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件制造检验规范
钢结构件制造检验规范
X X 公 司 XXX部 XXXX年X月
钢结构件制造检验规范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钢结构件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牵引车、挂车、皮带运输机桁架、大漏斗、抓斗、装卸桥、起重机扒杆、灯塔以及船闸闸门等钢结构件的生产制造。 2
材料 结构材料
承重结构的钢材,一般采用Q235-A、16Mn钢,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碳
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规定的要求。
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如无合格证或标号不清者应进行复验,其结果应
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方可采用。
钢材表面锈蚀,、度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板负偏差的一半,不应
有裂纹、分层等缺陷。
焊条、焊丝、焊剂
2.2.1 用于焊接结构件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保证焊后不低于母材的机械性能。
2.2.2 焊条、焊丝与焊剂应有质量证明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合国家标准的规范。
2.2.3 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生锈的焊条、焊丝,以及受潮结块或熔烧过的焊剂。 3 放样、下料
放样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
零件的切割线与号料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手工切割±2.0mm; 自动、半自动切割±1.5mm; 精密切割±1.0mm; 3.3
在下料划线前,应检查钢材变形程度,如有变形应矫正,方可下料
划线。
3.4 切割前,应将钢材表面切割区域内的蚀锈、油污等清除干净。切割后,断口上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边缘上的熔瘤和飞溅物等。
3.5 切割后切口与钢材表面不垂直度不大于钢板厚度的10%,且不大于2.0mm。
3.6 机械剪切的零件,其剪切线与号料线的允差不得大于2.0mm,并应清除毛刺。
3.7 机械剪切的型钢,其端部剪切斜度不得大于2.0mm,并应清除毛刺。 3.8 已炔自动切口面光洁度等级分为: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手工切割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它们分别等于自动切割的二级、三级、四级(见表1)。切口的光洁度,自动切割不低于一级,手工切割不低于二级。普通低合金钢应尽量不采用手工切割。
表1 气切割精度和质量(按厚度和切割方法而定) mm 气切割质量的有关方面 切口面切割表面 不 平 度 精切 割 方 法 符 度机械切割 手工切割 等钢 板 厚 度 δ 号 级 ≤25 25~50 ≤25 25~50 一 二 B 三 四 刨边的零件,其刨边线与号料线的允许偏差为±1.0mm,刨边线的弯曲矢高不应超过弦长1/3000,且不得大于2.0mm。
对重要结构件的尺寸允许偏差,如图样未注明时,按表2的规定;对一般结构件的尺寸允差不得大于表2的50%。
表2 经切割加工后零件尺寸允许偏差 mm
零 件 尺 寸 ≤100 >100~250 >250~650 >650~1000 >1000~1600 >1600~2500 >2500~4000 >4000~6500 >6500~10000 6 钢 板 厚 度 10 16 20 40 尺 寸 允 差 型钢长 度允差 3.11 机构零件的冷加工(剪、冲、刨、轧、撑、辊压等),加工后的零件的不平度、不直度、扭曲度等不低于表3的要求。
3.12 矫正后的钢板表面不要明显的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0.5mm,手锤敲击痕迹,钢材平面为1mm,立面为2mm。型钢平面与立面为2mm。
B·
3.13 结构零件的热加工成型,加热温度为900~1100(钢板表面呈淡黄色)
为宜,(16Mn钢用较低温度),当普通碳素结构钢温度下降到500~550·之前(钢材表面呈现兰色)和低合金钢温度下降到800~850·之前(钢材表面呈现红色)应结束加工,并使其缓慢冷却。
3.14 用乙炔火焰加热矫正时,其间热温度严禁超过正火温度(900·),加热矫正后的低合金结构钢必须缓慢冷却。
3.15 不论是热加工成形,或热矫正,要谨防加热区温度过高,不准出现溃状现象(皱纹状)。
3.16 加工弯曲的零件,其弦长大于1500mm,应用弦长不小于1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弯曲零件弦长小于1500mm时,样板的弦长应于零件的弦长相等,其间隙不大于2.0mm。
表3 经加工后的零件(钢板型钢)允许变形量 mm
用1米平直尺 钢 检验 厚度δ≤14mm 板 f≤厚度δ>14mm f≤ 全长挠度 f≤1000×L 但全长永久变形挠度≯角 6m/m,次要零 件≯10m/m 全长挠度 f≤1000×L 但全长变形≯6m/m,次要零件≯10m/m 歪扭 当L≤10000m/m时 f≤3m/m 当L>10000m/m时 f≤5m/m 腿宽钢度 f≤1000×b f f L(b)计算 f≤1000×b 不等边角钢按长腿宽度计算 fbb b 4 制孔与螺栓连接
f 腿宽倾斜不成 90度按腿宽钢 槽钢 、 工字钢 挠度歪扭 f4.1 A、B级螺栓孔(Ⅰ类孔;即原来精制螺栓孔,应具有H12的精度,孔壁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μm。
4.2 C级螺栓孔(Ⅱ类孔)孔壁表面粗燥度Ra不应大于25μm,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 mm
项 目 直 径 圆 度 垂 直 度 允 许 偏 差 + 0 (板厚)且不大于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 mm
允 许 偏 差 项 目 <500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 ± ± 501~1200 1201~300 >3000 ± ± ± ± 4.4 螺栓孔的允许偏差超出上述规定时,不得采用填塞,可采用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 4.5 螺孔的分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邻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b) 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c) 在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为一组,但不包括上述两款所规 定的螺栓孔。
d) 受弯构件翼缘上的连续螺栓孔,、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螺栓孔为一组。
4.6 每个螺栓一端不得垫2个及以上的垫圈,并不得采用大螺母代替垫圈。螺栓拧紧后,外露螺栓不应小于2个螺距。 4.7 螺栓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
4.8 扩钻后的A、B级螺栓孔不得使用冲钉。 4.9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按工艺文件要求执行。 5 5.1
组装
拼接装配的零件,必须经过矫正检验符合本规范第、、、 等条的规
定,凡不符合规范的零件,不应装配。 5.2
焊接前,接缝的拼装偏差不得超过表6的规定
表6焊缝在焊接前拼装的允许偏差 mm
顺序 接 缝 类 型 偏 差 名 称 允许偏差值 + -C (C为标准间隙) S=δ/10且不大于3 δ/10但不大于3 ±5 + -C ±5 ··1 sd 边缘高度差S 甲4<δ≤7 乙7<δ<20 丙δ≥20 坡口张角r的偏差(度) 间隙d的偏差 2 dras a3 d dr钝角a的偏差 e长度L的偏差 最大间隙 4 e5 最大间隙 翼缘倾斜度 <2 6/100 △ h< △ s< 6 b 注:S为设计尺寸 翼缘对垂直腹板的位移S 槽钢号数≤25 s7 h槽钢号数25以上 s Δh<1. △s< 8 sLS>5mm时厚板边缘应均匀削薄 L=5(δ1-δ) 5.3 组装前,连接表面积沿焊缝每遍30~50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
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5.4
定位点焊所用焊接材料的型号,应予正式焊接的材料相同,点焊
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且不大于8mm,焊道长度不应小于25mm,定位焊位置应布置在焊道以内,并应由持合格证的焊工施焊。 5.5
凡承受弯矩的箱形梁,禁止将对接焊缝布置在同一垂直切面内,
相邻接缝必须错开250mm以上。 6 焊接 6.1
一般要求
6.1.1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施焊。
6.1.2焊条(剂)使用前,必须按照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进行烘焙。低氢型焊条经过烘焙后,应放在保温容器中随用随取。(参照钢结构件制造工程技术
规范)。
6.1.3 严禁在焊区以外的母材上打火引弧。对于重要焊缝或自动焊的焊缝, 在焊缝两端应有等厚同槽的引灭弧板。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6.1.4 焊接结束必须清除熔渣、金属飞溅和马脚,(对于多层焊缝,宜连续施焊,每焊一层必须将熔渣清除干净后,才能焊下一层)。焊工应自行检查焊缝质量,并修复缺陷,重要焊件在修补结束后提请质检人员检验。 6.1.5 当焊缝出现裂纹时,焊工不得擅自处理,应申报公司质检及技术人员查清原因,订出修补措施后,方可处理。
6.1.6 普通结构钢厚度大于50mm和低合金结构钢大于或等于36mm,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O·c时,应进行预热处理。其焊接预热温度及房间温度宜控制在100~150·c,预热区应在焊接坡口两侧各80~100mm范围内,工作地点温度低于O·c时,其需要预热温度应试验确定。 6.1.7 严禁在间隙内填入金属材料焊接。
6.1.8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当超过两次时,应按返修工艺进行。
6.1.9 对重要的受力结构件的焊缝,焊后在焊缝两端必须打上焊工的印记号码,经检验后的焊缝应打上质检人员代号印,已备追溯。 焊缝的外观质量检验
焊缝外观质量检验项目及要求,如表7的规定
表7焊缝外观质量检验项目及要求 mm
序号 1 2 3 项 目 焊渣 飞溅 包角 要求及允许缺陷尺寸 必须全部清除不允许夹渣 任意100nn长范围内φ≤1.5mm飞溅点少于10粒 必须(因装配需要例外) δ≤10时 φ≤4 Δh≤ 任意一米长焊缝内部的多于一支弧坑 简 图 4 弧坑 波纹均匀、焊角整齐、成形美观 对接焊缝成形宽度偏差 δ=12时 Δb=± δ>12时 Δb=±2 δ≤10时、深度不大于 δ>10时、深度不大于 则连续长度不大于200,累计长度不超过焊缝15% 5 表面成形 6 咬肉 7 8 焊瘤 必须清除,清除后高度不超过焊缝余高 焊穿、裂纹、焊缝中不允许存在焊穿、未熔合、表面气孔 气孔、表面裂纹等缺陷 δ≤10时Δh=~ δ>10时Δh=~ 9 对接焊缝尺寸和加强高度(Δh) 角焊缝尺寸和加强高度 K>12、 Δk=2 Δh< 1(k焊脚高) K=6~12、Δk= 1 Δh<1 1.510 kh 焊缝表面质量分级
焊缝的外观质量分为优质品、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四级品,其标准为:
a) 优质品:表5中全部项目一次验收合格;
hhb) 一级品:表5中1、2、3、4项合格,其余、一次修补验收合格; c) 二级品:凡表5中1、2、3、4项中一项不合格,但经二次修补合格者;
d) 三级品:凡表5中1、2、3、4项中有两项不合格,或其中之一项,经二次修补合格者,以及其余几项经三次修补合格者;
e) 四级品:凡达不到上述级别的焊缝,即为四级品。对四级品的处理经质检部和技术部协商解决。应返工,作超差回用处理。 6.4
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是根据国家标准GB985《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及GB986《焊剂层下自动与半自动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和尺寸》并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制定,规范了我公司钢结构制造中常用的接头形式与尺寸,无规定的接头设计图纸应绘制焊缝详图并注明技术要求。
6.4.1 对接焊缝 6.4.1.1手工电弧焊
手工电弧焊接焊缝形式与尺寸要求按表8规定。
表8 手工电弧焊对接焊缝形式与尺寸 mm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图 例 尺 寸 说 明 不 开 坡 1 口 单 面 焊 接缝 cδ 1~2 3~4 5~6 b 4 8 10 焊缝 bsc e 11 0.511 0.511 112 只用于次要结构件,如:机房驾驶室各种仪表,装物箱等受力构件约不允许。 熔深S≥δ 不开坡口,不碳刨刨子槽的手2 3 4 5 6 工双面焊,板厚不超6 6 10 12 过6mm,对重要构件施焊时,反10.522 11 面应碳刨刁槽,以保0.511 证焊透。 δ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坡口形式按具体情b 14 16 18 20 22 26 28 30 32 34 况开,由风割或刨b1 10±2 12±2 (铣)边机1133 22 c 加工。 e p α ±5° 2±1 50°±5 122 焊缝 ee不 开 坡 2 口 双 面 焊 接缝 b sδ b bbc e 单边V型3 坡口双面 焊 接缝 焊缝 apc b1 b19横焊缝e0.5 50
表8 (完)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图 例 尺 寸 说 明 aV型 坡 4 口 双 面 焊 接缝 pδ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b 14 16 18 20 22 26 28 30 32 34 b1 c e 11.51.5 c 10±2 122 12±2 反面碳刨刁槽封底 122 焊缝 b1p 2±1 10 605 <10 705 δ b e 20 16 24 18 11.51.5 a1K型 坡 5 口 双 面 焊 接缝 26 20 30 22 b 焊缝 b1、2505 p21 X型 坡 6 口 双 面 焊 δ 20 22 24 26 28 30 32 接缝 b e 焊 p p16 18 20 22 ±5° 2±1 34 40 1、坡口形式按24 26 具体情1况开,由21.5 风割、铣(刨)边机加工。 2、当装配后进行横焊34 36 38 缝时,一24 26 般是采用单V型122 坡口或K型坡口。 pbbδ 40 42 44 46 48 50 52 54 56 58 60 缝 b 26 28 e 30 32 34 36 38 2±1 6.4.1.2 埋弧自动焊
埋弧自动焊接缝形式与尺寸要求按表9规定。
表9 埋弧自动焊对接焊缝形式与尺寸 mm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图 例 尺 寸 δ b c 焊缝 接缝 0±1 6 7 8 9 10 12 14 18 20 说 明 c接缝 不 开 1 坡 口 14 16 01.5 122 12 be δ pcb c p 焊缝 eeV型2 坡口 be abX型3 坡口 接缝 δ b α a 焊缝 e bbeδ b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20 22 24 26 28 30 32 0±1 0± 1、坡口形式7±1 8±1 可按具体情况1.51.52.53 2.53开,气割、刨 (铣)边 24-28 30 32 34 36 38 40 42 机加工20 24 26 28 均可。 2、正60°±5° 面焊后,1.51.52.52.5 33 反面须碳弧刁 槽后方能焊接。 44 46 48 50 52-60 30 32 e α e 60°±5° 1.533 60°±5° 233 6.4.2 角接焊缝 6.4.2.1手工电弧焊
角接焊缝的手工电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要求,按表10规定。
表10 手工电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 mm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图 例 尺 寸 说明 1、表为单、双面连续 不 开 坡 1 口角焊缝 接缝 δ k 2~3 2 4~6 3 7~9 4 10~12 焊规范,单面、双面间断焊可参照用。 2、k由设计计算决定,表中k值为最小焊脚尺寸。 5 k 焊缝 δ k 14~16 6 18~22 8 23~30 10 16 18 20 22 ≈5 ≈6 单边V型2 坡口角焊 缝 接缝 paδ 7 b e p k1 δ 20 b 24 e 8 9 10 12 14 16 18 12 10 =4 3 2±1 4 22 26 24 28 26 30 28 32 30 34 6 焊缝 ≈6 2±1 6 1505 c2 bp k1 k3 型坡接缝 pa 10 12 14 16 aδ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b 6 8 口 角焊缝 焊缝 e ≈5 ≈6 δ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b 16 18 ≈5 20 22 ≈ 8 24 be 1505p21c2 表10 (续)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接缝 不 开 坡 4 口角接缝 焊缝Ⅰ k1 焊缝Ⅱ 单边V形5 坡口角 接焊 接缝 p 焊缝Ⅰ Kmin 1±1 3 ≥3 b k 图 例 尺 寸 说 明 1、对于小型箱形结构采用焊缝“Ⅰ”形式。 2、k由设计计算决定,表中k值为最小焊脚尺寸。 bδ 4~30 02 ≥δ k L≥δ p δ c 6~10 1±1 11~16 122 122 c17~30 133 122 4 6 对于小型的箱形结构采用焊缝Ⅰ形式。 S≥δ 焊缝Ⅱ 6 7 间 断 焊 k 焊 缝 见编号1 t表10 (完)
a t=150 a=75 K=焊脚高 (编号1)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8 间 断点 9 焊 图 例 尺 寸 说 明 用于板厚小于4 次要结构d=8、 t=20 焊 缝 ttd6.4.2.2自动埋弧焊
角接焊缝的自动埋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要求按表11规定。
表11 自动埋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 mm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不 开 坡 1 口角焊缝 图例 尺寸 说明 接缝 焊 K由设计δ 3~5 6~12 14~16 18~24 26~40 计算决定,表中c 02 01 K值为最k 3 4 6 8 10 小焊脚连 续 焊 kkkkkc缝 δ 2~3 c 00.5 间 断 焊 4~6 7~10 12~14 16~20 尺寸。 01 3 4 5 02 6 单边V形2 坡口角焊接 pak 2 接缝 δ b e 焊缝 k 坡口由10 12 14 16 18 20 22 24 铣(刨)边机加δ±2 工或风≈5 ≈6 ≈7 割出。 6 7 8 9 10 α=40°±3° p=2±1 b图例 表11 (完)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尺寸 说明 坡口由铣(刨)边机加工或风割出。 δ 16 K形坡3 口角焊接 接缝 18 12 ≈4 δ 28 焊缝
b 16 ≈7 30 32~36 18 ≈8 α=40°±3° 38 20 ≈9 40 ≈5 20 22 24 14 ≈6 26 aab e be
6.4.3 搭接接缝
搭接手工电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要求按表12规定。
表12 搭接手工电弧焊接缝形式与尺寸 mm
编接号 缝标注方法 图例 尺寸 说明 形式 L不 开 坡 口1 搭接焊缝 接缝 kk 焊缝 K由设计δ 2 3 4-6 7-9 10-12 19-20 22-30 计算决K 2 3 4 6 8 定,表中K值为最1C 小焊脚00.5 0 尺寸。 L ≥21
表12 (完)
接编缝标注方法 号 形式 图例 尺寸 说明 当δ≥30mm时,允许沿孔壁角焊面不填满,但角焊缝焊脚K≥δ。 c 接缝 QatUδ d δ1 ≥2 ≥2δ ≥δ 搭接圆孔2 塞焊焊缝 焊缝 ae Q、U、t由设计确定 :α=55°±5°、e=0 。当δ<8时,可不锪孔;当δ为8-16时,应将整个板厚锪孔;当δ>16时,锪孔须保证焊缝尺寸。 δ K m γ δ1 ≥2 ≥δ ≥δ 0.5m ≥δ 2搭接长孔的3 孔内角焊焊接 Q接缝 UL 焊缝 K、Q、L由设计确定,允许沿孔壁全部填满,当m>2δ时,可沿kkmr 孔壁角焊而填满。 6.4.4 不同厚度板的对接焊缝
对接不同厚度板的重要受力接头时,如果两板的厚度差(δ1-δ)不超过表内规定,则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应按较厚板的尺寸数据选取。
较薄板的厚度δ 允许厚度差(δ1-δ) <12mm 4 >12 5 超过表内规定的,应在较厚的板上作出单面或双面削薄形式,其削薄长度L=5(δ1-δ),如下图所示:
LL
7 焊接结构件的热处理
焊接结构件的热处理按技术图样和工艺文件中规定执行。
对板厚超过30mm的重要受力构件,一般焊后应消除内应力,温度可采用650℃回火或200~300℃局部低温回火法,消防内应力。 8 涂漆 总则
8.1.1本规范规定产品涂漆质量标准,凡本公司产品涂漆质量验收,均按本规范执行。
8.1.2 本规范所列除锈质量要求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方法》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制定。
8.1.3 除锈和涂漆工作应在质检部门对制作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8.1.4 产品涂装颜色原则上由用户和设计者提出要求,无要求者按本规范执行。
8.1.5 漆膜厚度检查必须用专用的漆膜测厚仪检查。 8.1.6 涂漆检查测量要有检测记录。 油漆颜色的规定
8.2.1 产品整机颜色根据用户要求和技术文件规定执行。 8.2.2 流动机械底盘部门(挂车、牵引车—)所有零部件涂黑色。 8.2.3 车轮轮胎不允许涂漆。
8.2.4 油杯(玻璃油杯除外)及未加防护的快速回转件,如飞轮、皮带轮、齿轮、联轴节等轮幅均涂红色。
8.2.5 产品的最外部易引起碰撞的警戒标志性部分,如直扒杆端部应涂警戒色(即黄、黑色交替斜条)。 8.2.6 外购部件按其原厂颜色不变。 涂装
8.3.1除锈及净化处理
8.3.1.1 除锈质量分为两级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一级: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要求进行抛丸、喷砂处理(相当于SIS标准Sa2级)。
b) 二级:钢材表面允许存留不能再清除的轧制表皮,一般用钢铲、钢刷等工具除锈(相当于SIS标准St3级)。
8.3.1.2 应根据图样和技术要求,决定除锈等级和方法,如无设计要求时,
12重要受力构件或工作环境恶劣的构件(如车架、闸门、受力桁架、盐碱湿潮条件的构件)按一级执行,一般构件及抓斗等按二级执行。
8.3.1.3 净化处理应做到机件表面无粘砂、结疤、焊渍和油污等脏物;焊接件外露的切割边光滑平整;机件无毛刺、冒口、浇口、锐边等保持表面平整光洁。
8.3.2 涂漆环境条件
8.3.2.1 涂漆工作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低于80%的条件下进行,涂装后4小时内不得淋雨。
8.3.2.2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雾、大风、潮湿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8.3.2.3 钢材表面温度高于60℃不进行涂装。
8.3.2.4 气温在30℃以上恶劣条件下施工时,为避免干喷,应将喷枪尽可能接近物面垂直地进行喷涂,必要时可加入不大于油漆自身重量5%的稀释剂进行稀释。
8.3.2.5 应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最佳环境下施工(最好气温为15℃~35℃,相对湿度在70%以下时施工)。 8.3.3 油漆的选用
8.3.3.1 根据设计或用户商订的要求,选用符合新规定的技术条件原则来选用。
8.3.3.2 油漆要有出厂合格证,不合格和过期变质不得施工。 8.3.3.3 不同型号的油漆不可混合使用。
8.3.3.4 施工前应充分搅拌均匀,如发现漆皮或颗粒时应使用80~120目筛网过滤。 8.3.4 涂漆施工
8.3.4.1 表面处理合格后应立即涂底漆。
8.3.4.2 焊接部位涂装,应在施焊72小时后进行。 8.3.4.3 装配后不易或不能涂的表面,应在装配前涂漆。
8.3.4.4 下道油漆的涂刷应遵守“三不准”—机件上不清洁、表面潮湿、上道油漆未干者不准进行涂刷。
8.3.4.5 涂刷底面漆时,要求不露底、不皱皮、不粗糙、不流挂、刷痕顺直、厚薄均匀、细致光亮、完整、颜色一致。
8.3.4.6 机件油漆两色相交处,界限必须整齐明显,在没有特殊规定时,不得有不规则的互相交错线。
8.3.4.7 构件中的铝、不锈钢、镀锌面、橡胶件、运动的机械零件强度螺栓、研磨加工面、连接板的磨擦面等处不需涂漆;安装焊缝处应留出30-50mm宽的范围暂不涂。
8.3.4.8 对于漆膜的结构按设计要求执行,如涂刷厚度无要求时,一般宜
涂刷三至四度(底漆一至二度,面漆二至三度),漆膜总厚为125~175微米。
8.3.4.9 总装时现场焊接部件或运输、安装中被损坏的表面,需重新净化处理,按标准涂漆。 涂漆质量 8.4.1 外观检查
外观可按下表13检查,未达到的地方,将重新油漆。
表13 涂漆质量外观检查项目及标准
检查标准 项目 底漆和中间漆 刷痕 桔皮 起皱 粒度 针孔 起泡 漏底 流淌 涨泡 开裂 剥落 色不均 漏漆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轻微可以 不可以 面漆 轻微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轻微可以 不可以 污点 雾状 光泽不均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轻微可以 不可以 不可以 轻微可以 8.4.2 漆膜厚度检查
厚度检查用干膜测厚仪测定,检测量应占总面积的5%~10%,在被抽查的面积中呈现三角形测三点,并作记录。按算术平均法计算,达到规定的90%以上为合格,不合格则需重漆。 8.4.3 贴紧程度检查
用小锤轻轻敲打涂层,听有无空鼓声,检查面不小于20%。 8.4.4 涂膜粘结力检查
膜完全干固后,以小刀拉开切口,切口间距2-3㎜,相交60°,纵横各六切口,并用力撕开掀掉,未掀掉覆盖面不低于50%,撕掉处钢表面应为涂料所覆盖。 9 构件验收
构件制作完成后,质检部门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对成品进行检查验收,如图样、工艺文件未作规定时,尺寸偏差按表14规定进行检查,形状和位置偏差按表15规定进行检查。
表14 钢结构件的外形几何尺寸允许偏差 mm
允差(±) 公称尺寸 外形尺寸 各部门之间 ≤100 >100-250 >250-650 >650-1000 >1000-1600 >1600-2500 >2500-4000 >4000-6500 >6500-10000 > > >25000-40000 2 3 4 5 6 7 8 9 11 13 15 1 2 3 4 5 6 7 8 9
表15 焊接结构件形状和位置公差 mm
序号 技术要求名称 a) 弯曲:a)垂向弯曲; a) f简图例 允许偏差不超过 L 1500f11 b)水平方向弯曲; b)Lb) f' L' 20001)按图纸规定; F2 行车梁上拱度 LQ 2)FLQ2 1000L≤32m,C=H1-H2=5 3 扭 曲 度 H2HH1L≥32m, C=H1-H2=6 L为构件长度 hH1) 对梁的复板(杆)hH 2504 不垂直倾斜度 H(1)(2)2) 对构件自身关联部分 h'H' 500B5 盖板水平倾斜度 bB 250b
表15 (续)
序号 技术要求名称 简图例 允许偏差不超过 HH6 相配梁高度差 HB 1.5B 1000L1L2L≤5000,L1与 L2之差<5 L>5000,L1与 L2之差<5 7 对角线差 L当8 e3 8 各种筋板肘板相对位置偏差 e 当8 e5 园筒加工 9 园度差 园筒对接 DDDD' 3 10001 5 δ为园筒壁厚 e 10 翘曲变形度 L 1000e(但不大于10)
表15 (完)
序号 技术要求名称 简图例 允许偏差不超过 当6 1 当6 11 重要构件波浪变形 21 当10~14 3 当>14 2~4 壁板波浪 12 操纵室机器房走道平台等波浪变形 顶蓬波浪 走道平台波浪 5 15 6 13 桁架复杆位置 e e5 各种支座垂直度偏14 差“Δ”和开档偏差“” 3 L HH 1000对于制造: 15 构件的制造和安装中心级的偏移 LLL(但≯8) 1000对于安装: L(但≯6) 1000
构件出厂时,制造单位应提交产品合格证书和下列技术文件。 a) 设计更改文件。
b) 所用钢材和其它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c) 发运构件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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