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众筹是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并收回本金。众筹模式分为购买模式与投资模式,购买模式又分为捐赠模式与奖励模式,而投资模式分为股权模式与债权模式,所以说债权模式是众筹的一个小分支。债权众筹的收益和风险问题:当初创公司倒闭时,这意味着此笔股权众筹投资的回报是零,另一方面,很多债权众筹网站包含某种形式的安全条款,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仍能给投资人以保障。对于业余投资者而言,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十分重要,因此债权众筹给了那些风险偏好低,期望稳健的回报的人一个可行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