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承诺书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如果我企业发生下列环境违法行为,致使公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除依法接受处罚外,自愿在报纸、电视台及网络等泰州主流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1、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超标,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甚至造成越级上访。
2、采用不正当手段偷排、漏排、直排超标污水,或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污染项目、改变生产工艺,造成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发生较大变化且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擅自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或存在严重隐患。
4、环境应急处置不力,环境安全防范不到位,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造成严重后果。
法定代表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承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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