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到就近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其配偶办理房产买卖过户。办理委托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委托书
(3)需要办理委托公证的房产证
一、买房时如何维权
买房时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怎么赔偿?
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约定了违约金,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协商进行补充,另外对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三、买卖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
第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
第二,出卖人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卖人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八条: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的公证,其签名、印鉴、日期应当准确、属实;文书的副本、影印本等文本的公证,其文本内容应当与原本相符。
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文书以给付为内容;
(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三)债务履行方式、内容、时限明确;
(四)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五)债权人和债务人愿意接受公证机构对债务履行情况进行核实;
(六)《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