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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文范文

2022-01-17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xx省民防局《关于全省统一“9·18”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确定从x年起每年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经市政府同意,本市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由每年的12月13日调整为每年9月18日。为保证试鸣活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根据省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统一下达的防空警报试鸣指令,鸣放防空警报。

  二、试鸣防空警报时间为x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9分。防空警报试鸣顺序如下:

  10:00—10:03鸣放预先警报;

  10:08—10:11鸣放空袭警报;

  10:16—10:19鸣放解除警报。

  三、“12·13”国家公祭仪式活动的警报鸣放,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执行。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xx市人民政府

  x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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