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机械设备,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租赁期间甲方租用的设备如果造成丢失或者毁坏,按原价的80%赔偿。
二、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挖掘机XCMG80-8MD一台。
三、租用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施工地点:
五、财务结算方式:
1、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为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若当月甲方租用的机械使用时间超过250个小时后,超出的时间,按人民币100元/小时付款。
2、每月付款 %,剩余的机械租金出场时必须一次性付清。
3、甲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设备停机费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给乙方。
4、机械在甲方工地施工工作三个月之内,甲方支付双边的拖车费,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由甲方支付单边的拖车费。若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则甲方不用支付拖车费用。单边拖车费为2500-3000元左右。
六、有关约定
1、乙方负责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租用期间,设备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负责。
3、设备租用期间,设备的燃油费、耗电费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设备的进场做好准备,提供必要的进场条件。
2、甲方必须有专人负责指导设备的施工产生,但不能违章指挥,若由甲方人员违规指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负责设备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卫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及其零备件的丢失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设备操作者,操作者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有关负责人的指挥作业,并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但有权对有关违章指挥提出异议。
3、若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修。若由此影响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经双方签认后,可免签当日台班费。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诸法律解决。
十、本合同签字生效,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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