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具体约定,监管方一般承担连带责任。
一、股东拒绝承担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股东拒绝承担债务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通常是以其出资来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的。如果股东如实履行义务,并且没有出现抽逃出资行为的。那么一般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出资行为的,那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三、老公去世面对债务我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男方去世后,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女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还没有到期的债务,夫妻约定是由其中一方负担的,那么就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是想通过该约定逃避债务的,那么约定无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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