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一般可以免交土地增值税.但存在例外,即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所投资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须交土地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八条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
(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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