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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2020-06-12 来源:华佗小知识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66号),《园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园安委〔201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打非治违”,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8、9、10三个月的时间内,将集中精力,把全面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突出工作来抓,确保在此期间不发生较大影响事故,确保各类事故隐患不引发亡人事故和不稳定因素。

1.集中检查一批工地。全面发动施工企业开展安全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集中检查一批建设规模大或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地,施工企业隐患自查率达到100%,抽查工地不少于150个。

2.集中整改一批隐患。对于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力争90%在发现后一周内完成整改,其余在一个月内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新发现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力争70%短期内完成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跟踪整改直至完成。

3. 集中查处一批事故。加强对各类亡人事故的查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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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从严查处各类责任事故;加强对近两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建筑企业跟踪检查,重点检查这些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和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集中治理一批问题。集中治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提高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管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1、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改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 2、地下管线,重点是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管网和设施; 3、市政、绿化景观工程,特别是涉及到的地下开挖工程; 4、建筑市场行为及稳定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园区建设工程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园区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剑局长任组长,杨红亮副总工程师、江帆副局长、严明霞副局长、各乡镇分管建设副镇长任副组长。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园区规划建设局质安处、建筑业管理处、重点项目管理处、市政公用管理处、电力电信管理处、CSSD工程部、市政工程部、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代建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本次安全大检查分5个条线进行,每个条线成立检查小组,分别为:

1、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小组,由杨红亮副总工程师牵

头实施,

2、 市政工程安全检查小组,由张海峰处长牵头实施, 3、 管线安全检查小组,由严明霞副局长牵头实施, 4、 建筑市场行为及稳定问题检查小组,由江帆副局长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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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实施。

5、 乡镇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小组,由各乡镇副镇长牵头实

施。

四、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情况,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66号),《园区安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园安委〔2012〕6号)等相关文件情况;

(二)相关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到岗情况,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

(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是否满足消防新规范,消防组织的建立和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配备情况。

(五)地下管线的运用和施工安全,重点是地下管线施工按照相关安全规程实施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情况,运营管线被违法占压情况等。

(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情况,特别是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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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等;

(七)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施工企业资质情况,是否有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情况,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情况。

(八)建筑施工劳动用工工资拖欠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务工人员工资制度建立情况,务工人员工伤和社会保险等手续办理情况,施工企业建立、落实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情况。 五、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本轮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集中在8、9、10三个月内,大致分为三个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规划建设局将在8月15日前完成会议部署,各个条线制定完成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化解纠纷矛盾,并全面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自查自纠情况需填写表格,并于8月25日之前提交,房屋、市政工程提交园区质安站,其余各个条线提交各分管部门。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纠纷矛盾阶段(8月中旬~9月中旬)。规划建设局主要领导将亲自带队全面开展现场事故隐患抽查工作,并坚持边检查、边跟踪、边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短期内整改不了的,要督促制定现场监管方案和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力争早日整改;对问题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重大隐患,应严格依法责令停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9月下旬~10月底)。规划建设局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短期内难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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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整改的隐患分类汇总,逐一登记重大事故隐患目录台帐,进行跟踪。并形成排查报告,及时上报安委会。

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9月30日前)。总结汇总开展隐患排查、矛盾化解情况,形成工作汇报,上报上级部门。 六、安全大检查各条线具体部署

(一)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大检查部署

整治以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为工作重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是否对周边环境变形动态监测、是否对地下管线有效保护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含高空卸料平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高空卸料平台搭设方案落实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5)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证,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能到位,现场的消防防火要求是否能达标等。

(6)施工现场及临时用房的消防安全:施工现场是否有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动火作业是否有审批程序,临时用房电器及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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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几点外,现场还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公示和治理情况;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和使用管理情况;“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企业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市政条线大检查部署

市政条线大检查要求参与园区市政路桥及绿化建设的施工单位立即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拟对5个重点路桥工程进行抽查,主要有以下检查重点:

1、桥梁工程的高支模、高支架; 2、水中围堰;

3、管道沟槽、箱涵顶进工作坑等深基坑; 4、污水管网封头部位的接驳; (三)地下管线安全大检查部署

对所有在建和运行的管网及设施进行全覆盖检查,保证不留死角,整治重点是在建工程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威胁以及管线和设施自身建设、运营安全。针对不同管线特点,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分别如下:

(1)燃气。对市政管网和用户户外管线的检查实现全覆盖,检查重点是较大的深基坑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的影响、防止第三方施工的破坏,同时要排查是否有违章占压管线、保护标示是否齐全等情况。对用户设施的检查包括入户安全检查、户内管道是否被封盖、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管道、燃气具安装、使用是否规范、用气宣传情况落实情况等。

(2)供水、污水。对区内所有供水管线进行全覆盖检查。一方面检查道路开挖、顶管施工、深基坑开挖对供排水管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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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对源水输送管的影响。另一方面检查管线自身运营安全,包括沿线有否违法开挖,有否占压管线,管线标志有否缺失,档案资料、管线图纸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另外要特别注意高温作业和井下工作安全、保证水质安全。

(3)供热管线。加强对蒸汽管线的每日巡查、对重要交叉施工区域内管线进行特巡,提高巡查和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沿线管道附近有无施工迹象,若存在施工作业主动进行安全告知;并采取保护措施,对于存在交叉作业的施工区域,按双方确认的管道防护方案,并对照施工进度,认真落实防护措施落实的监督。沿线管道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无人为损坏、破坏迹象。

(四)建筑市场行为及稳定问题大检查部署

建筑市场方面的专项整治排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建设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检查:需招投标的工程是否有招投标手续、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2) 对企业越级承揽业务的检查:设计、施工、监理 企业是否越级承揽业务。

(3) 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检查:总监和项目经理是 否有证, 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是否持有上岗证。

(4) 对违法分包、转包和非法挂靠现象的检查:对施 工单位,主要核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是否为本公司人员。对监理单位,主要核对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为本公司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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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务单位,查看是否具有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单位是否有管理职能。班组负责人对手下工人情况是否掌握。

(5)对施工单位用工情况的检查:建筑施工劳动用工工资是否拖欠;劳动合同是否签订,务工人员工资制度是否建立,务工人员工伤和社会保险等手续是否办理,施工企业是否建立、落实施工场所治安管理制度情况。

(五)乡镇建设工程安全检查部署

各乡镇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重点是富民载体和拆迁房建设施工安全。 七、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本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为当前重要突出工作,避免停留在一般性工作部署与号召上,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到基层单位进行检查,各部门要保证分管领导和具体职能处室工作人员50%的工作时间到基层进行现场检查。

2.要实现目标。本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两个确保”和“四个一批”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都是硬指标,各个条线务必完成。对于本轮上报的工作数据一定要以具体事例、具体数据和具体名称加以说明。

3.要严格职责。各条线要严格局排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每次检查必须单独填写检查记录,带队领导、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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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属地监管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各条线要高度重视本轮安全事故隐患相关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的上报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台帐制度,对企业的每次检查都应有专门的“检查记录”。各条线每周三简要上报本周简要情况,每月22日上报详细工作情况和相关报表,9月25日前报送本轮工作总结。园区安委会将于9月起开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以上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的落实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1.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自查表

2.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整治情况周报表

3.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隐患项目月报表

4.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零报告”月报表

5.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检查“三签字”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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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查表

项目(企业)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现场安全自查情况 (填表时间:2012年 月 日) 市场行为自查情况 民工工资自查情况 其余相关自查情况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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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整治情况周报表

(本统计表数据统计区间:2012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签发人: 特种设备本地区检查各类行业企业及发现事故隐患和整改情况 (单位:家、个处、万元) 共检查企业总数 发现各类隐患总数 其中:重大隐患数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其中:重大隐患数 已经投入整改资金 未整改各类重大隐患(同表三总数) 拟列入明年挂牌整改数 依法处置 停业或关闭 限期整改 其他行政处罚 编号 规化模工以企上业 企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职业危害企业 事故单位 中小企业 其他 道路运输 水上运输 交通施工 其他单位 建筑施工 拆迁工地 其他工地 特种设备 重大危险源 生产经营企业 交通运输企业 建筑施工 和重大危险源 人重员点密消集防场单所 位 其他 工程车 客运车 学校校道路设 消防领域 道路交通 其他 合 计 车 施 备注:1、表中编号:2=4+7;8<7;7=9+10+11。编号7合计数应与表三统计的隐患总数相同。

2、本表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填报,于每四上午11时前报苏州工业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联系电话:66680621、6668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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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隐患项目月报表

(本统计表数据统计日期:2012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地区(部门)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签发人: 会否引属地(镇、街发现日期 隐患单位名称 道、开发区) 类别 隐患隐患主要问题 牌督办 期限 金(万元) 定因素 是否挂整改 预计整改资跟踪部门 发不稳备注:1、此表隐患总数应与表二编号7合计数相同。2、本表由各地区、各部门分别于8月24日、9月24日、10月24日上午11时前报苏州工业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联系电话:66680621、6668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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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零报告”月报表

(本统计表数据统计日期:2012年 月 日—— 月 日) 填表单位(部门)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签发人: 检查情况 行业或领域 责任部门 检查 非法出动检 单位 违法查人员 (家行为(人次) ) (条) 行政处罚 发现隐(处) 重大 隐患 治理行动 已整改隐患(处) 合计 重大 隐患 落实监护措施(家) 合计 重大 隐患 已整改资金 (万元) 合计 重大隐患 当场整限期整停业整罚款取缔非法合计 改(条) 改(条) 顿(家) (家) (家、处) 危化品从业企业 安监 严重职业危害企业 安监 建筑施工企业 规划建设 校车校舍 教育 商场超市 服务业发展 各类市场 工商 公共娱乐 服务业发展 场所网吧 星级宾馆饭店 服务业发展 道路交通 交巡警 各领域消防 消防 交通设施和码头 规划建设 规划建设 交通运输企业 安监及相关事故单位 部门 特种设备 质监 外来务工集居地 公安 规划建设、市政和水利设施 地方发展 电力系统 经发 其他: 合计 注:本表由各有关部门分别于8月24日、9月24日、10月24日上午11时前报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联系电话: 66680643。未列入的部门填在“其他”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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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检查“三签字”记录表

(此表仅供参考)

被检单位基本情况 检查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职工总数 人 地址 电话 上年利税 检查时间 是否到作业现场检查 万元 所属地区 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 其他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是否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一周内整改? 是否依法建议关闭或停业整顿? 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 挂牌整改? 挂牌整改? 挂牌整改? 乡镇(街道) 检查部门 主要检查形式 是否听取汇报 检查组成员 1. 2. 年 月 日 时 分——时 分 是否检查台帐资料 基层陪同检查人员 检查中发现问题及依法处置情况 (凡属于重大隐患的应在表三中同时登记) 发现一般隐患3. 和问题 4. 5. 1. 发现重大隐患2. 及处理情况 3. 下达执法文书 主要内容 本检查记录一企一表,当场填写;一式三份,分别由检查部门、被检查单位、基层跟踪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列为工作督查台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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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带队领导签字: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基层跟踪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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