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一、输血治疗,经管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条形码,正确准备试管。
三、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四、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床边核对患者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才能采血。
五、凡申请输注血小板、冰冻血浆或冷沉淀凝血因子者,一般情况下无需交叉配血。
六、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七、护士采集标本并核对后,进行规范正确确认;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八、输血科备好血液后,到输血科领取血液。
九、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运送。
十、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十一、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十二、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患者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十三、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紧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十四、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血袋立即送入输血科保存。
十五、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
十六、病房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的培训、学习、考核并记录。
输血科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中心血库)的设置和配备(一)输血科(中心血库)的设置(二)输血科配备标准1.人员技术职称:三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医(技)师以上人员;二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主治(管)医(技)师以上人员;其他各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至少配备一名医学专业人员。
2.房间安排:血型血交叉试验室、冰箱放置室、采血或自体输血室、配型移植实验室、清洗室等。
二、采供血管理
1.采血室。要求总体布置宽敞明亮,幽雅舒适;采光良好,献血员位置明暗适宜,工作人员处可以适当安装台灯和壁灯;室内整洁,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每天消毒,定期采样进行空气细菌监测。
2.献血员。体格检查、血液学标准、采血量及时间的间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
3.准备急救药品和用具,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献血员护理程序。
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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