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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占用应急车道扣多少分

2024-03-14 来源:华佗小知识

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一次扣六分。

1.如果是非紧急状况下到高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行车,则违背公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有关城市道路行驶要求,要扣六分,处以二十元之上200元下列处罚。

2.应急车道的出现是因为当突发事件出现时专业用以急救车、消防车救火、警用装备军用车等国家公务车辆应用的,设定在高速路的最右边行车道,以乳白色虚线分隔。而社会发展车辆一般是不允许占用应急车道的,终究这也是一条生命道,但假如车辆产生问题或遭受没法化解的现象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能够临时性停靠在应急车道要求援救。

占用高速应急车道的处罚可分为三种:

1、非紧急情况时走应急通道,罚款200元并扣除6分;

2、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允许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不处罚;

3、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高速应急车道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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