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义务,维护双方的权利,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快件查询与跟踪;
2、如需开发票按6%征收税费;
3、及时公布本网络的有关政策法规。
二、乙方承包区域为:
三、乙方承包时间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款为:上月营业额的,每月一交,每月____日前交清,缴纳押金10000元(合计人民币壹万元整)。如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
五、乙方承包期间不得转卖、转租或中途退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区域并没收全部押金及承包款。
六、乙方在甲方公司中转的快件所产生的中转费必须次日付清,如有拒付或拖延付款的,甲方有权不予中转。
七、乙方承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服从公司及总公司指示。必须统一使用面单、信封和塑料袋,如不符合规定,甲方不予中转。
八、双方在经营中如发现丢件,延误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快件遗失等情况,则按网络管理条例处理,理赔标准按网络管理条例执行,相关理赔金额及赔款时间按总公司仲裁部仲裁为准。
九、乙方到甲方中转的快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达甲方公司中转,乙方的派送件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准时领取并及时派送,如不按规定或者延误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乙方承包时间到期后,甲方应退还其所有押金。(注:押金在乙方的所有派件过了查询期后再退)。 十
一、为了便于查询,乙方每天派件的签收回单必须当天准时上交到上段分公司,发现遗漏或者遗失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
二、乙方派件中如有到付款或者代收货款,必须当天缴纳到上段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处,如不按时上交或者不交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
三、乙方如果跨区取件或者代收其他快递公司的件到公司中转,一旦总公司或者分公司查出,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
四、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切人员配备、交通、工具、人身安全等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生活服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速递有限公司网络管理条例规定。必须合法经营,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经济、名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连带承担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
五、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如需继续承包,应及时办理续包手续。终止合同应提前参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末期二个月派公司业务员进行交接新老客户、熟悉客户业务情况,乙方有责任配合公司,必须坦诚相待,但快递业务经营权还是归乙方所有,直至合同终止。 十
六、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七、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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