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我们的某一项目开展得更有序,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实施方案要保证我们行动的可靠性,什么样的实施方案会更好地帮助大家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范文资料: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样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总体目标
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聚焦侵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聚焦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二、工作任务
在20xx年专项整治基础上,结合新问题、新任务、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重点开展四类问题整治:03kkk.com
(一)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任务安排部署(5月5日至5月18日)
(一)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半年复核工作、明确整治目标、行动要求,全部动员各村包村干部把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村主干。
(二)开展全面排查,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权益
(时限要求:5月18号至6月20日)
一是清理纠正城乡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村要聚焦农村贫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有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殊困难群众全部要纳入低保、特困范围;重点检查是否将符合条件法人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清理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围绕应救尽救,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申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三是清理纠正特困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养尽养,检查各村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是清理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围绕应兜尽兜,检查各村是否通过部门信息比对、疫情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以及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三)严格工作步骤,夯实专项治理工作效能
(时限要求:5月5日-6月18日)
1.民政办根据现有在册低保户家庭和特困人员名单及核对平台报告下发至各村。
2.由各村包村干部牵头,村主干和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本村半年审任务,按照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通过走访调查、信息核对等手段对在册低保户家庭及特困人员家庭信息变化如:死亡、婚嫁,毕业、生活条件明显提高、有车、有房、择校出国、困难家庭漏保人员和建档立卡边缘户等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上报乡政府集中审核。
3.如在入户调查中、发现低保、特困人员及不符合条件的或有其他变更情况的,应如实填写崇儒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情况入户调查半年审动态报告表(表格附后),经村委公示后上报予以调整。
(四)营造民主监督氛围,对所有在册低保和特困人员对象在村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8735096、8735166,形成浓厚的监督范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
(五)任务要求治理举措
(时限要求:6月21日-8月20日)
一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力度。继续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査等方式,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加强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狠抓"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落地见效,各村要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对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试点等,6月底前逐一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
二是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要求,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
三是各村每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殡葬死亡上报及社会保障卡收集等工作,确保低保家庭及特困人员资金发放到位。
四是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各村要健全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每月10日报送民政办(实施零报送制度)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完善制度机制。落实边整治、边完善,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针对治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短板,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规范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问题线索联查联办,制定相关工作流程,以制度形式规范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二)坚持上下联动。各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立足靶向整治、解决突出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村级联络员培训,培养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通过制订政策解读、宣传手册等,第一时间把出台的新政策、总结的新做法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三)开展自查自纠。民政办要主动将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的数据反馈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组织包村驻村干部、村主干和村两委逐村逐户开展入户调查,结合半年复核、年度年审工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开展四类问题整治。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上报乡政府调查办理,切实打通兜底惠民"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开门搞整治。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设置宣传专栏,及时公开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挖掘正面典型,讲好专项治理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用群众所得所感检验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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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合集
一、重点任务
(一)检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任职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或者享受低保的是否全部备案管理、档案是否单独存放。全面进行公开公示,在镇街公示栏、村居民政公示栏公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信息,确保公示内容完整、形式规范,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加强低保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各镇街要随时关注民政救助系统内的在保对象疑似死亡信息,及时处理,对确认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
(二)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加强对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摸排核查,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坚决防止“脱保”“漏保”问题,确保兜住底、兜牢底。
(三)全面排查疫情防控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对照20xx年国家、省级和市级层面出台的因病因灾因疫情困难群众相关救助政策,全面排查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扩大特困供养覆盖范围、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将因病因灾因疫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
(四)集中整治低保资金管理发放不规范问题。
一是落实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措施,对于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各镇街要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帮助支取低保金,或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为支取,并完善委托协议、签领凭证,存档备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干部代为持有卡折、支取社会救助资金。二是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分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发〔20xx〕139号和鲁民函〔20xx〕39号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菏民〔20xx〕41号),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将纳入低保、特困人员账号全部维护成“惠农一本通”账户,打通发放堵点,缩短发放时限,实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全面梳理自20xx年以来本镇街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件,对其中的重复信访事项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对账销号。县民政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镇街组织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办、直查直办,指导镇街摸清情况、化解矛盾,集中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六)持续整治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分指标、限名额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镇街要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服务态度,确保工作时间内窗口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解释政策耐心细致、合规合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工作安排
(一)谋划部署阶段(6月5日前)。各镇街要召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落实举措和完成时限。
(二)排查整改阶段(6—9月)。对农村低保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抓紧整改相关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三)重点督导阶段(7—9月)。县民政局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多的镇街进行重点督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现场督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四)全面总结阶段(10—12月)。对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作落实。将巩固提升行动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群众呼声作为巩固提升的方向,以群众诉求作为巩固提升的重点,以群众评判作为检验巩固提升成效的标准,按照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并按季度更新,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巩固提升行动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低保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低保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xx年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市民政工作部署要求,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稳步提升街道农村低保保障覆盖面,有效杜绝“脱保”、“漏保”现象,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完成全街20xx年社保兜底工程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对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低保兜底。重点排查以下几类困难家庭:1、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贫困人口、边缘户及脱贫不稳定户等;2、家庭成员因重特大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3、家庭成员有一、二级残疾人,或三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人且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特殊贫困家庭。/
(二)认定办法。依照《关于申请低保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核减的通知(试行)》(合民[20xx]53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巢民字[20xx]8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工作的通知》(巢民[20xx]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类型分为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及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困难家庭是按户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重残本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按人施保,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医药费支出后需低于低保标准2倍,可保障重病患者本人。
三、工作步骤
结合本次排查工作,试点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改革,市民政局将审批权委托下放到街道,审核权委托下放到村(居)。
(一)全面摸排
街道组织村(居)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详细摸清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实际状况,对照低保政策规定,逐一识别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全面摸排阶段结束后,对初步认定符合低保条件的,街道和村(居)委会应主动告知和协助其办理申请低保手续,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街村出具调查处理意见,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审核阶段
一是入户调查。街村两级开展入户调查,协助拟申请对象提交申请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声明及病历(医药费单据)、残疾证复印件等困难证明材料。二是信息核对。各村居填写拟申请低保对象家庭人员信息(包括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法定赡扶抚养人),由村书记及分片村干部签字负责。街道汇总后,由市民政局录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并发起核对。三是村(居)审核。村(居)两委根据信息核对报告和入户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核算其家庭人均收入。召开村级民主评议会(民政办需派专人到场指导),形成拟纳入低保对象名单,确定保障类别及低保金,并在村(居)民小组和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出审核建议并上报街道。
(三)审批阶段
街道成立低保评审小组,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街道纪检、民政、扶贫等部门及村(居)负责人参加,召开评审会议集中审批(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应为单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由街道组织公示,并在各村(居)委会公告栏长期末端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低保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社会保障脱贫一批”,进一步巩固街道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村(居)要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工作安排,把握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村(居)委会要逐级压实责任,督促做细抓实,确保不漏一户一人。要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作用,准确掌握困难群体家庭成员、致贫原因、收入构成等基础信息,为排查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三)严格监督指导。街道指导帮助各村(居)改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程序不规范、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导致出现“脱保”“漏保”“错保”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推荐: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样本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开展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和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落实"20xx年不能有人在危房中居住"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一)"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对居住在场地危险房屋或居住在C级(局部危险)D级(整体危险)危房中,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其他农户危房改造。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住建部门评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且农户实际居住唯一住房和由各镇认定身份为其他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虽然符合上述(二)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扶持补助范围:
1.实际拥有车辆且正在使用的(农用车的除外);
2.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3.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4.农户身份是村干部的(由财政拨付工资的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和妇女主任,对于村会计或妇女主任,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核实后可列入补助范围);
5.征地拆迁得到拆迁补偿款足以改造危房的;
6.长期无人居住,房屋闲置的(具体为房屋已破损,院落荒芜,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
7.农户收入过高等其他情况。
对于无上述情形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均要由农户本人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
二、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成立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二)确认身份。各镇负责对危房改造户身份认定工作,加快推进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三)开工建设。各镇具体负责对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20xx年危房改造户尽早开工。
(四)验收竣工。区住建局采取"完工一户、验收一户"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户进行核查验收。确保20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五)资金拨付。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按照补助标准,向区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区财政局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六)档案完善。由各镇负责,严格按照卷宗模板要求完善相关档案。档案原件报区住建局审核后留存,复印件由各镇备份妥善保存。
三、政策标准
(一)补助标准
1."四类重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明确补助标准最新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20xx]40号)要求,对贫困县以外的县(市、区),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的标准实施补助。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为:修缮加固补助为10000元/户;新建补助为40000元/户;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由区财政全部承担。
2.其他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冀建村建〔20xx〕40号)文件要求,按照新建、修缮改造方式,结合各镇危房改造户实际情况,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
(二)面积标准
立足于实现住户安全有保障,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胃口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翻建户建筑面积: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如遇婚嫁增加人口、家庭实际居住人口比户口本多、其他亲属出资共建房屋、原有房屋面积在改造范围之外等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在确保不出现举债过多致贫、返贫的情况下,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镇附明确意见后,予以改造。
(三)改造标准
维修:以消除危险点,达到房屋安全为目的,对墙体开裂、起鼓、剥落、下沉处进行加固除险,瓦面漏雨的更换瓦面,对门窗、屋顶、椽子、墙体、地面进行修缮。
翻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户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确保达到安全住房条件: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在达到住房安全的同时,严格控制建筑面积,确保不超出标准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房屋等级鉴定(认定)、政策解读、督促推进、房屋检查验收等工作。区扶贫办负责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脱贫不脱政策户;负责指导各镇做好"四类重点贫困户"身份认定工作。区民政局负责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区残联牵头负责贫困残疾人家庭认定。各镇会商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联合认定改造户身份。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拨付工作。各镇是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把关、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和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特别是要对无改造意愿、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危房户,由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台账,核实家庭状况,完善好佐证材料。对"闲置房屋",要登记造册,挂牌警示。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加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二)保障力量。各镇镇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1名分管副职、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区住建局要进行督导指导,协助各镇完成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三)健全机制。实行周报制度,各镇要将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每周五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上报进度及实地督导核查情况,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实行定期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碰头会,解决问题,研究对策,部署工作。
(四)强化问责。对危房改造,重视程度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时介入,依纪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各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策,掌握规范程序,逐户宣讲政策。要因户施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获得群众支持理解,动员其主动改造,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方案推荐:2020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我镇农村“厕所革命”,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改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厕任务,现调整镇农村改厕工作领导组,调整后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二、目标任务
20xx年确定完成7个改厕整村推进村、9个永久性居民点、19个近期保留居民点的人居环境整治自然郢常住户、美丽乡村点、贫困户改厕、危房改造户及主干道沿线等急需改厕户的改厕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农户改厕档案。各村(社区)组织开展20xx年农村改厕政策宣传和摸底登记。坚持以自愿的原则,引导农户以投资投劳的方式参与厕屋建设并作为申请改厕的前置条件。对纳入20xx年改厕计划的农户,以村建立农户改厕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及时将农户改厕信息录入省住建厅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加强核实比对,做到系统信息与户档信息一致。
(二)确定农村改厕模式。以各村(社区)摸排登记改厕任务为主,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砖砌式(预制)三格化粪池厕所。在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污水直接接入管网),在确定产品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测算户均投入,坚决防止简单“最低价”中标。将农村改厕与污水处理、危房改造、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
(三)规范农户改厕选址。坚持“以改为主、以建为辅”原则,按照“进院入室”要求,动员农户自行利用院内的旧厕屋、旧厢房、旧畜舍改建厕所,或者利用房屋或院墙墙体新建厕所。新建厕所必须是拆旧建新,实行“一宅一厕”。一户多厕的,应拆除多余的旱厕。无人居住的空房户(含已有卫生厕所的一户两宅的老房)不得再建新厕。父母随子女生活的,不得以分户为由要求新(改)建厕所。新(改)建厕屋选址需经分工村干部、分片领导确认报镇爱卫办审核后方可施工,厕屋结构要安全,不渗漏,室内净尺寸不得小于1.2m*1.4m,净面积不得小于1.68㎡,高度适宜(原则上要求大于2.2m),满足如厕需要。合理设置门(尺寸1.8*0.8)、窗(尺寸0.4*0.3)以及通风,并有防蝇设施,地面经硬化处理。安装电灯,便器水箱接通自来水。
(四)严格执行改厕流程。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社区)批准、乡镇审核、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流程。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格改厕验收严控改厕成本的通知》要求中央、省、市、县财政资金严禁使用厕屋建设,厕屋建设奖补资金由乡镇自筹。
(五)科学确定施工单位。新(改)建厕屋由农户委托村(社区)组织的经县、镇爱卫办培训合格的施工队伍施工或农户自行组织施工,但需符合县、镇厕屋验收标准。化粪池根据厕屋的选址情况,坚持以“进院入室”“一宅一厕”的原则由农户申请经分工村干部确认报改厕工作组成员审核后方可实施,施工人员经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镇爱卫办根据《县农村改厕技术实施导则》(20xx年修订版)要求确定改厕标准,并负责改厕任务落实、施工质量监管、初次验收和村(社区)改厕工作指导。村(社区)负责落实改厕对象,并筛选农户改厕施工队伍。村(社区)与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协议后报送一份致镇爱卫办备存。
(六)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农村改厕工程实行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村(社区)要与施工人员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并报乡镇备案,与改厕户签订协议书,明确农户义务和责任。依照县爱卫办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管理制度和改厕技术培训与指导,并统一验收;镇爱卫办要加强对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并确定改厕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对改厕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村(社区)作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的监管,并加强宣传发动改厕户对改厕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七)完善改厕后续管护。改厕完成,由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根据《镇20xx年农村改厕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丰政〔20xx〕3号)精神,坚持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运行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全面建立农村改厕管护“一站两体系”,做到“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渣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
(八)完善群众监督机制。新建或改建厕所在申请验收前完善“一站两体系”监督机制,市、县两级农村改厕监督电话张贴至村(社区)公示栏及自然郢醒目位置,镇、村(社区)两级农村改厕监督电话张贴到每座户厕,建立健全群众投诉问题处理机制。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应改尽改。
(九)开展农户满意度测评。各村(社区)要通过登门入户、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群众满意原则,村(社区)完成户厕改造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农户满意度测评,没有开展满意度测评的或测评不满意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1日—3月20日)
1.召开会议,下发工作方案,落实改厕任务;
2.开展政策宣传,使改厕意义、方式、原则、补助等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
3.入户登记,收集资料,与改厕农户签定协议,明确职责;
4.镇、村(社区)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县爱卫办组织的改厕业务培训;
5.各村(社区)上报工作落实情况和农户改厕需求量,镇进一步完善改厕工作方案,报县爱卫办备存。
(二)户档建立(3月21日—5月31日)
1.镇、村(社区)按照改厕户档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图片采集,与改厕农户签订协议,完成“一户一档”建立和系统录入;
2.确定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3.施工人员技术培训;
4.镇、村(社区)分别组织监督巡查,适时召开调度会。
(三)实施农村改厕工程(6月1日—9月30日)
1.县爱卫办组织施工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2.实施改厕农户旱厕改造;
3.采集改厕后照片,并上传省农村改厕信息系统。
(四)组织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
1.村(社区)申报完工,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
2.镇爱卫办对户厕档案与信息系统比对,统一归档;
3.县爱卫办组织专家验收;
4.拨付改厕经费;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落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农村改厕工作在县爱卫办指导下组织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镇爱卫办负责改厕任务的分解落实、改厕方案的制定、改厕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信息摸底统计上报等工作;镇财政所负责按年度计划,将农村改厕经费、后续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镇党政办负责做好改厕工作车辆、就餐、会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村(社区)负责落实改厕对象筛选改厕队伍并指派一名懂电脑操作的年轻干部作为业务负责人。
(二)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关于严格改厕验收严控改厕成本的通知》文件规定严禁将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用于厕屋建设。省(100元)、市(800元)、县(15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格式化粪池施工、厕具采购、厕屋维修等。严格落实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政策,农户自行建设达标的厕屋一次性给予2300元的补助,农户厕屋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承担。验收合格并经农户签字确认后,镇财政所将农村改厕专项资金拨付至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居按实拨付至施工队伍或农户,县级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100%的村(社区)按照每座厕所300元给予奖励,主要用于奖励参与改厕的镇村工作人员及厕所的长效管护等。结合我镇下发的《镇20xx年农村改厕管护机制实施方案》丰政〔20xx〕3号,保障“一站两体系”正常开展工作。另对每座卫生厕所管护补助90元的标准补贴到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社区)结合管护协议使用管护资金,其中县级补助60元用作粪污清掏(每年清运三次,超出次数按20元/次收取人工费),镇补助30元用作厕屋厕具、水电、门窗等维修,实行专款专用,做好政策保障。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改厕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充分发挥广播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大力开展改厕宣传,加大有关使用厕所知识的普及,让农民会用、会修、会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将文明创建与改厕结合,深入开展卫生户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改善环境、积极改厕的主动性。
(五)严格执行奖惩。
根据《镇“四级联动”争先创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有改厕任务且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参与该项工作的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加分,合格率低于100%的,进行减分,加减分值对等,具体分值由目标考核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
范文资料:全乡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示例
20xx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20xx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有效应对肺炎疫情稳定贫困户收入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若干措施》等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开发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完成减贫任务为基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与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有效应对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与挑战,严格按照"四不摘"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完善优化政策,坚持尽锐出战,落实精准方略,全面夯实"四大"保障扶贫,大力推进"八大"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六大"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现行标准,把提高脱贫质量摆在首位。坚持产业、就业为本,着力解决收入可持续问题;坚持智志双扶,着力解决自主脱贫动力问题;坚持机制为要,着力解决政策保障可持续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坚决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1.坚决打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歼灭战"。紧盯剩余16户33人未脱贫人口,聚焦致贫主因,落实县、乡领导包干帮扶举措,彻底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一是加强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跟踪监测,落实民政低保、救助、救济等政策措施,确保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二是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全面保障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确保教育资助政策"应助尽助"。三是全面排查全乡贫困户基本医疗报销缴纳情况,严格控制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在90%左右,落实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帮扶、村卫生室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政策。四是全面排查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户住危房和维修加固不彻底问题。五是全面排查鉴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饮水工程质量,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完善饮水安全防范管理机制。完成时限:5月底前。(责任领导:)
(二)全面夯实"四大"保障扶贫。
1.全面夯实教育保障扶贫。持续强化义务教育"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全面掌握贫困学生就学动态信息,完善"困境儿童兜底保学计划",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各项资助政策,实现农村6-15周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人口清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学,资助更多贫困学生完成高等教育学业。完成时限:4月底前。(责任领导:)
2.全面夯实健康保障扶贫。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代缴情况,实现农村基本医疗未保障的贫困人口清零。加强非贫困户医保缴纳政策宣传,加快推进非贫困户医保缴纳工作。督促签约家庭医生提高服务质量,优先为妇幼、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服务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乡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督导,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6月底前。(责任领导:温小强)
3.全面夯实安居保障扶贫。进一步提升我乡在铜锣湾搬迁安置点及分散安置的搬迁对象的后续帮扶力度,完善就业培训、扶持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贫困搬迁户稳定脱贫增收。全面排查鉴定贫困户住房安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户住危房和维修加固不彻底问题,对符合住房安全保障的贫困户,继续按20xx年的补助标准落实好新建、改建或维修工作,强化保障房管理使用和后续维护,实现农村现住唯一住房是危房的人口清零。引导群众按"五净一规范"要求改善居住环境,让群众住上整洁房、干净房。完成时限:5月底前。(责任领导:)
4.全面夯实兜底保障扶贫。充分用好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兜底保障,特别是16户未脱贫贫困户要提标提补、应保尽保,实现农村未应享尽享兜底保障的人口清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健全落实乡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临时救助实效。积极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集中照料,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农村符合条件贫困残疾人证和慢性病证明未办理的人口清零。完成时限:3月底前。(责任领导:)
(三)大力推进"八大"提升行动
1.推进产业扶贫提升行动。巩固推广"五个一"机制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模式,积极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兴旺的有效衔接。健全完善"3+X"产业发展构架,落实种植烟叶480亩;推广白莲良种良法技术,白莲种植面积稳定在2000亩以上;提升大棚蔬菜种植带贫效应;推动粮食生产。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脐橙、葡萄、山茶油、茶树菇、菊花、草皮、山地鸡等特色种养产业规模化。凝聚创业致富带头能人、社会组织和社会贤达三股力量,引导组建产业联盟,构建完善产供销体系。积极带动并帮助贫困户解决技术、资金、市场难题,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有1-2项持续增收产业项目。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每村建设一个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壮大稳定增收产业。完善合作社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办法,合理组织贫困户参与合作社的生产劳动并取得报酬。完善信贷扶持政策,扩大产业项目奖补范围,鼓励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主创业;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光伏扶贫"等项目,拓宽脱贫增收渠道。推进消费扶贫,鼓励单位、学校、民营企业等优先购买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拓展销售渠道。落实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有效降低贫困群众发展产业风险及对经营主体、个人发展产业给予补助、贴息、保险等政策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留出一定比例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外,主要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扶贫,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先进、资助困难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奖补等奖励补助扶贫。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领导:)
2.推进就业扶贫提升行动。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帮扶贫困劳动力充分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开辟贫困劳动力招聘绿色通道,引导贫困劳动力根据就业意愿和就业技能对接应聘。进一步挖掘增设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种养业技术培训,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落实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对成功创办微型企业、实现稳定经营的贫困户,优先给予创业补贴和后续扶持资金补助,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或企业(实体)的运营管理,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近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提升履职到位率及人岗匹配度,全面解决挂岗取酬、一人多岗、轮流上岗等问题。完成时限:4月底前。(责任领导:)
3.推进消费扶贫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消费扶贫政策,实施消费扶贫促产业发展行动,让贫困群众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继续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群众产品和服务;确保乡机关组织50%工会福利资金,采购因疫情影响滞销的扶贫产品发放给工会会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与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更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带销、商场超市直销、电子商务营销、旅游带动促销、帮扶工作队助销、劳务就业推销、宣传推介展销等,让消费扶贫发挥更大的带贫效应。完成时限:4月底前。(责任领导:)
4.推进志智双扶提升行动。深化扶贫扶志感恩教育自立教育、自强培育、自立激励、自尊治理"四项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激发群众自我发展动能。健全完善农村基层自治体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大力宣传表彰勤劳致富先进典型,开展贫困家庭星级评定,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开展"道德讲堂""创业论坛""感恩奋进"等系列宣讲活动,增强贫困群众内在动力。结合"扶贫爱心超市""赣南新妇女运动"等评比活动,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产业、就业、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等。把智力扶贫、人才培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产业大户、创业能人、致富带头人等头雁效应,通过"依托身边产业、遴选身边人、传授身边技术、带富身边群众"模式,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大力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领导:)
5.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提升行动。推进创业致富带头人提升行动。落实"双培育"工作,把贫困户培育成创业致富带头人,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成产业基地或合作社领办人;打造精品培训班,加大"走出去"教学力度,提升培育成效。着力打造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带贫益贫效益。做好党建融合文章,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同脱贫攻坚、基层党建紧密结合,引导优秀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把优秀创业致富带头人选入村"两委"干部队伍。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领导:)
6.推进社会扶贫提升行动。大力宣传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定期部分贫困群众的爱心需求,及时公布需求对接成功信息,拓宽爱心人士参与对接路径。适时举办公开捐赠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引导商会、民营企业设立的扶贫基金和慈善协会力量,通过捐赠帮扶资金、扶贫项目引进、提供对口销售渠道等方式,拓宽脱贫路径。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领导:)
7.推进脱贫监测户与边缘户巩固提升行动。强化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动态预警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和变化趋势,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的机制,加大因病、因灾、因产业失败导致系统性返贫风险防控力度,主动干预,及时帮扶。摸准贫困边缘户对象,坚持因户施策、开发式扶贫、适度激励和反向约束四个原则,重点从医疗保障、产业扶持、就业扶持、金融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研究制定措施,实施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和减少致贫返贫。完成时限:5月底前。(责任领导:各驻村领导)
8.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经费、有人员"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继续完善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实施水利水渠、绿化亮化、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推进村庄绿化净化美化;推进竹溪、坳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领导:各驻村领导)
(四)严格落实"六大"工作机制
1.严格落实组织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和"四不摘"要求,持续压实乡、村扶贫主体责任。继续坚持乡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会议定期研究调度脱贫攻坚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帮扶,凝聚合力攻坚。(责任领导:)
2.严格落实驻村帮扶管理机制。强化驻村帮扶工作考核管理,提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实效。调整工作重点,驻村工作队的重心由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转变。严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推动抓实精准扶贫、基层党建等工作。驻村帮扶单位重点协助村"两委"推进农村党建、防贫预警监测、产业就业、村集体经济壮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维护以及乡村治理等工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责任领导:)
3.健全完善常态化整改机制。坚持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常态化开展巡视巡察问题以及各级考核、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立台账,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以强有力的整改举措稳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责任领导:各驻村领导)
4.健全完善防致贫返贫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预警监测,建立乡村预警、部门联动、主动申请等识别渠道,及时掌握面临致贫返贫高风险因素的农户,并经乡扶贫办核查排查,建档确定防贫干预对象。扶贫、民政、教育、健康等部门协同作战,通过临时救助、兜底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产业就业等方式,对防贫干预对象因人因户分类落实干预措施。建立健全防贫保险机制,按45元/人的标准为"非贫低收入户"与"非高标准脱贫户"人群购买防贫保险,防止因病、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等突发事件致贫返贫,确保遇困不返贫。(责任领导:)
5.健全完善定期调研督导机制。注重发挥乡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脱贫攻坚中综合协调、督导参谋的职能作用,定期下到村督查指导巩固提升工作,力促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与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三保障"全面到位。继续实行年度考核与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保持脱贫攻坚工作在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不变。(责任领导:)
6.健全完善项目后续管护机制。全面清查20xx年以来扶贫资产底数,按照到户类资金、公益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三类进行分类管理与确权,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明晰资产管护责任、管护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扶贫资产运营定期审计评估机制,强化经营性资产风险管控。明确扶贫资产的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及监督权等,提高资产效益。重点强化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后期管护,充分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确保不停摆、不闲置。全面开展扶贫资金项目"回头看",确保益贫带贫绩效目标稳步达标。(责任领导:)
(五)切实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工作
成立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全覆盖开展查缺补漏"回头看",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已脱贫群众稳固达到脱贫标准,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全力配合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在6月底前完成"十大清零"工作,确保贫困群众真脱贫、脱真贫。(责任领导:各挂村领导)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不松懈、不含糊、不拖延、不弄虚作假,落实乡、村主体责任,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坚持包村指挥长和扶贫工作日制度,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不断巩固脱贫成效,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
(二)强化督查调度。坚持脱贫攻坚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加强例会调度,加强日常检查,落实过程监管,坚持月考核排位,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三)强化典型宣传。认真总结推广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载体,积极宣传脱贫攻坚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推介工作,为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营造良好氛围。
范文资料: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全区农作物的增产能力,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有效提升耕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与地,藏粮与技。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xx-20xx)》及《20xx年度农机深松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高标准完成农业农村部和下达的指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区级负责、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和农机手的积极性,加快全区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改善耕地质量,增强蓄水保墒抗旱防涝能力,建立健全深松技术应用的长效机制,提高全区农作物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村脱贫致富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二、任务目标
以改善土壤结构和提高土壤水分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持续、高产、高效相结合的现代节水型农业示范区,维护生态良性循环,提高农民收入。完善该地区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可持续发展动力,巩固农村脱贫致富基础。农机深松作业远程智能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一)产量目标。深松作业区20xx年完成深松任务7万亩,分布于全区11个乡镇,每亩玉米增产50公斤以上。
(二)技术目标。通过项目建设,使项目区全部实现深松,打破犁底层,改善土壤结构,使抗旱抗涝能力明显增强,今年作业形式采取单一深松模式。确定项目区作业深度要达到≥30cm以上,相邻两铲间距≤70厘米。作业后深浅一致,耕幅一致,地表平整,翻垡碎土好,植被覆盖严密。
(三)责任分工。项目实行区政府主管区长负责制。负责项目的全面实施和组织安排。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深松作业项目的实施,具体包括落实作业机械、作业面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
三、建设原则、对象、规模及标准、方式及资金拨付
(一)建设原则。项目建设将遵循"区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因地地宜、科学规划、成方连片、整乡(村)推进、完善机制、市场运作、定额补贴、先建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装备和作业能力的前提下,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满足项目区农机深松作业技术要求,结合农民种植习惯和耕作方式,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补贴对象。项目区内开展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独立第三方深松质检机构,承担农机深松作业任务的区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三)规模及补贴标准。今年全区共安排深松作业补贴资金210万元,分别由中央及省财政投资,将全部用于项目区7万亩土地的深松作业费用,计划分别每亩给予深松作业补贴资金28.5元,第三方质检补贴1元/亩,区农业农村局直接质检补贴0.5元/亩,主要用于深松质检,宣传培训、资料印刷、对比试验等工作。
(四)补贴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的方式。经项目验收和第三方质检机构认定合格后由区财政局兑现补贴资金。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按照突出重点、整乡(村)推进、成方连片的原则确定实施区域。选择自然条件好、交通便利、有一定群众基础、组织健全、工作能力强的乡村,整乡(村)成片作为深松项目区。今年全区深松作业项目区设在11个乡镇,实施面积7万亩。项目区要自然条件优越、光热资源充足,适合玉米等粮食作物的高产栽培。
五、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20xx年3月初开始实施,20xx年底建设完成。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20xx年2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
20xx年3月20日前,与各乡镇、村落实项目区土地工作。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尽量选择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块作为深松项目区。对项目区各行政村进行深松技术宣传,让农民了解深松技术。积极落实项目需要的机具,保证机具性能符合项目区建设需要,为秋耕深松做好准备。检修机具,开办培训班对机手进行作业培训,包括实地培训。
20xx年3月20日-6月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深松作业,并随时检查作业质量。
20xx年3月20日-20xx年11月底,检查作业质量,核实作业土地面积及效果,按照规定发放作业补贴资金,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六、作业标准、作业模式
(一)深松时间。深松作业主要在春季实施,周期一般3年进行一次,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时间为春季3月15日-6月底。
(二)深松深度。深度的确定因地制宜,以打破犁底层为原则,一般为≥30cm,深松间隔要≤70cm,深松后做到田地平整,土壤细碎,深浅一致,上实下虚,达到技术参数要求标准。
(三)深松方法。采用单一深松模式。要求耕深一致,行距一致。
(四)设备选型及任务承担。全区拟采用单一深松的作业方式。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选用有实力有资质的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公司)牵头、小型农机合作社参与的形式开展深松工作,严格按标准使用1204马力四驱以上的拖拉机,配套相匹配的深松设备(国家认定有合格证书的)。在60-80天的作业时间内,完成项目区7万亩土地的深松作业任务。
七、项目实施程序
(一)落实作业面积。按照农业农村部、下达的任务面积,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
(二)签订合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与农机合作社签订作业合同及第三方签订质检合同,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三)深松作业。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培训参加深松作业的机手,在作业合同公示无异后,作业方按照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标准、作业方式和时间要求提供深松作业服务。
(四)安装监控系统。凡参与作业的合格作业车辆,必须按要求安装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许可的深松智能监察终端卫星监控系统(T/CAMA1-20xx),否则不予补贴。
(五)作业面积判定。农机深松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面积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深松第三方质检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或质检员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深松深度合格率≥85%时,判定该地块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地块时,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质检员)的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六)补贴资金结算。由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方及作业方共同确认合格面积数量后,根据作业合同,并在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机作业合作社及第三方。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区政府将实行区长负责制,成立农机深松作业项目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指导,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协调、汇报、呈报等事务性工作,分工明确,定岗定人。
(二)搞好宣传推广。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印发宣传单、定制宣传牌等、开展咨询服务,在疫情期内举办网上培训,让农户了解深松对粮食增产的作用,提高农户的认识水平。
(三)强化技术培训。农机手在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证件齐全、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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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轻全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持续规范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和《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为依据,大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乱象问题,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生,重新构建教育发展良好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强化县级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责任。
(二)疏堵结合,分类治理。聚焦突出问题,按照“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方式,分类进行治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部门协作,综合监管。教科、宣传、检察、网信、财政、发改、民政、公安、住建、文旅、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综合治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夯实县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深度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着力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治理对象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针对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2.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针对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学科进行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五、治理内容
(一)审批许可
1.从即日起,我县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2.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方可开展培训活动,对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对证照不齐全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但符合办证条件且自主申请办证的经营者引导其办证办照。
3.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培训。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进行全面排查,并按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通过审批的,取消原有备案登记和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
4.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二)办学条件
1.办学场所。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选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同一办学场所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2.安全保障。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消防、照明等安全要求,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不得营业。
3.师资条件。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专兼职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技能资格,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三)办学行为
1.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3.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活动;开展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要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我县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竟赛及进行排名;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办法。
4.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从业者入职查询制度,对发现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得聘用;要严肃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突出问题。
5.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收取的培训费要开具正规票据。
6.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四)广告宣传
1.要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和网络平合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2.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或变相广告。
3.要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五)风险防控
县教科局要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稳妥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要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申报制度,允许证照齐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申办非学科类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开展培训。
六、实施步骤
1.工作准备(20xx年9月3日-9月10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治理方案,分工清楚、责任明确、摸清底数,打好工作治理基础。
2.集中治理(20xx年9月11日-11月1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对违规问题分类建立合账和整改方案,实行销号制度,督促逐一整改,对限期未能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相关部门按照其开展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处理。从9月起,每月由县教科局牵头向市教育局上报整改治理情况。
3.督促检查(20xx年11月1日-11月15日)。在培训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教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4.总结经验(20xx年11月16日-11月30日)。县教科局牵头总结梳理我县好的经验、做法和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情况上报。
5.巩固提升(20xx年12月1日-20xx年5月30日)。全面深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洽理,处理遗留问题,梳理完善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有关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部署要求上来,为扎实做好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治理工作落地见效。要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带来的影响,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强化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要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及时梳理总结。要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通过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成效。专项治理期间,由教科局牵头,依托《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数据,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在官网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要认真总结治理工作,形成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包含经验做法、发现的新问题、建立的长效机制、“黑白名单”公布情况等。工作总结于20xx年11月10日前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优秀方案: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实施方案汇编
根据《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办发〔20xx〕66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xx〕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完成20xx年自然村改厕320座(初步计划数,后期可能有变动),完善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今年的改厕工作
1.任务分解。自下而上摸底申报,今年重点应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区域范围内村庄、马槽河、杭埠河沿河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住户要全部改厕到位,由各村(社区)摸底登记,并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分配的任务数,下达到各村(社区)。10月底之前按要求完成农村改厕任务。
2.改厕模式及流程要求
(1)改厕模式。鼓励厕所入户进院,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在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庄全部接入管道;可联户改厕,粪液接入氧化池;鼓励采用净化槽工艺进行厕所污水治理。
(2)改厕流程。按照统一设计、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实施改厕工作。厕具由县主管部门统一招标,及时发放到各村(社区)。下剩各级奖补资金由村(社区)包干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改厕的施工费用、管护费用、厕屋补助等。镇、村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及质量监督,由村招标确定施工队伍或按照到户项目组织施工。
验收要求:改厕完成后,由镇组织人员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向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主管部门在镇自验的基础上,再逐户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考核和拨付资金的依据。
(二)完善建设管护运行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
1.建立管护服务站。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做到“有办公场所、有专业人员、有管护制度、有管护车辆、有服务电话、有价目明细、有配件工具、有管护台账”,统筹做好厕具管护维修,各村建立好改厕工作台账,并做好相关记录。
2.探索管护运行机制。借鉴和学习周边地区成功的改厕后续管护经验,积极探索管护运行机制。各村(社区)可引导当地农民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团队。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扎实开展农村改厕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发放一封信”、“开设专栏”、“召开座谈会”、“开展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工作,让村民知晓基本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将文明创建与改厕结合,深入开展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强化整村推进。为便于施工队伍施工、利于镇村干部监督管理、降低施工成本等,今年改厕必须坚持整村(组)推进,杜绝施工队伍在村民组范围内选择性改厕,确保改厕整体效果。正确引导农户将厕所进院入室,严控新户外厕所,其中美丽乡村建设任务中心村的改厕要一律进院入室,作为硬性规定。不允许在主干道周边、村庄路口等新户外厕所,对以前建的“户外一枝花”的户外厕所,影响村容村貌的要拿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改厕后的原旱厕要全面拆除到位。
(三)强化质量管控。强化户主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印发《农村改厕监督须知》到今年所有的改厕户,让改厕户知晓如何做好过程中的监督;村干部要对包保村民组的改厕施工质量、进度和厕具产品供应情况等严格把关,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纠正;镇干部不定期到包保村改厕现场监督施工质量,调度施工进度等;镇主管部门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巡查与指导监督。为确保改厕质量达到要求,在施工前,将通过多种方式举办施工工匠、镇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培训班,通过理论讲解、现场观摩等形式,详细讲解改厕施工技术和质量标准,确保人人懂技术,保障施工环节不出问题。在施工中,各村(社区)动员引导改厕户主动开展监督;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施工队伍与供货单位要相互交叉监督,施工队伍对供货单位提供的厕具要从严监督,厕具供货单位要从严指导监督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在施工结束后,镇政府抽调人员全面组织逐户验收,监理单位要全程参加,同时抽验人员、现场监理、改厕户主、村包片干部要签字确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改厕工作指导组,负责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农村改厕设计技术导则,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镇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宣传引导和协调配合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实施,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市按每户900元补助资金,县财政要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县级财政改厕资金。县按照每户1200元安排经费。各村(社区)要动员农户自筹资金用于厕屋改造,要针对农户有厕屋、维修厕屋、在院内或室内新建厕屋三种情况,研究资金奖补办法。充分调动村民组长的积极性,让村民组长参与、配合农村改厕工作。20xx年省市县审计,财政部门将对农村改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各村(社区)对补助资金要规范程序,实行专项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农村改厕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镇政府对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