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暴雨、暴雪、大雾、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对师幼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气象、防汛、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相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雾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时,适用本实施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丁庆华
副组长:
成员:办公室、保教处、后勤处、医务室、保卫室、各班班主任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极端天气期间,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及周边极端天气状况实际,及时通知全园师幼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台风、暴雪等严重影响时段上学放学。
2.当气象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应对气象灾害对幼儿园、师幼造成的危害。
3.组织召开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会议,制定相关方案。
4.检查督促各科室做好抢险救灾、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5.检查督促各科室责任人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二)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办公室
负责接收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警发布、解除指令;负责组织发布、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信息报送及有关协调工作。
2.保教处
组织教师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在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好因临时停课耽误课程的调课补课,确保课时和课程计划的落实。
3.后勤处
负责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等调度和安排工作。负责全园校舍、设施设备、水电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医务室
负责幼儿园的临时救护工作,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5.保卫室
负责维护校园内外安全稳定,确保幼儿入离园时间段内幼儿园门口道路通畅,家长接送有序。
6.各班班主任
负责接收幼儿园关于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及时传达到每位家长;对幼儿进行应对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好幼儿入离园时与家长的交接;及时追踪缺勤幼儿未入园信息,及时上报特殊幼儿的情况。
(三)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幼儿园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汇集、上报灾情、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2.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应对极端天气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并督促落实。
3.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极端天气应对流程
(一)幼儿在园期间突发极端天气
1.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关于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后,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应对指示。如无指示,要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根据突发性极端天气灾害程度,决定是否执行延迟(提前)放学、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等措施并报县教体局。
2.县教体局同意延迟(提前)放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幼儿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全员上岗。各班级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通知每位家长,告知停课及接送幼儿时间。
3.幼儿园立即组织幼儿快速错时离园;幼儿园门口值班人员提前到岗,做好车辆及接送幼儿家长疏导,引导组织幼儿有序离校。
4.待幼儿离园后,组织教师、后勤人员巡查全园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5.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
(二)幼儿在家期间发生极端天气
1.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关于极端天气的预警信息后,及时接收上级部门的应对指示。如无指示,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工作。根据极端天气灾害程度,决定是否执行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等措施并报上级教育部门。
2.经县教体局同意延迟上学、临时放假、停课后,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电话通知幼儿家长幼儿园的决定,提醒家长加强幼儿在家监管,减少幼儿外出。
3.值班教师巡查全园的校舍、围墙、电气线路等,做到重点部位必到必查,如有隐患立即消除。
4.安排好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
(三)极端天气后复课
1.市县气象部门解除预警后,县教体局极端天气和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道路结冰等情况进行研判,作出根据幼儿园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复课决定。
2.接县教体局领导小组通知后,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对上学线路进行排查,查看是否存有路面结冰、塌陷等隐患。
3.如达不到复课条件,应立即向县教体局教育科和安全办公室上报,经县教体局批准后,通知幼儿家长继续停课,安排好线上学习。
4.组织教师清扫幼儿园道路,确保幼儿通道畅通;加强幼儿园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预防二次伤害事情发生。
5.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幼儿对应对气象灾害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幼安全防范意识。
6.加强与家长联系,提前告知每位家长要亲自送幼儿到园,不入园要及时向老师说明未入园的情况及原因。
四、几点说明
(一)停课安排
采取全天停课措施的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当日22:00前本县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22:00维持的;
第二种情形是: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
第三种情形是:县域内或幼儿园驻地突发极端天气影响幼儿上放学的。
发生上述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幼儿园必须听从县教体局极端天气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停课通知后采取全天停课的措施。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园的幼儿,园内要做好相应安排。
6:00以后至入园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幼儿园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对延误到园的幼儿及时追踪未入园情况,提醒家长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入园时间。
(二)误课安排
当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幼儿园应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的幼儿不作迟到(缺课)处理。
(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误工处理
(1)幼儿园要从保护师幼安全角度出发,根据本实施意见,事先制定具体应对计划,明确应当或无须上班的人员和情形条件,以及复课、复工的情形,并告知教职工和幼儿。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幼儿园和师幼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应对计划,采取相应措施。应当上班而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要及时与园长电话联系,说明请假事由。
(2)在工作时间发出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停止在建工地等不适合在此气象条件下的户外作业和大型活动。
(四)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误工处理
(1)当本市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暴雪、大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幼儿园要立即启动预案,执行错时放学。
(2)职工确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到岗到位,应当及时与本单位联系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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