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一方系下落不明的,原告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判。
一、夫妻一方重婚应到哪里诉讼
夫妻一方重婚的,应到被告人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当事人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当事人还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就重婚问题向法院起诉。
二、老公不同意离婚要怎么办
有办法。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至于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三、在深圳,起诉离婚去哪儿起诉
在深圳,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