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学校是否有权利拒绝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入学?
学校无权利拒绝学生入学。也不能以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向有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诉,请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改正不当行为。初中,小学阶段是义务教育,任何学校和个人都没有权力剥夺未成年人上学的权利。比如当地初中、小学的学生是根据学片入学的,如果该生不在相应的学片内,则学校有权利拒绝其入学。
二、学生打架学校学校怎么赔偿
学生在学校内打架,学校和打人者都要根据自己的责任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
学校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如果学校不能举证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就应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比例应当根据案情确定;
打人者责任:学校学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侵权责任赔偿应当尤其监护人履行。相互斗殴的情况下,被打者也会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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