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用分割。一般来说,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单独全款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双方在结婚后,对财产有过约定的除外。但是房屋的增值部分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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