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GSP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采购工作的质量要求。
2、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严格按采购制定的购货计划采购药品。
3、负责对首营企业的法定资格、质量信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索取相关证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审核后报门店负责人批准。
4、负责采购药品的具体实施,保证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已列入批准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并在有效期限内。
5、负责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质量可靠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与样品、资料一起交质量负责人审核及报门店负责人批准,向供应商索取首营品种的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查。
6、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内容应当符合GSP的规定。
7、配合质量管理人员收集供货单位的经营状况、质量状况及市场信息,建立健全药品质量档案,确保经营品种质量。
8、收集供应商和市场信息资料、合同协议,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购货合同档案,并进行分类装订。
9、负责建立购进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10、负责索取合法票据。
11、负责通知药品退货及协助药品报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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