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房屋座落 。
二、出租时间暂定 年。到期后,承租方可依据房租市场行情,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房屋价格:暂定 元/月,此价格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四、房租付款方式:每 (月、季、半年、年)提前缴纳。
五、租赁期间,由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六、房内设施:家具家电(包括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 乙方需保证不受损坏,如有损坏须予以赔偿。
七、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交房屋押金 元。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八、租赁房屋不得用于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场所,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需双方共同协商。
十、如果乙方未按时缴纳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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