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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有效期为多久

2021-04-26 来源:华佗小知识

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一、租房期间怎么续签合同?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房屋承租人还想续租并且与房东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签订续租合同。

二、《民法典》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有:

1、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是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租赁物的名称、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合同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该如何处理?

合同到期,租客赖着不走的,首先催告其尽快搬离或者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拒不搬离也不签订合同的,涉嫌非法侵占,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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