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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给孩子生活费怎么办?

2020-06-13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如果父亲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坚持以自己没钱等理由拒绝承担必要的抚养责任。孩子又想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话,可以建议母亲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并要求父亲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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