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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如何记载在户口本上?

2021-07-05 来源:华佗小知识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四种: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有未婚、离异和丧偶可以,已婚者不可。结婚登记需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近期合照,离异者还需提供离婚证。如有婚姻状况变化,应尽快前往派出所更改户口本登记。

法律分析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般就是四种,包括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如果想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未婚、离异和丧偶都是可以的,但是显示已婚婚姻状况的人是不可以登记的哦!

一、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有多少种

1、未婚

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况是未婚,意思就是这个人还尚未结婚,在法律上是单身状态,实际上可能是单身,也可能正在恋爱中,只要没有前往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户口本上都是显示未婚,哪怕已经订婚或者办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样的。

2、已婚

已婚就是指已经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那么在户口本上就是已婚的婚姻状况,这是证明两个人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志。

3、离异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显示离异的话,意思就是夫妻已经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了,如果没有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分居、闹离婚、吵架冷战等情况,都是不属于离异的,一定要正式办理了手续,拿到离婚证,户口本上才会有离异的状况显示。

4、丧偶

丧偶指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因为种种原因丧失生命,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况,就可以根据另一方的死亡证明去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注意这必须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已经离婚了或者还未结婚的时候,一方因故去世,那么另一方就不算丧偶。

二、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

我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国家,不允许重婚,所以可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分别是未婚、离异和丧偶,也就是个人感情状况必须是单身,已婚人士是不可以再次结婚的,除非在法律上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那么才可以再次办理新的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2、两人近期大两寸合照三张。

3、离异的人要带上离婚证。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基本就是以上四种,如果婚姻状况有发生变化的,记得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前往派出所更改户口本的婚姻状况登记。

结语

根据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四种: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对于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来说,未婚、离异和丧偶都是可以的,但已婚的人是不能再次登记结婚的。请记住,结婚登记是需要一些必要的材料,如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合照等。如果您的婚姻状况有任何变化,请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派出所更新户口本的婚姻状况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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