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的有效期与对林地的承包期限挂钩。即承包多久,林权证的有效期就是多久,林地的承包期为一般为30到70年,也就是说林权证的有效期为30到70年,如果林地是他人转包给当事人,那么林权证的有效期应当扣除已经承包的年限。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 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产权的依据;
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拥有者。所有权是指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使用权是指根据合同或有关规定,使用他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力,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也不是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而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由非所有人行使的权能。林权权利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林权登记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的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林权权利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林权权利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提出林权登记申请。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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