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规范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切实反映投资项目收益水平,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投资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引导和促进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主要手段。
第三条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工作以集团公司战略规划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价值思维理念,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投资决策体系,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保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参股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 项目经济评价主要内容
第五条 项目经济评价主要是对投资项目进行价值判断,重点分析项目的投资条件、盈利能力、竞争力、风险和技术经济可行性。各类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主要评价内容如下:
(一)新建电源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在领域、区域市场状况分析,以及对集团公司在结构、布局、效益等方面的影响。
2.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包括厂址、原料供给、产品消纳以及对外部事物的影响(环保、资源消耗)等。
3. 工程设想,造价、成本、能耗、环保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性、合理性分析,“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项目竞争力分析。
4. 投资方案和融资方案合理性分析。合作方应是经营业绩、投资实力和资信状况良好,对项目开发、建设及经营有积极作用,与公司形成优势互补的投资者。
5. 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及主要参数盈亏平衡点、发电成本,进行主要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分析。
6. 项目技术、市场、政策和配套设施等风险分析和规避措施。7.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二)收购项目(含增资扩股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企业规模、项目批复情况、投资造价、股权结构、人员状况、生产设备状况、市场竞争能力、技术经济指标、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负债结构、对外担保情况、法律诉讼情况、财产权属情况、环保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其它或有事项、以及存在或潜在的重大问题。
2. 收购方案,包括收购主体、标的、收购方式、转让方、收购价格、收购资金来源、标的企业人员安置方案等。
3. 收购的必要性和收购时机分析。
4. 收购的经济性,包括效益预测、回报率分析、收购的主要风险
及规避措施。
5.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三)煤炭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初步预测的储量、赋存条件、开采条件、项目投资。
2. 必要性分析。
3. 建设条件可行性、建设方案先进性分析。4. 投资结构及融资方案分析。5. 投资环境分析。6. 竞争力及风险性分析。
7.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四)金融项目1. 项目的基本情况。2. 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3. 市场分析、经济效益估算。4. 投资方案及投资目标。
5. 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资本金投入、营运资金安排等措施。6. 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7. 项目人员情况。
8.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五)科工项目1. 项目基本情况。
2. 投资必要性,包括项目所在领域、区域市场分析。
3. 投资的可行性,包括主要投资方案等。
4. 经济效益分析。包含项目的效益与费用、盈利能力、盈亏平衡和敏感性分析。
5.
风险分析及措施,包含政策、市场、资源、技术、工程、资
金、管理、环境、外部配套条件和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
6.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六)境外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参股方情况等。
2. 投资项目的必要性,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
3.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包括主要投资方案等。包括项目所在国别投资环境、市场分析。
4. 经济效益分析。
5. 风险分析及措施。国别风险、政策风险、融资风险、外汇风险等风险点及规避措施。
6. 根据项目特点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经济评价方法
第六条 项目经济评价应按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定量分析、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开展,确保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经济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分析预测项目的效益与费用,通过计算经济效益评价指标,考察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据以判断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主要分析方法包括
财务分析、不确定性分析、竞争力分析和风险分析。
第八条 项目财务分析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的主要指标为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资方内部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净率等;偿债能力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投资回收期等。
第九条 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其中,盈亏平衡分析主要考察产出品变化的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敏感性分析主要考察项目涉及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对项目基本方案经济评价的影响,找出敏感因素,分析项目效益对它们的敏感程度。
第十条 竞争力分析是通过与同区域、同类型、同时期项目进行对比,提高项目相对竞争力。
第十一条 风险分析是通过对政策、市场、资源、技术、工程、融资、汇率、管理、环境、外部配套条件和其他等方面的分析,找出风险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单项工程和配套项目随主体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和决策,可视情况分步实施。投资项目基本方案评价时,法律或相关协议明确约定的补贴收入应纳入基本方案进行评价。未来可能的优惠政策不作为基本方案进行评价,可作为辅助条件在竞争力分析中考虑。
第十三条 热电联产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热网的,应分别对热源及热网项目作为整体和单个项目进行财务评价。热网项目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热负荷,统一规划、逐年分步实施。热网系统内有备用热源的,按设计热负荷计算经营收入,没有备用热源的,按设计热负荷的70%计算经营收入。热源项目配套建设尖峰锅炉的,应把尖峰锅炉和热
源视为一个完整项目,按“有无对比法”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对于河流龙头水库,财务评价计算时以不考虑梯级返还效益作为基本方案,以考虑返还效益作为敏感性分析方案。对于中小流域水电群,可作为一个项目整体考虑计算,但需同时计算单个梯级的财务指标。
第十五条 前期收购项目转让费用、出资或垫资建设的送出工程投资、小机组容量购置费、污染物指标交易费、资源价款等,均应计入项目总投资进行经济评价。
第十六条 煤炭矿权评估参数应当以集团公司评审批复的地质勘查和设计文件(勘查地质报告、初可研、可研、开发利用方案、或初步设计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等为依据确定。
第四章 经济评价主要指标
第十七条 经济评价指标主要有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资方内部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净率等指标。
评价指标设置采用“1+X”体系,“1”为投资项目评价通用指标即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X”为辅助指标。各类型项目在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集团公司评价标准的前提下,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情况增加辅助指标。辅助指标按以下要求采用:
对于新建项目,采用投产后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对于收购项目,采用投资方内部收益率指标;对于股权性投资项目,采用净资产收益率或市净率等指标。
收购项目在计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和投资方内部收益率时,对
价支出和后续投入项目的资本金一并作为资金投入计算。收购项目经营期、折旧年限、还款年限应考虑已投运年限。
第十八条 主要指标定义
1.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是对某一确定的项目方案,从项目资本金的角度出发对整个项目的盈利能力进行评价,是资本金在项目内部的投资回报指标。
2. 投资方内部收益率:是对某一确定的项目方案,从每一位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根据每一位投资者初始各年投入的对价资金和项目资本金、以后各年实际分得的利润(股利)、最后的清算所得,计算出每一位投资者的各年净现金流量,并据此计算出每一位投资者的财务内部收益率。
3.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
计算公式: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4. 力。
计算公式:市净率=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市净率:主要反映标的公司的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盈利能
第五章 评价标准
第十九条 通用标准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法律法规。2. 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3. 符合公司系统资源优化配置、结构调整等。
4. 项目经济评价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水平。第二十条 项目评价工作标准1. 新建项目
(1)具有较好的市场空间,列入地市级以上行业或专项规划;(2)外部建设条件可行;(3)经营期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济评价指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4)配套工程进展满足主体项目进度要求;(5)项目在所在区域相对竞争力优势明;(6)风险可控。(7)投资环境较好。
2. 收购项目
(1)有利于改善集团公司的资产结构,完善业务链;人员结构清晰、人工成本合理、人员数量与项目匹配,后续遗留问题少等;(2)收购标的质量较好,具有较好的效益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按照收购价格测算的投资方内部收益率、全投资内部收益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收购前五年净利润和投资收益率较好,其他指标(单位千瓦造价、度电造价、市盈率、市净率等)优于行业平均水平;(3)收购规模与企业经营规模、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4)收购标的产权归属清晰,帐实相符,评估结果合理,收购价格确定合理;(5)风险可控。
3. 金融股权投资项目
(1)项目发展潜力较好,市场环境较好;(2)风险可控;(3)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市净率指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4)具有较强的产融结合作用和产业协同能力。
4. 科工项目
(1)项目发展潜力较好,市场环境较好;(2)竞争力较强。(3)
风险可控;(4)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
5. 境外项目
(1)项目所在国政治环境相对稳定;(2)项目收益率指标满足集团公司要求;(3)其他标准同境内新建项目。
第二十一条 主要经济指标评价标准1. 为:
(1)煤电、气电(含分布式)、热网项目,不低于10%;(2)水电项目:大、中型水电不低于8%,小型水电不低于9%;(3)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不低于8%;
(4)煤炭开采、采选项目,不低于13%;煤炭洗选项目不低于18%。
(5)码头等物流项目,不低于10%;(6)金融、科工项目,不低于12%;
(7)境外项目,在国内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的取值:发达国家取0.5-3%,其他国家取3-5%,已签订含照付不议条款的购电协议、煤电联动条款明确、已锁定汇率风险、有政府担保等风险较低的项目或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项目,可适度调减。
(8)重要战略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适度调低标准。
2. 投资方内部收益率评价标准。原则上以不低于长期贷款利率加2
按项目类型,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评价标准
个百分点确定。收购项目评价用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由集团公司参照相关中介机构的建议决定;参股项目一般年分红能力不低于10%,年复合增值能力(或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5%。
3. 净资产收益率评价标准。新建项目投产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合理盈利、均衡增长的要求评价。战略性股权投资项目,参照行业类别平均资产收益率水平确定。
4. 市净率评价标准。参股性股权投资项目,参照同行业同类项目资本市场的市净率水平确定。
第二十二条 参数的设定及设定原则
投资决策中重点关注投资、标煤价、气价、利用小时、上网电价、热价、矿业权价款、煤炭销售价格等参数,有关参数的设定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项目所在地市场情况设定,详见附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会同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2月26日印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办法》(中国华电规制〔2015〕68号)同时废止。
附表:项目经济评价主要参数表
附表
项目经济评价主要参数表
序主要号参数
煤电(含热电)
水电
气电(含分布式)
风电项目
太阳能发电项目
煤炭项目科工项目
以静态以静态投以静态投投资设资设计值资设计值计值为为基础,为基础,基础,按照决策按照决策按照决1投 资当期项目当期项目策当期所在地区所在地区项目所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在地区水平修水平修市场价正。正。格水平修正。长期贷款:按长期贷长期贷照与银款:按照款:按照行签订与银行签与银行签的协议订的协议订的协议利率,利率,没利率,没没有协有协议的有协议的议的按贷款利按照近五按照近五照近五2
率年银行五年银行五年银行年以上长年以上长五年以期贷款基期贷款基上长期准利率按准利率按贷款基以静态投资设计值为基础,按照决策当期项目所在地区市场价格水平修正。
以静态以静态投资设投资设以静态投计值为计值为资设计值基础,基础,为基础,按照决按照决按照决策策当期策当期阶段其项项目所项目所目所在地在地区在地区区市场价市场价市场价格水平修格水平格水平正。修正。修正。长期贷长期贷款:按款:按长期贷款
照与银照与银利率采用
行签订行签订与银行签
的协议的协议订的还款
利率,利率,协议中约
没有协没有协定的利
议的按议的按率;没有
照近五照近五签订协议
年银行年银行的,贷款
五年以五年以利率按照
上长期上长期我国近五
贷款基贷款基年贷款基
长期贷款: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利率,没有协议的按照近五年银行五年以上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按月加权平均值计算。
月加权平月加权平准利率准利率准利率准利率加均值计均值计按月加按月加按月加权平均水算。算。权平均权平均权平均平计算。
值计值计值计算。算。算。按照现按照现按照现流动资按照现行按照现行行一年行一年行一年按照现行
按照现行一年
金一年期贷一年期贷期贷款期贷款期贷款一年期贷3期贷款基准利贷款利款基准利款基准利基准利基准利基准利款基准利
率执行。
率率执行。率执行。率执率执率执率执行。
行。行。行。按照特许
按20权经营协
煤炭建按20年,年,考议约定选
设项目考虑项目虑项目取,原则
陆上风电20经济评技术先技术先上不超过
年;价中的4经营期进、国家30年进、国20年20年(不
海上风电25生产期产业升级家产业含建设
年。以不超等实际情升级等期);
过20年况。实际情品制造类
为宜。况。不超过10
年。环保BOT不低于
资本金不低于不低于不低于不低于不低于20%,水5不低于20%比例20%20%20%20%30%务项目不
低于30%。
预定还款期
上限为15上限为20上限为上限为上限为10
(不含15年年年15年上限为15年15年年
6宽限等额本等额本金等额本金等额本等额本金还款等额本等额本金
期)、金还款还款还款金还款金还款还款
还款方式
利用小按本区域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同类项目评价期未来五年平均值计算;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照资源条7时 (h)件、供热项目按照冷热负荷条件等进行必要的修 正。环保BOT利用小时按照特许权经营BOT协议约定选取,原则上不超过5000小时。水务项目年运行时间按360天计算。
发电煤按设计值8(气)加5%裕量 按设计值计算耗计算供热煤按设计值9(气)加5%裕量 按设计值计算耗计算按照项目类型采用按照项目类型按照深化对应区域采用对应区域电力体制上网电上年度电上年度电价平10改革的有价价平均值均值(2016年关电价政(2016年执行当年度策执行。执行当年值)。度值)。按照本区域上年度到厂电煤价格平均值执行。特殊情况根据项目 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电价政策执行。
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有 关电价政策执行。
发电标拟采用煤11煤价源的储 (气量、煤价)质、运输条件及运距、开发应用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必要修正。按照评价时点区域基准门站 价格加上合理管输费确定。
陆上风电:运营期1至3年(质保期内)为0;运营期4至5年为1.2%;6至10年为1.5%;脱硫项目运营期矿井:300MW级11至20综采综取2%;年2%。掘设备600MW及海上风5%,其1000MW级
300MW级电:潮行期前他设备取1.5%;取2.5%;按照等效年发间带风3年为2.5%;脱硝项目
大中型水600MW及电利用小电运营0(质露天300MW级
电站取1000MW级时/3500×(气期1至3保矿:采取1.5%,
0.45%,取2%。电:200MW级取年为期),剥设备600MW及
小型水电修理提尖峰锅炉4%,400MW级取0.6%,4第4年2.5%,1000MW级12站取存率修理费提3.5%;分布至10年至第6运输设取1%。水
0.65%。为年为备务项目年1.6%,0.6%,4.0%,修理费按11至20以后年其他设预提原年为份为备则、采用2.1%,1.1%。2.5%;修理费费21至25选煤率法计年厂:全算,修理2.6%;部设备费费率取近海风2.5%。1.2%。
电运营
期1至3年为1.1%,4至10年为2.6%,11至20年为3.1%,21至25年3.6%。
脱硫项目
300MW以300MW级下,4000取1.2元/MW;元/MWh;
300MW级300~600MW及
取61200MW,气电:200MW级陆上风1000MW级
元/MWh;3500及以下取15电7取1
600MW级元/MW;元/MWh;400MW元/kW;元/MWh;
13材料费取57元/kW 1200~级取8元/MWh。海上风脱硝项目
元/MWh;3000MW,分布式:取15电30300MW级
1000MW级3000元/MWh。元/kW。取0.7
取4元/MW;元/MWh,
元/MWh。3000MW以600MW及
存率:投产后前式:4%)取3%。三年减半值。投产后前计算。投产后前三年三年减半减半计算。计算。上,2500元/MW。1000MW级取0.6元/MWh。
陆上风电40~
300MW以60
下,元/kW;
35000海上风
元/MW;300MW级电50
300~取10气电:200MW级元/kW,
1200MW,元/MWh;及以下取16并增加
30000600MW级元/MWh;400MW拆除费
其他费元/MW;40~6014取8级取10(固定
用1200~元/kW
元/MWh;元/MWh。资产原
3000MW,1000MW级分布式:取16值
25000取6元/MWh。2%)、
元/MW;元/MWh。海域使
3000MW以用费
上,(海域
20000使用面
元/MW。积×单价)
按照项目所在地区政府主管库区基15 部门出台
金
地方相关标准计算。按照各省按照国家(市、按照国家有关16排污费有关规定 区)的
规定执行执行相关规定执固定资产1718年折旧年限
25年18年20年20年
行。地面建筑及构筑物40年,矿井的综采综掘设备8年,一般采掘设备10年;露产品制造天矿的类10年;穿、环保BOT采、排项目18设备7年;水务~15项目20年,运年。输设备8~12年;矿井及露天矿的其他设备和选煤厂设备15年。5%除土地使用权、探矿权价款(转5%
固定资18
产残值5%5%5%5%5%
19
无形资产摊销10年10年10年10年
两个月销售收入(含
两个月销两个月销税)与
流动资两个月销售收20售收入售收入六个月金估算入(含税)(含税)(含税)新能源
补贴电价收入之和
决策边界分布式项目冷条件应考热负荷原则上虑项目公按照三年时间司工程造达到设计值评价控制水价。平等因素增值税返还应考虑即征即退因素。
21其他 让费)10年和采矿10年
权价款(转让费)外的其他无形资产摊销按照10年计。两个月销售收入(含税)与六个月 新能源补贴电价收入之和
其他参数根据国家、 行业和
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备 注:
1. 本办法参数针对境内项目,境外项目参照执行。
2. 定员标准参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试行)》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岗位设置、适度从紧地控制实际用工人数;人均年工资按照上年度本区域人工平均工资水平计列;福利性费用系数统一按70%计算;按照风电(光伏)“远程集控、少人维护”的发展理念,现场维护人员1.5人/万千瓦。区域管理实体20~25人,区域集控中心最少12人。按一个区域风电装机20万千瓦分摊,新建5万千瓦风电经济评价时定员为16人(现场维护人员8人+区域管理人员分摊5人+集控中心人员分摊3人);区域风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以上之后,新建项目定员考虑现场维护人员(1.5人/万千瓦)和视情况适当增加集控人员(1~2人)。 3. 还款期限应考虑贷款年限与折旧提供的现金流相匹配。
4. 项目流动资金原则上为两个月销售收入;其中,风电、太阳能项目需考虑6个月新能源电费补贴,如补贴到位及时,可不考虑6个月补贴。
5. 项目评价的投产日期设定为年度的1月1日。
6. 对于区域机组利用小时低于4200小时的煤电项目、弃风率大于20%的风电项目应慎重决策。
7. 分布式能源项目未列明的参数依据《集团公司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边界条件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的原则确定;
8. 环保BOT项目、水务项目本办法未列明的参数,依据《集团公司科工企业投资水务、环保项目经济评价参数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原则确定。
9. 项目的设计咨询单位提出电力、电量平衡分析报告,推荐机组利用小时数建议,经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复核后,项目论证阶段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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