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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范本_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4-08-29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综观成大事的人,他们对于重要事情的方案设计非常重视。针对我们给自己制定的目标,我们免不了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方案要写得非常具有条理性和可行性,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方案范本_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20xx年重点任务》工作落实意见,切实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对全区“散乱污”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品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界定“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分步治理,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治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散”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等相关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乱”是指不符合国家或省、市区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企业,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生产经营,利用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从事违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污”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大气等污染物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和危害,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企业,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非法排放的企业。

三、方法步骤

全面排查、逐户建档阶段

各乡(镇)街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本行政区“散、乱、污”企业底数,逐户了解情况,建立综合整治清单(附表2),逐一明确存在的问题、处置方式、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对排查整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无遗漏、不乱报、不瞒报。以乡(镇)街为单位,20xx年3月15日前将整治清单报区生态环境分局。

分类处置、分步实施阶段

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1、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布局。无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并与所在区域发展规划相违背的企业,达到法律法规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列入关闭取缔的,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2、整合搬迁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但不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或者未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各类工业园区。区工信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域外对接,帮扶企业限期整合搬迁到位。

3、升级改造一批。对达不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企业,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符合本行政区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完成升级改造,加强排污监管,限期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发改、工信、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帮扶企业提标改造,限期达标排放。

总结评估、长期管控阶段

20xx年11月底,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总结、评估工作,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已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制、台账制、网格化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或转移。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街道。各乡(镇)街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制定工作方案及时间进度表,淘汰关闭违法违规工业企业,并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按产业布局有序外迁。

(二)区发展改革局。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按照新的开放理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发展和产业协同联动,支持整合搬迁和梯度转移。

(三)区工业信和息化局。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负责确认企业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负责对涉案企业实施断电(气)、断水等强制措施,负责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达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环境问题及时移送市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处理。

(五)区自然资源分局。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涉案企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

(六)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负责对涉案企业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企业专项整治的联合执法。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须取得相关审批许可手续且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散乱污”场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区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企业依法及时吊销营业执照或核准注销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散乱污”企业(场所)产品质量严格监管,严肃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不具备食品药品生产条件的“散乱污”企业(场所)的整治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负责支持按产业布局落户的整合搬迁企业,转移、完善相关手续。

(八)区营商环境局。负责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手续的企业提出解决意见,并对治理提升类、搬迁改造类企业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九)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查处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移交的案件。负责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和责任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营商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网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压实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逐个网格明确网格员和巡查员,切实把“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严格执法。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信局、公安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决将综合整治落实到位。

(四)严格考核奖惩。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排查工作中瞒报漏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以及逾期未完成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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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流域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方案


小河流域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河长制”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祁小河雨污分流整治,杜绝污水排入派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河长制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祁小河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努力使乱排乱倒、乱截流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实现我镇祁小河流域范围内雨污水规范排放目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三、任务分解

为将综合整治和强化监管工作抓实抓细,实行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流域范围内企业、单位和住宅小区进行雨污分流问题排查、督促整改包保责任制,具体部门和人员包保情况如下:

(一)商住小区

(二)自管小区中,繁华新园社区、堰湖山庄由规划建设办负责;公租房由国资办负责;所有企业由环保办负责。

四、工作流程

在镇总河长和副总河长的调度指挥下,各责任部门和包保责任人员按照“问题排查—任务分解—发函通知(会议安排)—整改落实—验收反馈”的流程开展工作,环环相扣、责任到人。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问题排查

由规划建设办安排专人,会同各小区包保责任人、小区物业联合对所有商住小区每个楼栋雨污排放井进行排查,形成各小区雨污水排放问题详细清单。

(二)任务分解

镇河长办对各小区问题清单梳理分类,提交镇河长会议会商整改措施后,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自管小区(繁华新园、堰湖山庄)排查整改由规划建设办负责;公租房排查整改由国资办负责;企业排查整改由环保办负责。

(三)发函通知

由小区建设单位或物业负责整改的,由镇政府发函通知到整改单位;由镇政府负责整改的依河长会议安排为准。

(四)整改落实

小区包保责任人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清单问题。

(五)验收反馈

小区包保责任人对照清单问题,逐个点位现场查验,并报镇河长办清单问题整改结果,镇河长办报镇河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将祁小河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完成。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不定期会议制度,协调研究解决祁小河雨污分流整治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和包保责任人要将祁小河雨污分流整治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抓细抓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尽快完成祁小河雨污分流整治工作。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确保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水环境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治、用、保”系统推进的科学治污策略,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采取“一河一策、一套班子、一套方案”工作制度。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整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确保我县三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度,东圈头国控断面、东鱼河大黄集国控断面、东鱼河北支陆圈省控断面及其他河流断面水质COD浓度优于20mg/L,氨氮浓度优于1.0mg/L,总磷浓度优于0.2mg/L,其余18类污染物指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

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作用,严格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职责任务。县“河长制”办公室从水务、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实行联合办公,督促指导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协调做好全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对河道进行清淤、建闸、导流、疏通;整治河道岸坡种植,做到河道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农作物,杜绝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直接进入河道;建立闸坝调度管理制度,在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开关各类水闸,最大限度维持河道生态水量(水位),保障河流、湿地生态用水需求,杜绝各类超标废水进入河道。(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二)发挥湿地水质净化作用

委托第三方对湿地进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五里河湿地、渔沃河湿地的水质净化作用。同时,对五里河实施生态补水,彻底解决五里河湿地水质超标问题。(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三)完善水环境应急体系

在(东圈头断面上游附近)、(106国道西)、南底河(入河口上游附近)分别新建主干闸、截污闸、南底河闸,同时对夏营河夏营闸、幸福河幸福河闸、渔沃河王庄闸等进行维修、加固。(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四)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措施

建立健全雨季排污协商机制、生态补水机制,全力做好综合整治工作,对国、省控断面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达标时限、责任单位,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1.东鱼河北支(万福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各入河排水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水质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坚决杜绝超标废水入河。(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水务局)

(2)对106国道至黄河路段生活污水排放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时刻掌握生活污水入河情况。若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流,立即关闭闸门,同时进行取样监测,坚决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对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及南园区企业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其外排废水稳定达标。若发现水质超标,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督促采油六厂和恒世中学完善污水管网,减少管网“跑、冒、漏”现象,提高污水收集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事处、渔沃街道办事处、陆圈镇)

(6)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暗访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7)强化南园区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一企一管”建设,彻底解决企业废水混排及废水与雨水混流问题。督促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到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

(8)强化城区管网建设,彻底做到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2.水体达标措施

(1)对106国道以西入河口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进行采样监测。若水质超标,立即进行封堵。(责任单位:县水务局、菜园集镇)

(2)对106国道西侧路沟内的废水定期输送至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集中处理超标废水。(责任单位:菜园集镇)

(3)对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陆圈镇污水处理站、镇污水处理站、石化、玉皇化工、华宇橡胶等,每周检查、监测不少于2次,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对垃圾发电厂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杜绝其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外排。对其他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废水进入河流。(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4)对垃圾处理厂现场积存的垃圾渗滤液尽快处置到位,并取缔其雨水排放口。同时,进一步完善其渗滤液治理设施,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5)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6)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城关街道办事处、菜园集镇、镇)

(7)强化河道水生态修复,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生态补水,彻底解决、幸福河、南底河积存的超标废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县河务局)

3.东渔河水体达标措施

(1)对沿河乡镇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直排现象或发现禁养区内存在非法畜禽养殖场,属地政府立即依法进行取缔和封堵。(责任单位: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2)对沿河农药化肥流失等面源污染产生的废水汇入情况(农田退水排放口情况),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若发现排放口水质异常,属地政府立即进行封堵。同时,严格清理河道岸坡种植农作物。(责任单位:县水务局、三春集镇、刘楼镇、沙窝镇、马头镇、小井镇、集镇、大屯镇)

(3)对排污企业加密巡查频次,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及偷拉、偷倒、偷排高浓度废水行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整治重点工业企业

1.巩固小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企业”和“散乱污”企业取缔成果,坚决杜绝死灰复燃。(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涉水企业环保问题大排查快整治行动,重点对项目“三同时”落实、水质例行监测、治污设施运行、在线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各乡镇(街道)、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营,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县住建局)

4.严格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四家集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市政府要求的排放限值,即:COD30mg/L、氨氮1(2)mg/L、总磷0.3mg/L、氟化物2mg/L,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六)严厉打击各类水环境违法行为

1.对水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要运用行政处罚、追究刑责等手段,以“零容忍”的决断态度予以严厉打击,并将违法企业列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红黄牌”管理,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未批先建,篡改或伪造水环境监测数据,非法排放、倾倒、高浓度废水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同志、县政府副县级领导干部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水务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同志、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同志、县河务局局长边一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统筹协调河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水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河流综合整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各企业、河流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监测、监管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三)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畅通河流保护沟通渠道,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各乡镇(街道)承担着辖区内治理水环境的重要任务,对辖区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明确专人,定期不定期对入河排水口进行检查,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五)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加强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清单是否落实到位。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水质超标的,要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直至追责问责。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产业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环境卫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发挥千村综合示范作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xx]1号)、《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村确立及上报工作的通知》(镇农人居办[20xx]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园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环境美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居民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优化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园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

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告知书、悬挂横幅、室外电子屏幕播放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到环境卫生整治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

(二)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园区行政一把手主任为组长的园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抓好具体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加强环境整治力度,改变环境脏、乱、散、差的面貌。一是动员和组织居民拆除乱搭乱建、清理卫生死角、清运占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及农作物秸秆;二是组织人员清除小区内的僵尸车,安排专人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禁止乱停乱放;三是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治理小区内电瓶车私拉乱接电源充电现象,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小广告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四是完善排水设施,解决污水乱流及污水外溢的问题。

2、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一是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按照专人负责,划段包干的方式清扫保沽,坚持日日清扫,做到道路两旁清洁,无垃圾淤积,居民点干净、整洁;二是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灵活方式完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公共投放点15处;三是建立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卫生填埋,杜绝乱倒垃圾行为,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公共区域绿化管护。一是树立保护绿化警示牌,对居民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居民保护绿化环境意识;二是安排专业队伍对绿化区块进行管护,适时修剪、施肥、除草、除虫,及时清理死苗、倒树,做好缺苗补植等工作;三是对绿化带内擅自种植蔬菜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恢复公共绿地,提升绿化覆盖率,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对公共绿地进行不间断巡查,切实掌握苗木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精细管护常态化。

4、提升居民环境卫生意识,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教育群众不要乱倒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秩序井然、生活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洋河新区国河酒业“9·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升全县白酒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惩一批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白酒生产、储存企业。

四、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方面(附件1);

2.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业过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方面(附件2);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方面(附件3)。

五、任务分工

(一)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场)管委会是专项整治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管理、工信、消防救援、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职,加强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六、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12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8日前)。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6日—12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部门联查、单位自查等方式,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对白酒企业逐家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各白酒企业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全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二是集中约谈曝光。对白酒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县电视台曝光,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实施重点整治。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6日—年底)。各地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查找不足,固化经验做法,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不搞“一刀切”,不搞规定动作,不搞形式主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立足实际、自主开展工作为主,一切以整改隐患和履职到位为目标。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深入排查,强化整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掌握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是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确保对所有隐患对象下达整改通知,并按时复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第一时间进行挂牌督改;对于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必要的关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对照整治重点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列出隐患清单,督促白酒企业做好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标对表整改隐患。

(三)强化追究,完善机制。各地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专项整治期间,凡因工作开展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不能提供对事故单位进行检查有效证据的,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把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工作有机结合,健全白酒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四)加大宣传,提升意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白酒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充分利用展板、手机短信和微信推送等贴近企业实际特点的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使员工熟悉本企业、本岗位的危险性,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的基本本领。

各地及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xx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全县白酒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大楼810房间);10月至11月,每月3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我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镇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行为,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市场上无证经营、充装超期钢瓶、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钢瓶溯源、实名制销售、统一配送等管理制度,力争到20xx年全面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自有钢瓶重装制度,建立行业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体系,防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市场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序,方便市民生活。

二、职责分工

(一)安监所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个体,协调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或停产停业。

(二)市监所

负责根据企业申请和相关规则办理发放气瓶充装许可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倒气、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掺混二甲醚等行为;监督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派出所

负责对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处置;对构成非法经营、掺混二甲醚,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四)城管大队

负责对无证经营、销售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为无证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未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据《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各村居

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无证经营、非法倒气等行为和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情况的排查登记,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无证经营门点、非法倒气点的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并加强巡查,实现长效管控。

三、整治任务

(一)前期排查

各村居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非法倒气等行为和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气安全情况开展排查工作。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后及时劝阻并记录在案,同时报镇安监所。

(二)督促整改

网格管理员和镇安监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体立即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报镇安监所备案。

(三)配合执法

对拒不整改或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无证经营门点、非法倒气点,由镇安监所报相关部门,镇、村积极配合执法,做好取缔和过期钢瓶的收缴等具体工作。

(四)加强巡查

整治完成后,村居网格管理员和镇安监所要加强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液化气长效管控机制,实现安全用气的总体工作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此次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到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要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的典型事例、整治成果,提升群众安全用气的意识,形成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规范长远管理。要充分利用此次专项整治总结相关经验,查缺补漏,建立健全我镇液化石油气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范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变我区食品生产企业小、散、乱格局,解决农村食品生产企业环境卫生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生产环境;通过严格整治,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宣传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履行“四个最严”要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监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安排,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督查通报、新闻报道等工作。

二、整治重点

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要对企业内外卫生环境(厂区内外、生产车间地面、墙壁、顶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产加工、贮存、出厂检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重点检查生产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检查多次被投诉举报的企业,检查产品检验不合格企业。要重点检查企业内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证照和健康管理情况,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三、工作分组

(一)分局片区整治组(责任单位:各分局)

分局片区整治组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分局长任组长,分局全体人员为成员,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期间要全面排查、重拳出击,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生产环境脏、乱、差,各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企业坚决要求立即停产整顿,涉及违法行为坚决处罚。

(二)执法检查整治组(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成立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整治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食品监管科、食品协调科、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对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交办,由属地分局落实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案件线索,迅速立案查处,高限处罚。

(三)督查巡查组(责任单位:督查室)

由局督查室牵头,邀请局派驻纪检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整体进展、整治结果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工作不力的、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察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局党委按规定予以纪律处理。

(四)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办公室)

由局办公室牵头,邀请电视台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屡教不改、拒不配合的单位坚决曝光,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分局表态发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优异成绩的予以宣传、表扬。要加强氛围营造,积极邀请区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提升我局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项整治组要从守底线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从部署开始到9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抓出成效,抓出实绩。

(二)问题导向,闭环管理。专项整治组对照检查表格细致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闭环管理,避免“带病生产”。

(三)重拳出击,从严查处。专项整治组要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关停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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