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请告诉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2023-07-06 来源:华佗小知识

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按岗位工资标准确定基数;若无约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若仍无约定,按月工资的70%计算,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系数根据连续休假时间和工龄确定,范围为60%-100%。计算病假工资时,需将基数除以21.75再乘以系数和病假天数。根据劳动部规定,病假工资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分析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1、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此外,按以上三个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此外《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结语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确定,如无约定则按照本人岗位工资的70%计算。计算系数根据工龄确定,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按照不同工龄的比例计发,超过6个月则支付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