某是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C、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D、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4.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有:( )

A.自行协商解决; B.申请调解; C.伤害事故的赔偿; D.不予理睬

5.根据现有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依法提起学生行政申诉的对象和内容包括:( ) A.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 B.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的 C.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的 D.对学校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6. 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在校学生的权利有:( ) A、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 B、获得资助权 C、获得公正评价权 D、申诉、诉讼权 7.学校作为法人的主要特点:( )

A.公益性 B.民事活动范围的有限性 C.财产的受限性 D.盈利性

8.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师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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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9.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A.因不可抗力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C.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 )

A.警告 B.记过 C.送劳动教养 D.开除学籍 E.拘留察看 11、新《未保法》中规定学校要履行以下义务:( ) A、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的义务 B、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义务 C、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义务 D、保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义务

12、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可能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D、违宪责任

13、国家提高教师素质的法律制度包括: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和( ) A、教师职务制度 B、教师考核制度 C、教师培养与培训制度 D、教师奖励制度

14、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 A、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C、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D、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15、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A、体罚 B、变相体罚 C、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D、纪律处分 三、名词解释 1、学校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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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法

3、法律意义上的学校 4、行政法律责任 5、教育法的遵守 6、 教育法的实施 7、教育法律救济 8、法律意义上的学生 9、教师聘任制度 10、 教育立法 11、教育法律责任 12、法律上的教师 13、教育法律规范 14、教师申诉制度 15、 依法治教 四、简答题

1.如何完善教师聘任制。 2.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 3.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4. 教育司法的要求。 5. 教育法的特点。 6.教育立法的意义和原则? 7.研究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 8. 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及其结构。 9. 教育法的作用。 五、论述题

1.试论述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内涵与内容及其成为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2.试论述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3.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4.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5. 教师惩戒权的内涵及其惩戒与体罚的不同? 6.依法治教的意义。

复习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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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5:DADDC 6--10:AABCB 11--15:AACCB 16-20:BCDAC 21--25:ABADC 26--30:CBDDA 二、多项选择题

1.AB 2.CD 3.ABC 4.ABC 5.BCD 6.ABCD 7.AB 8.ABCD 9.ABCD 10.ABDE 11.ABCD 12.AB 13.ABC 14.ABCD 15.ABC 三、名词解释 1、学校的法律地位

答:学校的法律地位,就是指学校在不同法律中的地位及其他主体之间构成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内容与责任。 2、教育法

答:教育法就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3、 法律意义上的学校

答:从法学的视角看,学校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和登记注册教育机构,是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务的社会组织。 4、行政法律责任

答:是指行为人因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为行政责任,进一步说,就是行为主体违反了属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在行政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5、教育法的遵守

答:指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教育法律规定的要求行为具体说,守法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求谁守法,即守法的主体是谁;二是守什么法,即守法的内容。 6. 教育法的实施

答:教育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和实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它要求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个个人都要遵守教育法;二,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教育法,准确适用教育法,保证法律的实现。 7. 教育法律救济

答:教育法律救济是指当教育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管理过程中侵犯了校对人的权益时,相对人可以通过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调节等方式获得法律上的补救。

8.法律意义上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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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意义上的学生就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机构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9. 教师聘任制度

答:学校教师聘任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与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确认教师的职务、职责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教师任用制度。 10. 教育立法

答:教育立法就是指由特定立法主体依照一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法律法规的专门活动。 11. 教育法律责任

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的主体违反了教育法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义务,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它具有国家强制性、专权追究性、规则的特定性。 12. 法律上的教师

答:法律意义上的教师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3. 教育法律规范

答: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原则,这种规则体现了通知阶级的意志,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警察、军队、监狱等国家暴力机器作后盾的。 14.教师申诉制度

答:《教师法》确立的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的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15.依法治教

答: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 四、简答题

1.如何完善教师聘任制?

答:①从立法上讲,对教育法中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制定与上述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下位法规是十分必要的;②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讲,加强对学校聘任权的监督是保证聘任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的有效途径;③从法律适用的角度看,明确教师聘任的法律依据是化解聘任纠纷的有效途径。 2.学校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①自主管理权;②实施教学权;③招收学生权;④管理处分权;⑤颁发证书权;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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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教师权;⑦管使设经权;⑧拒绝干涉权;⑨法定其他权。 3.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答:从法、主体、权力和客体四个要素理解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

①教育行政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②教育行政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活动;③教育行政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的活动;④教育行政执法是以特定的事项和特定的教育管理相对人为对象的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 4. 教育司法的要求。

答:①公正准确;②合法合理;③及时高效;④司法平等;⑤司法独立。 5. 教育法的特点。

答:(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3)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定;(4)在教育法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 6.教育立法的意义和原则?

答:(一)教育立法的意义:(1)是先打教育普及化的要求;(2)是现代教育公共化的要求;(3)是现代教育法制化的要求;4、是现代教育民主化的要求:平等、开放、自由。 (二)教育立法的原则:较高的概括性、较强的操作性、相对的稳定性。(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尊重教育的客观实际、要深入实际全面调查教育实践、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要求;(2)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核心是体现教育公平——义务教育的机会、内容与过程的平等;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3)系统性的原则:按照层级来建设,要协调一致;(4)稳定性与发展性原则:稳定性是其内在属性,体现的是权威性和严肃性;发展性就是与时俱进。

7.研究学校法律地位的意义。

答:①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类别、性质;②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学校法律关系的内容;③学校的法律地位决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形式。 8.教育法律规范的涵义及其结构。

答:涵义:教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 结构:①假定(假定是指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范围)②处理(处理是指教育法律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③奖惩(奖惩是指人们作出或不作出某种法律规范规定的行为时,在法律上引起的后果) 9. 教育法的作用。

答:(一)教育法的规范作用: ①指引作用;②评价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预测作用;⑤强制作用。

(二)教育法的社会作用:①确认和保障教育的性质和方向;②规范教育权力运行;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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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科学化;④保障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⑤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⑥促进和保障教育平等。 五、论述题

1.试论述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内涵与内容及其成为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答:(一)内涵: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义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内容:第一,物和物质财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第二,非物质财富。主要是指智力成果;第三,行为。行为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作为与不作为。 (三)条件:(1)必须是一种资源,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被认为具有价值;(2)必须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因而不能被需要它的人毫无代价地占有利用;(3)必须具有可控制性,因而可以被需要它的人为一定目的而加占有和利用。 2.试论述学生伤害事故及其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归责原则。

答:(一)广义的“学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教员、设施、设备的事故以及盗窃、火灾等其他灾害的总称;狭义的“学生伤害事故”是指与教育活动密切相关的生活场地中发生的学生受伤、疾病、死亡事故。

(二)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和公平原则。

3.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答:①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②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③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肾虚制度;④从对教育申诉的处理看,教育主管部门、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申诉的处理活动,是行使其职权的行为,并且其处理结果能够直接对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产生法律后果,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 4.推进我国依法治教的具体措施。

答:(一)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化教育管理观念;(二)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三)运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四)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五)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5. 教师惩戒权的内涵及其惩戒与体罚的不同?

答:(一)内涵: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范行为施予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范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二)与体罚的不同:①从目的上看,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真正认识错误,悔过自新,从而“不愿”犯错,体罚则侧重于使学生惧怕皮肉之苦,从而“不敢”犯错;②从程度上看,惩戒是不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是教师职业权利之一;而体罚不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③从手段上看,虽然二者都是通过施罚使学生身心感到痛苦来达到最终的目的,但痛苦的内涵不同,惩戒中的“痛苦”是学生幡然悔悟后的痛苦,多是内发的;体罚中的“痛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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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是教师施加给学生的,多是外铄的;④从效果上看,惩戒能使学生最终心悦诚服地改掉错误,且能增进师生感情;而体罚虽然也能使学生改正错误,但学生完全是被动的,学生往往还会对教师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违规行为。 6.依法治教的意义。

答:(一)依法治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二)依法治教会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选择;(四)依法治教是培养跨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五)依法治教是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和教育管理参与权的需要;(六)依法治教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的法律保障;(七)依法治教是有效解决教育纠纷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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