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方买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属于共有的。因为其加名行为可以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且该赠与行为自登记变更时生效。即男方以其个人购买的房屋,根据双方的约定,转变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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