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出租方(共有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电 话:
居间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 】每月 元【 】每年 元。【 】按月付款【 】按年付款,每年提前一个月付款。另付押金 元,共计 元(大写: 元整)。租期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当日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 元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 元整。
四、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补偿的义务。
五、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六、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的;
(2)收回房屋,提前终止合同;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使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指印确认: 指印确认: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执业经纪人:
指印确认: 指印确认: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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