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书,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座落在枣庄经济开发 区长江四路枣庄市鲁源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工业厂房两座1836㎡及院落一座东西长100×80米、房屋十一间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行办理租赁的相关法律手续。
第二条:租赁年限为10年,自20xx年3月1日自20xx年3月终止,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租用,租金根据社会经济条件再定。
第三条:租金:每年税后租金12万元整。土地税、房屋税及一方正常生产一切税金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四条:租金交付方式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提前向甲方交清一年租金。一年结束前一月内,再向甲方交清下一年租金,以后每年依次类推。如果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厂房。
第五条:生产、生活用电
1.乙方根据自己的用电负荷向电业局申请安装相应容量的变压器。甲方可帮助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
2.在安装变压器之前临时用电可在甲方配电室内套电表一块,电费以供电局下达的电费价格为准。
3.其他附属设施用电由乙方在建房时一并安装。
第六条:生产、生活用水
乙方向园区供水站申请安装水表一块,甲方负责联系协调。
第七条:
1.违约责任:单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及均视为违约,单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如果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物品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未得甲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将厂房用于违法用途,乙方应合法经营,租赁期内乙方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自负。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乙方应自觉接受工业园区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管理,以防生产经营不得影响甲方,不得污染环境。
第八条:
1.甲乙双方保持良好关系,定期交流思想。
2.甲乙双方应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严厉禁止双方职工随意到车间参观,以免影响生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及内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另行协定,并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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