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担保合同有效吗

2023-02-03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二、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担保合同有效吗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越权担保的合同效力

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构成越权代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典》504条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规定,区分订立合同时债权人是否善意分别认定合同效力:债权人善意的,合同有效;反之,合同无效。

债权人善意的认定

此处所谓善意,指的是债权人对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这一事实不知情,反之,如果其对该事实知情的,则构成恶意。债权人需做到何种程度才算是对法定代表人超越代表权限这一事实不知情呢,只需对适格决议进行形式审查,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可。按照公司法16条的规定出具的决议便是适格决议,关联担保时须有股东(大)会决议,非关联担保时,董事会决议也可以。形式审查就是要对章程中规定的担保限额、回避表决、决议人数以及签字人员适格等进行审查即可。至于决议是否系伪造或者变造、决议程序是否违法、签章(名)真实性等不用审查。

三、法人注意事项

1、在股东协议、合资合同和章程中增加相关免责条款,防范风险。

2、通过集体决策程序,避免风险,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应提出明确异议并记载于相关会议记录。

3、建议公司设立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制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