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宁夏巨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友爱安置区一期单体楼号防护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庆区康居友爱安置区一期17#、18#、19#、20#、21#、22#楼。
2、工程内容:阳台、空调板防护栏杆及一层窗防盗栏工程(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焊缝打磨、油漆、安装等)。
二、工程价款
1、单价:阳台防护栏杆 60 元/个;空调板栏杆 25 元/个;窗防盗栏 元/个。
2、合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施工具体楼号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期:2009年 5月 8日— 2009年 6月30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方管,辅材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25%;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月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其余10%的工程款在小区整体工程交工后半年内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各项工程验收接收手续。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自行从总电源接通施工用电,并承担接通费用和用电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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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完整报验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技术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乙方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返工后重新验收。
6、乙方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等所有工程技术资料。
7、乙方负责保护已完工成品,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8、乙方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土建施工,接受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或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担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连续延误三天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开工、完工工期顺延。
2、乙方安装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2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不报验或资料不全,乙方自动放弃工程款结算权利。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设备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工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施工,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场材料,保持物料码放整齐,现场整洁。 3、每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减工程款500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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