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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派出所不受理怎么办

2021-10-05 来源:华佗小知识

首先,要看具体情况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够不够立案条件。受案范围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认同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受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所以,当事人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受理的范围内。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的话,可以到上级部门去投诉或者申请复议。

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打的,如果公安机关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规定 一般情况下七天内就会立案,其实如果没有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给你,并且对于不立案决定你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主要内容:(一)规范工作流程:1. 健全接报案登记。各省级公安机关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完善全省区市统一的接报案、受案立案功能模块。对于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或者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各办案警种、部门都必须接受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推诿。对于上述接受的案件以及工作中发现的案件,除性质和事实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都必须进行网上登记。涉嫌犯罪的,按照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涉嫌行政违法的,按照行政案件进行受案审查。群众上门报案的,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对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事项,应当立即告知报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重复接报案登记。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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