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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10-06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耕地征用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农村土地征收中哪些情况没有补偿

1、扩建、改建房屋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划定了征收范围,那么被征收人就不能在从事任何的活动。但是实践中,有个别被征收人在看到拆迁公告之后,为了想拿更多的补偿款,就在已经划定的房屋上私自扩建、改建,然后扩大自己的建筑面积。

可是此时的扩建、改建部分的房屋只属于违法建筑,被征收人的这种行为不仅得不到更多的补偿,而且还有可能面临着强拆。

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看到拆迁公告以后,被征收人千万不要在上面进行相关的活动,其次,被征收人可对被征收房屋以及征收中的相关材料进行拍照,日后如果要维权,那么这些就是非常实用的证据。

2、土地上抢栽抢种

抢栽抢种这在实践生活中非常的常见,当被征收人一旦知晓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时,便会马不停蹄的在土地种上果树或是农作物,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款。

但是被征收人不知道的是,当征地预公告一旦发布以后,那么则意味着这块土地就已经被冻结了,所种的农作为也可能会被依法清除且没有任何的补偿。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看到征收方贴出的征收公告时,切忌在土地上面实施抢栽抢种的行为,否则可能会得不偿失。

3、制造虚假材料骗取补偿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还有个别人为了拿到更高的补偿,通常会与拆迁人员串通一气,虚增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评估数额,虚构事实骗取安置房安置补偿款等。

三、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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