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2023-05-22 来源:华佗小知识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