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
兹委托 为 的 , (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号) 办理 的'机动车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中,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完成相关手续,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签署 天有效。
委托人: 个人身份证: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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