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现场观摩会议交流材料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
**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参与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和“加快推进第一道防线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疏导防控体系和法德教育体系中的职能优势,为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一、 抓好四个网络建设,精心构筑两个体系
健全完善的网络是保证疏导防控和法德教育两个体系正常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结合自身职能特点,我们注重加强四个网络建设,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仙境”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建设。市里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司法局设立专门办公室,各镇街、社区居委会也层层成立相应的机构,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保证人员、经费、设施“三落实”,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四五普法教育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市、镇街、区(片)、村居、村民小组五级人民调解网络。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各镇街都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村(居)调委会主任、退休法官及检察官、律师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及辖企事业单位也都成立了3~5人的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调解员,十户至十五户设纠纷信息员。百人以上的企业成立了调委会,百人以下的成立了调解小组。目前,全市726个调委会基本实现了司法部、省厅“五有、四落实”的目标要求,调解网络遍布城乡。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加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网络建设。市里成立了“12348”协调指挥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各镇街都设立了专门值班室。同时,坚持“12348”专线联防联调制度,与公、检、法、妇联等24个部门横向联动,与本系统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24个单位纵向联动,从而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同步”的服务运行机制,增强了“12348”维护稳定的整体功能。
四是加强安置帮教网络建设。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镇(街)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成立安置帮教小组共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对99年以来的620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做到逐人进行走访摸底,对重点人员主要是有重新犯罪倾向、无工作和生活出路的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教。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及时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二、 中心下移抓基层,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
镇街司法所是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第一道防线”的具体组织者、指导者、实施者,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建设“平安仙境”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为此,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理顺司法所管理权限的关心和支持。实行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镇街管理为辅的收编双重管理体制,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为司法所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是抓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三高”要求,全面推进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要求各司法所必须具备职能清晰的办公室五间,包括司法所长办公室、法制宣传工作室、刑释解教工作室、人民调解庭,且必须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去年以来,我们先后从市、镇两级财政争取资金30余万元用于司法所的软、硬件建设。目前,全市12个司法所中,有9个司法所办公场所达到80平方米以上,实现了“148”全省联网,配置了摩托车、电脑、传真机等,办公条件得到很大的改观。
二是实行基层司法所长竞争上岗。为有效调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我们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中,实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不敬业者让贤、无政绩者下岗的用人机制。这次竞争上岗打破了身份限制,所有基层司法所行政、事业在编在岗人员,凡条件的均报名参加竞争。经过动员发动、自愿报名、民主评议、现场演讲、公示结果、组织任命等程序,取得了完满成功。全市共有26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报名参加竞争基层正、副职,占总数的93%;有4个原司法所长、2个副所长没有取得任职资格;一批年富力强、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新的司法所长平均年龄由44.5岁下降到40.7岁。通过此次竞争上岗,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和提高,在全市司法所的占形成了一种勇争一流,敢于争先的工作氛围。
三是积极为司法所增编添员。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经过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为基层司法所新增加6个编制,并通过人才招聘会引进了6名应届法律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司法所,目前全市各司法所基本达到了3人以上。通过引进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人才,进一步改善了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文化结构,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三、 发挥两个体系作用,推行司法行政进社区
近年来,为适应城市化管理的需要,我市先后建立了32个社区居委会。如何在社区中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优势,在建设“平安仙境”中有所作为,成为摆在我们面前急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在实践中探索,闯出一条整合基层工作职能、优化力量配置、促进工作开展、服务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路子。现阶段,重点落实了“四进社区”:
第一,实现了办事组织进社区。为使司法行政扎根社区,具有永久的生命力,必须设立有效的办事组织。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协助各社区确立了在社区居委员会的领导协调下,以社区调委会为依托,落实“四个组织、五项措施”的组织模式。即设立相对独立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四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都健全落实组织领导、办事人员、工作网络、工作制度、办公场所等五项措施。
第二,实现了规章制度进社区。为保障法律进社区健康有序地运行,我们还指导各社区建立完善了各组织相关的规章制度。重点突出了学法制度、调解程序、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帮教制度及法律服务职责等。
第三,实现了法律服务进社区。针对现阶段社区自身人员法律素质偏低的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一方面,优化本系统力量配置,从中选拔21人,组成3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面对面地给群众讲法答疑;协助调委会调处重大疑难矛盾。另一方面,将城区法律服务机构地址、联系方法、负责人等通过“便民服务卡”、宣传栏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使他们遇到法律问题,能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第四,实现了法制宣传进社区。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社区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在社区中定期开展法制讲座、座谈会。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租房族”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分门别类地进行集中培训和分散教育,做到日常普法学习不断。通过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