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企业 ) 签订。( 年 月 日第 届 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集体合同范本企业集体合同范本。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提出裁员方案;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认真落实 三级安全教育
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
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拓展阅读
合同范本: 集体合同(篇四)
合作就是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为达到共同目的,彼此相互配合的一种联合行动、方式。团队合作可以约束成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整个团队的荣辱感。签订合作合同使双方的书面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能够马虎对待。那么,你知道合作合同都有哪些条款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合同范本: 集体合同(篇四)”,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承包土地面积 亩。
二、承包土地年限: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为期10(拾年)。
三、承包费交纳明细表:
水费公摊杂费按农场规定计算由乙方承担。
注:所上交棉花为长绒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卖棉花按当日的长绒棉价格计算,水费及公摊费用另有乙方承担。
四、当年上交的棉花数量,乙方在当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终止合同)
五、乙方应在20xx年年底交伍万元(50000元)押金,从20xx年至20xx年,向甲方每年每亩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费,应在农场规定的价格和期限内征收。
七、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无关的费用。(农场规定的除外、内部路、桥、涵、闸、引渠、排渠的维护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灌溉用水。(按农场用水规定执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按农场规定处理。
十、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一方随意终止合同按当年每亩棉花价格的5倍给予对方赔偿。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内,所盖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权属归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许抵押和转让,否则视为无效)农场规定装滴灌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用电设施由甲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净,并且甲方交给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完整的归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给甲方买新的。(如水利设施及用电设施、房子,太阳能等)
十三、若甲、乙双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继续承包,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四、甲、乙双方合同期已满时,甲方应及时退还本合同第五条中的和预先预交的押金给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参考: 电力公司集体合同范本(写作示例)
团体的力量是强大的,与别人合作能提高各方面效率。通过团队合作,可以营造一种工作氛围,使每个队员都有一种归属感。在履行合作合同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要对合同的内容事项有所了解。你知道合作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合同参考: 电力公司集体合同范本(写作示例)”,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电力企业集体合同
电力企业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巴彦淖尔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___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 ___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___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2000]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 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依法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十六条 企业应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设施(如办好职工食堂、医疗、托幼、单身宿舍、浴室及文体活动阵地等设施)。
第十七条 企业在经济效益较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逐年改善和增加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工会参与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企业每年应将福利基金提取的总数及使用情况向工会通报。
第十九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筹,按时足额为职工交纳各项统筹基金,免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并按年度将缴纳情况向职代会报告。
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企业要支持工会举办各种补充保险及互助互济活动。
第二十条业在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和在疗养、治疗、残废、死亡时,企业应按劳动保险、福利政策的规定支付费用和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六章 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安全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
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劳动保护特殊工种保护工作,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工会应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按照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和工种岗位需要,为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条每年冬、夏两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温措施。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加强女职工四期保护和特殊保护工作,确保女职工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对女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等损坏职工身体健康的岗位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体检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体检由企业行政组织实施或委托工会进行 。
第二十七条工会支持企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配合企业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第七章 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坚持职业培训制度,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制定职业培训计划。企业负责职工上岗和转岗的技术培训,在岗期间定期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企业必须向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提供专门培训,使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培训期间的工资、工时、奖金、福利等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工会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协助企业对职工进行科学文化、业务技术的培训,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和竞赛活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第八章 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条企业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清理、整顿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工会意见,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或者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企业依照或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和惩处。
第三十一条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针目标生产和工作任务、产品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等方面作出贡献的职工,企业应给予荣誉奖励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对职工记功、记大功、晋级和配发奖金,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会同企业研究决定;
拟对职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工会提出建议并与企业协商后,向上级工会推荐。
评定职工奖励的工作应在每年年底前进行,如实际情况需要,亦可及时评定。配发奖金每年宜进行一次,个别确有突出贡献而需作特殊处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视情况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企业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由企业行政会议讨论⒄髑蠊せ嵋饧谔≈肮け救松瓯婧缶龆āBR 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犯有重大过错的职工作开除决定时,应符合下列程序:
1、 企业行政提出处理意见;
2、 征求工会意见;
3、须由企业行政会议或者专门小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开除职工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5、书面通知职工本人。
第九章监督检查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执行,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应按人数对等的原则联合组成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接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合同期限届满,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合同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由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
第三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当中如发生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一方提议,并征得对方同意,可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商谈判,达成一致协议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议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
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变更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正式订立之日起,履行期为3年。时间由20xx年1月1 日起至20xx年 12 月31日止。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变更。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谈判签订新合同。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二个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条款要求的权利。
修改合同的过程应按平等协商的程序进行,修改后的条款,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亦无明文规定的,须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条双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按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签字后应于7日内分别报送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内蒙古电力工会。合同自劳动管理主管部门予以登记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5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报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
合同生效后,企业和工会应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电力企业集体合同
电力企业集体合同
[协议借鉴] 企业集体合同wps版
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彼此合作才能完成工作目标。团队合作可以约束成员的行为规范,提高整个团队的荣辱感。合作合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合同,通常涉及到双方重大经济利益。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生活中你平常接触过合作合同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协议借鉴] 企业集体合同wps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可以对集体合同的签订给予指导。
第七条 工会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联系,建立有关协商工作制度,保障集体合同履行。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报送
第八条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工作内容;
(七)劳动纪律;
(八)合同期限;
(九)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十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十一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二条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 企业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第十四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要的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有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按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后,重新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并应当建立相应监督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二十三条 职工一方参加协商的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除个人有严重过错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业破产、停产、分立、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一方就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并且在七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解决不成的,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变更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解除集体合同,企业应当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等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应当向争议双方说明延期理由。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集体合同(机械制造企业)篇三
一个人学会了与别人合作,也就获得了打开成功之门的钥匙。相互理解、彼此信赖、互相支持的良好气氛是有效合作的重要条件。签订合作合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作合同时要特别重视签订合同注意事项。你知道合作合同的格式是怎样写的吗?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集体合同(机械制造企业)篇三》,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公司集体合同的范文,欢迎浏览。
《 公司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河南省进津建筑业企业工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活、劳动条件的逐步改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2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对公司和员工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3条 公司工会是全体员工合法利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4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益,公司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充分听取工会意见。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均应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征得工会和职代会同意。
第5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6条 员工是公司的主题,是企业的主人翁。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其他形式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并就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问题与公司进行平等协商。
第7条 企业员工通过职工大会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会和职工大会依法行使权力。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8条 各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津。贴、补贴
第9条 工会每年年初根据上年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费用价
格指数,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水平。
第10条 员工工资的总体水平随企业效益的增减而浮动。
年度各企业在岗人员人均收入 元以上。
第11条 企业按月支付给员工工资。
第12条 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 年度最低工资为每月 元。
第13条 各企业根据当月生产、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员工工作实绩,确定奖金标准,奖金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14条 员工企业在法定休假日即依法参加社会实践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15条 各企业执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制度,根据企业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
第16条 各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及员工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17条 每年的设备维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六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18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企业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 保险福利
第19条 各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20条 各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业,应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21条 各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保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第五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22条 各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和做好特殊工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23条 各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工作。坚持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第24条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员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25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26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27条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28条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正确使用。
第29条 各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30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31条 哺乳期的女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后,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32条 企业为女工每年进行妇科检查。
第33条 各企业坚持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34条 女员工特殊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害女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技能培训
第35条 企业方应当有计划的对在职员工进行技术等级培训,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资格;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需要对下岗员工进行转岗培训。员工在培训期间,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推荐: 机械制造公司集体合同(上)其五
合作就是团体之间互相配合,共同把一件事情做好。企业合作有时恰恰是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合作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在签订合作合同时要特别重视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作合同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合同推荐: 机械制造公司集体合同(上)其五》,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目录
第一章承认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四章请假
第五章安全卫生
第六章工会代表性
第七章申诉与仲裁
第八章年资
第九章年假计划
第十章工时与加班
第十一章管理权
第十二章协议之效力
第十三章保障计划
第十四章工资
第十五章学徒期计划、学徒和培训计划
附件A
附件B
附件C
附件D
第十六章协议的终止
说明文件A
说明文件B奖金
说明文件C
说明文件D按小时计算的计件工资标准方案指数
说明文件E同意从工资中扣除工会会费授权书
说明文件F依阿华州达文波特某机械制造公司与美国汽车、航空和宇航空间
器械以及农具工会修改退休保险金计划的协议
说明文件G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
说明文件H牙齿保险计划
说明文件I住院治疗、内外科治疗、大病治疗、医药处方、优先服务计划
本协议由_________机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厂(以下称公司),同代表本协议第一章承认并提及的谈判单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国际联合会及其所属的第_________号地方工会(以下称工会),达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协议中出现的“他”或“她”或有关的人称代词,只是出于文字表达的需要,这样使用,并不意味着有性别上的区别。
第一章承认
第一条公司承认工会是公司全体全日制和正规非全日制生产和维修工人在集体谈判中的唯一代表。这些工人包括:检查员、班组长、储运员和车间事务员,但不包括:实验工程部雇员、制图员、办公室职员、推销员、专职人员、保卫人员和工段长。
第二章一般条款
第一条付薪日
头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这两天刚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则应提前一天支付工资。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协议所覆盖的工人在前一个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务应该得到报酬。所有的工资支票都应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发放。如果公司缩减工作日,工人则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领取工资支票,日期应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条体检
公司指定的医生在对已经雇佣的工人进行体格、精神/心理检查或医学化验后,如果该雇员及其医生提出书面请求,应将此检查或眼睛检查的报告提交给该雇员的私人医生。
第三条公司薪给雇员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本协议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况例外:
A.教育和/或培训工人和受训的管理人员;
B.从事遇到困难时期的必要工作;
C.从事新产品开始生产时的必要工作,当然,被正式安排本款所指的这类工作的工人,应在安排的工作中发挥助手作用;
D.从事必要的试验工作;
E.受训的管理人员不得取代谈判单位工人,但谈判单位的工人可以用来指导受训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维修工作的转包
A.只要有设备和合格的人员,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给谈判单位的工人所从事的维修工种的维修工作转包出去,但下列临时情况除外:
(a)有必要替换旷工的工人时;
(b)有必要替换已获准请假的工人时;
(c)有必要替换休假的工人时;
(d)有必要替换因受伤或确实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时。
B.双方理解并同意本条规定的公司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在有资格从事该工作的维修工人处于裁员而缺乏维修工人从事所需要的工作时,并同意本协议包括的维修工人的补充人员每周安排5个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将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内正常从事的一部分维修工作转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除非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条非全日制工和临时工
不得雇佣非全日制工人和临时工来达到强行裁减正规全日制工人的目的。临时工只能短时雇佣,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只有度暑假的学生可达3个月。如果临时工的雇佣期超过3个月(包括学生),就应视为享有年资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纪律处分
第一条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当的理由,公司不得对享有年资的工人行使指责、停职或解雇的处分权。
第二条通知
在因处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资的工人离厂之前,公司经营者应将该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厂里,或他不在厂里时的任何其他工会代表,召集到指定的办公室或地点,目的在于通知他们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并听取该工人对自己处境的陈述。当然,这种会议不构成听证会,这时候工人代表的到场只是为了接受该工人将被要求离厂的通知,并听取该工人的陈述。涉及欠债不还、迟到和旷工的案例,必须在听证会后方可要求工人离厂;但双方同意,在安排处分听证会之前,应通知部门工会代表或其代表出席听证会。
第三条处分听证会
在工人被送出厂后的48小时内,雇员关系部经理或其代表应在指定的办公室举行处分听证会。该工人有权出席听证会,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权在听证会上代表该工人,而且双方应允许传证人到场,以便证实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处分听证会。
第四条听证记录
公司应在听证会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工厂工会委员会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条所规定的听证会的书面记录文本,包括公司的处分说明,如果有的话。对处分结果提出陈述,如有的话,其时限应从工会收到该记录时算起。
第五条对处分提出不满意见
如果工人对本章所称的公司处分提出不满意见,那么,应按意见陈述程序的第一步骤进行;如果是对解雇提出不满意见,可按第三步骤进行。如果最后证明对工人的处分理由不够充分和正当,那么,应该恢复该工人在遭受处罚前的身份,而由此造成的工资损失,如果有的话,也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书面批评
在书面批评入档后1年内,如果没有任何违反处分的行为,则应将书面批评从工人的就业档案中撤出去。
第七条试用工
双方理解并同意,本章不适用于试用工。
第四章请假
第一条因私
A.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事先安排,公司允许工人短期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现行作法仍将继续实行。在此种特殊情况下,工人的年资应予以保留并累计计算,并让其恢复请假前的工作岗位,如果有关年资的条款规定这么做,而且工人在休假期满时又回到了工作岗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