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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方案范本

2024-08-29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为了达成我们设定好的目标,我们要对其做好万全之策,制定好实施方案对于自己也是一种成长,关于工作的实施方案应该怎么写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荐】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方案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加快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管理水平,促进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等关于印发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村镇创建工作申报名单的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市县村镇创建工作开展自查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融入社会生活权益,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文明进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完善无障碍建设管理体制,确保“十三五”末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编制《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纳入城市管理。

2.对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法规政策技术的培训。

3.广泛征集残疾人、老年人等相关群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并做好改造落实工作。

4.加强对已建成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对侵占、破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和创建工作评比活动,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

1.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公共服务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城市广场、城市绿地、汽车加油加气站、室外公共厕所等建筑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电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增加无障碍客房、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及无障碍行进路线图等。

2.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及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电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区域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设置扶手、低位灶台等设施。

3.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主要包括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化处理。

4.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市广播电视台应逐步在播放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各有关部门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城市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

5.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道路人行道铺设盲道和缘石坡道;主要区域道路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修建轮椅通道。

6.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主要包括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楼梯、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和无障碍标识、行进路线图;火车站站台及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车站等候区设置提示盲道无障碍标识。

7.公共停车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按照标准设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五、职责分工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及《创建无障碍环境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按照“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和“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的原则,对市区内各类建筑、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等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广普及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财政局。

负责将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筹措拨付无障碍环境建设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筹措与核付公共基础设施及各街道、市直各单位办公建筑及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建成后的日常维护经费;管理和监督财政投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各项经费的使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全面展开。

(二)市发改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批,在立项的审批过程中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关;组织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项目列入我市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三)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组织编制《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审批管理。

(四)市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人社局等市直各单位。

负责新建办公楼、行政审批服务管理中心(包括各类大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70%。

(五)市住建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1.组织编制《市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标准》;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新建、改建、改造的道路和建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2.市区新建和扩建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人行道、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不低于70%;市区主干道公交车站站台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城市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按规定设置盲道,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周边的道路和坡道的上下坡边缘处应设置提示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与道路盲道合理衔接;城市公园、广场、商场及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口应设提示盲道;市区新建、扩建公交车站等候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3.新建、扩建室外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室外公厕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4.新建、扩建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5.新建的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的居住区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

6.高铁站北站和火车站站前广场全面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改造率达100%。

7.落实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规范停车秩序,合理布设停车位,取缔占道经营等压占盲道、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市公安局。

负责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提示装置率达100%。负责三个城区派出所对外服务窗口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率达100%。对机动车占用盲道及损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七)市交通局。

负责新建汽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汽车站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改造和新增无障碍公交车、出租车。

(八)市卫体局。

负责新建综合、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九)市教科局。

负责新建的学校和托幼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不低于30%。具体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积极推进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从小培养无障碍意识,形成全社会尊老爱幼、尊重和帮助残障人士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市工信局、市文旅局、市商业总公司、市人民银行。

负责新建的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星级饭店、宾馆、旅游景区、电信营业所、银行营业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新建的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负责在行业中推广和应用手语、盲文,方便残疾人交流;负责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对持证的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十一)市民政局、市残联。

负责新建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福利院、老年公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上述已建成项目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50%。主要街道盲人标识站牌的设置达到100%。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无障碍需求,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提出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培训、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传媒中心。

负责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制作播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广告、宣传片、专题片,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爱护、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氛围。市广播电视台要逐步在播出电视节目和电视新闻栏目中加配字幕,公开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要配备字幕等。

(十三)城东、城西、城北街道办事处。

负责新建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对已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100%。

六、实施步骤

按照“十三五”末实现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的总体目标,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标准及职责分工,对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底前)。

各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

(三)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9月底前)。

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单位整改完善。

(四)申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领导小组向省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导组提出验收申请,认真准备工作台账,做好迎接国家、省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领导小组要根据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分工协作;各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增强宣传实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理解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无障碍有关法规政策知识,增强全民无障碍环境意识,提高全民文明素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尊重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创建考核。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民政、卫体、残联、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以及部分老年人、残疾人代表,对照创建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标准,对建设和改造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单位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布局是否合理、改造是否到位、改造任务是否完成及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使用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步骤,采取多种形式,对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切实把创建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效果不好的,将严肃批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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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动员和引导全县上下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重点,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各种有效载体,高起点谋划、高标准组织、高密度推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立体式宣传格局,动员和引导全县上下全力以赴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媒体宣传

1.做好新闻报道。县融媒体中心要将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与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对各地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的动态新闻、典型新闻进行密集报道。要开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宣传专栏,以评论、消息、通讯、摄影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我县各地各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向上级媒体投稿,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向县创建办宣传组和县融媒体中心提供新闻线-3-索,每月报送新闻线索不少于2条。(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地各单位)2.开设“曝光”专栏。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媒体督促工作和舆论监督的职能作用,开设“诚信红黑榜”“走近文明”“曝光台”“啄木鸟在行动”等栏目,公布热线电话,对城市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曝光,每周不少于2次。要突出重点街区、公共场所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设“身边陋习连连看”等专题专栏,集中对城区重点地区、场所的不文明现象进行集中曝光。要重点对行政不作为行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报道,开设“不文明行为大家谈”微评栏目,以刊播系列言论、评论等多种形式深入引导,就一些不文明现象产生的原因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创建办)3.刊播公益广告。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抖音、快手、电视飞播和APP客户端等方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刊播一定比例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公益广告,增强公益广告在广大市民群众中的感召力。要发挥优势,集中力量,从创意、制作、刊发(播)等各个环节做好工作,并保证一定的密度。《今日》报纸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1个整版;县融媒体中心每月通过电视飞播播出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20条(次)。(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二)社会宣传

1.标语广告宣传。要充分运用大型户外广告、墙体、广告灯箱、工地围挡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城区的主要街道、乡镇圩镇、进出乡镇主要道路、小区楼宇和人群聚集较多的广场、商场、酒店、车站、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都要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口号和公益广告,城区主要街道、高速出入口、广场、商场等地的显要位置要制作一块以上永久性标语,张贴标语4条以上;圩镇显要位置要制作一块以上永久性标语,各村委会(社区)张贴标语4条以上,自然村张贴标语2条以上,小区楼宇张贴标语2条以上。(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局及各乡镇)2.创建专栏宣传。有关乡镇、县直单位以及公共文化设施场所要制作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专栏,介绍省级文明城市相关政策、动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身边好人榜,张贴公益广告和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等,宣传专栏要做到每周更新1次内容。(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3.LED屏幕宣传。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特别是服务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本单位的电子显示屏及管辖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做到24小时不停刊播。(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4.校园文明宣传。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文明校园创建宣传栏、宣传牌,重点刊登“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校园创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主题公益广告;校园内醒目位置按照三个层面的倡导,制作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各个教室内也要悬挂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和《学生守则》,每名学生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电子显示屏要播放公益广告;校外培训机构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的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中小学校)5.流动车辆宣传。县交通局要调动利用公交车、出租车进行宣传,县城管局要组织流动宣传车进行宣传,在公交车和流动宣传车的车身和车内制作张贴“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通过车载电视系统、喇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和文明守则、“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信息;出租车车载LED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副驾驶室合适位置处张贴行业规范。(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6.广播喇叭宣传。要充分发挥乡村小广播、小喇叭等作用,每日循环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文明守则、“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信息,加大公益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7.线下宣讲宣传。各单位、各乡镇要调动组织本单位、本领域的公益志愿者,每月组织一次深入社区、广场、商场开展公益知识宣传和咨询活动,提升群众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8.短信推送宣传。移动、电信、联通每月要向中心城区所有手机用户至少发送1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9.书信手册宣传。通过印制发放《县市民文明手册》“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倡议书”等形式向辖区人民群众、单位干部职工宣传,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参与、支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10.文艺展演宣传。组织开展公益宣传文艺演出,深入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孝文化公益演出等文化公益活动,积极推动剧团、文化馆等文艺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主题下乡展演,拓展公益宣传方式。(责任单位:县文联、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三)网络宣传

1.网站宣传。政府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设置公益广告宣传专栏,宣传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在首页位置长期-7-集中宣传展示、制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专页或新闻链接。(责任单位: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2.微信宣传。要利用政务微信持续报道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亮点,推动线上线下互动,用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和效果。(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3.视频宣传。要运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创新方式策划宣传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与群众网上互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提升网上宣传效率。(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网络安全和信息中心、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

三、工作要求

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的重要途径,也是测评指标内容,各地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宣传工作方案的标准和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落实,确保每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共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一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今年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关键年。各地各责任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足自身职能,发挥单位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切实配合,主动作为,对照任务分工,于4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并进行常态化保持。二要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地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本地本单位宣传实施方案,并对现有的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及时更新,新增的地方要及时布设到位。县融媒体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题宣传报道活动方案,细化新闻报道安排,提高新闻宣传频率,确保创建工作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公益广告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冲击力。创建办要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不断巩固和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三要内容规范,形式多样。去年中央文明办明确各地公益广告刊播主题要有“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的公益广告宣传,请各地各单位制作的公益广告,务必涵盖“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有你有我”3个方面的主题,并在相应画面左上角打上标志。

方案范文:数据资源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分享


为切实推进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省市县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和结对共建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中心是我县对外服务的窗口,也是展示我县文明形象的窗口,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县数据资源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窗口负责人为组员的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

二、工作方案

1.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四周和厅内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文明创建标牌(重点要突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二是建立动态宣传机制。制作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创建宣传PPT资料在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重点内容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文明创建、文明旅游、文明服务、社会公德、行业规范、服务礼仪、文明用语及服务规范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三是建立文明创建工作简报。定期对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文明创建中各窗口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创建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曝光(宋娜娜负责,办公室落实)。

2.加强环境整治,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一是大厅外围要做到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垃圾乱堆乱放,无烟头、纸屑,花草定期修剪,无枯枝、死树;大厅内部公共部分做到清洁卫生、无垃圾堆放、无水渍;所有内外部垃圾桶摆放有序,确保每处有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二是大厅内部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按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绿植新鲜有生机;大厅内无吸烟现象、无烟头、纸屑等;查是否存卫生死角,纠治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现象;查物品摆放是否规范,纠治便民服务用品、服务告知单缺失,有闲杂物品的问题(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3.强化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文明服务氛围。各服务窗口要严格落实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效能建设和窗口工作纪律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实行统一着装,注重文明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强化文明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倡导“五心”服务(热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询问、诚心解答、用心办事),推行“亲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拖等现象;提供便民服务,各窗口要提供五小物品方便办事群众(老花镜、胶水、印泥、钉书机、笔);发挥党员在文明创建中的先锋模范带动作用,开展佩戴党微、亮身份、作表率活动;查现场秩序是否有序,纠治不守“一米线”、插队、聚集等行为;查窗口形象是否良好,纠治脱岗、聊天、抽烟、吃东西、打盹、购物、带小孩、炒股、刷手机、看非工作网页、不转换台牌等各类不规范行为;查亲情服务是否到位,纠治不说普通话和“您好”等服务敬语,与办事人争吵,微笑服务、延时服务不到位等行为(赵修江负责,督查科落实)。

4.加强办件管理,提高群满意度。各服务窗口做优做强“网上办”“掌上办“,拓宽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切实为“高频刚需”事项提供贴心、高效、最优办事体验。深化“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容缺办理”,提升服务效率。深化“三减三增”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以“好差评”倒逼“好服务”,实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双提升”。设立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5.加强志愿服务,推进便民暖心服务。一楼中庭三个服务咨询台为局志愿服务点,各分厅由相关窗口在设立志愿服务点。服务站点做到有标牌、有人员,能提供正常服务(有制度、有活动、有项目、有便民物品【雨伞、药箱、五小物品等】),在提供引导服务的同时,做好咨询解答(赵修江负责,项目审批协调科落实)。

6.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创建基础工作。做好中心各出入口车辆道闸系统安装,确保从源头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积极做好无障碍设施及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完好;对母婴室进行常规维护,按照标准化母婴室要求及时做好硬件设施更新及维护(赵修江负责,物业公司、办公室落实)。

7.加强结对共建,推进社区创建发展。积极对接共建的和平社区,每月到水岸花园小区开展志愿服务、文明劝导和环境整治及创建宣传等工作,每月向社区报送创建资料(宋娜娜负责,各科室落实)。

三、精心组织,严格责任落实

20xx年是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一年,各创建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围绕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强化督查,严格落实。局文明创建领导组将定期组织专题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窗口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荐】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方案分享


一、指导思想

按照“巩固国卫,助推发展,全民参与,共建共享”工作理念,深入宣传做好迎国卫复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充分利用文体广旅行业特色,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为持续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健康幸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工作重点及活动内容

(一)抓好职工宣传和动员。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创国卫有关知识,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和教育,定期安排志愿者到社区、景区等地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二)加强文旅市场宣传监管

1.积极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在网吧、KTV、影院等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表示,在前台、LED屏幕等投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公益性广告。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2.在景区、景点和游客接待中心设立监督岗和志愿者服务站(点);A级景区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可见的公益广告;建成的景区、景点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告知、提醒或规劝,每隔500米至少能看见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

3.星级农家乐在显著位置设有“积极开展病媒生物专项整治”“吸烟有害健康”“提升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等巩固创卫成果提示牌,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产业股

(三)加强公共文体场所宣传

1.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展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内容。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庞统祠博物馆

2.体育场馆要在显著位置展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卫复审”等内容。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综合股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依托“两微一端”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

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宣传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机关以及下属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知晓度。

(二)服务大局,彰显职能。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通过将国卫复审知识融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以及依托各类青少年教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提升宣传学习成效。

(三)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创新宣传发动手段、宣传载体,运用好微博、微信、QQ群、“微校”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媒体等信息技术提高国卫复检知晓度,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创新活动形式,将城市复检工作融入投入少、效果好、职工喜爱的活动中,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精彩范文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范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县商务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行动,广泛宣传简约适度的生活理念,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创建绿色商场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消费、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积极参业参与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推动流通领域绿色发展。

(二)加大宣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LED屏、条幅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宣传绿色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具体措施

(一)推广应用节能设施设备。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选用先进高效节能节水设备;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二)开展绿色服务和宣传。树立绿色服务理念,建立绿色服务制度;对员工开展节能、节水、环保培训;组织节能环保公益活动;经营和办公区域用水点设置节水提示和宣传标识。

(三)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观念;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四)开展绿色回收。推广垃圾分类,提升再生资源绿色回收水平,强化环境保护理念,鼓励设置智能回收设备。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在商场、超市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精选】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用


根据20xx年全省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xx﹞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为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补足缺口短板,结合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一年有明显成效,三年基本完善”的目标。现制定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范围

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要求和各级各部门无障碍建设标准,对我县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并组织改造。

本着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思路,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单位的公共场所;

(四)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交通服务场所;

(五)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

(六)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城市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二、改造任务

(一)排查摸底、制定计划(20xx年4月27日前)。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参照“任务分工”的内容,负责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情况实施排查摸底,撰写情况报告,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具体改造要求为: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提出补救措施,原则上应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无障碍情况报告和三年改造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4月27日前报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住建局)。

(二)实施集中改造(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按照改造方案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20%;20xx底前,完成三年改造任务的60%;20xx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保证基本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底前)。各县直有关单位制定相关政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尤其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改造工作成果,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任务分工

(一)全面贯彻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公共建筑等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城投公司)

(二)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三)牵头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的汇总调度,牵头编制我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方案,并指导各单位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做好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的台账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民政局)

(四)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要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推动城市道路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推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六)在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在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公共建筑的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七)推动社会福利院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推动康复、养老等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对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责任单位:县残联、卫健局、民政局)

(九)推动学校、特殊教育、幼儿园等单位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十)推动医院等医疗公共场所及老年人综合服务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一)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二)推动金融、邮政、通信、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信商务局、城管局、城投公司)

(十三)推动景区、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十四)推动城区公厕等城管设施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十五)做好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县级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组织领导,成立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全面落实《县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共同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通报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向县品质提升办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每月汇总情况,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根据改造任务时间节点,未完成任务或达不到改造要求的限期整改,并根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及时反馈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荐】街道水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用


为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有效解决我街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治理、系统长效的工作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街道全面实行水域环境综合整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体系,为维护水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街道范围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塘坝、沟渠及其他水域。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系统治理、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深入推进水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治理污水、整治四乱、生态提升、依法监管”四大措施,实现水资源、环境、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水质有效改善,管护水平明显增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和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现象,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实现良性循环,最终实现建设“河畅水清、岸洁堤固、河湖秀美、生态西董”的总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入河排污综合整治。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配合县级职能部门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摸清排污口现状,分类采取入河排污整治措施,加大入河排污的综合整治力度。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2.全面治理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工业污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清理全街道水域岸线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提升村居治理效果。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实行雨污分流,推进污泥安全处置。

3.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持续加大禁养区和限养区的管控力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及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设施,坚决杜绝粪污清理不及时、直排入河湖和形成黑臭水体。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河湖管理保护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引导和鼓励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减少面源污染。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

5.持续整治河湖“四乱”。按照河长制关于岸线管理及河湖管护要求,严厉打击涉河湖库塘违法行为,集中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行为,维护河湖库塘管理保护良好秩序。

6.生态提升行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兼顾,开展河道水毁修复、清淤疏浚、建坝蓄水、岸线绿化,提高河道行洪排涝和调水蓄水能力,广泛采取生态护坡工程、建设沿河林带、水景观及生态亲水岸线、创建水利风景区等措施,打造生态水系。

7.加强执法监管,突出长效治理。以水利、环保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大对重点水域岸线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执法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现有河湖库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建立实时、公开的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日常巡查、问题通报、责任落实等信息,实行动态监管,确保取得长效。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街道成立水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分管水利、环保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水利站、环保所、综治信访办、宣传办、财政所、村建办、农技站、经济发展办、文体旅游办和各管理区党总支。

2.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坚持“属地负责、对口整改”原则,各管理区和所辖村庄全面落实好村居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履行行业职责,协同推进问题整改。水利站负责河湖“四乱”、水库和水闸运行、安全度汛隐患、河道建筑物管护、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问题整改;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以及非法排污、农村生活污水等问题整治;村建办负责城镇排水网络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监管,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的整治;农技站、畜牧兽医站要负责好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链条,提供治污技术支持,确保治理方案取得实效。

3.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制度,镇村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职尽责,履行河湖长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深入河湖一线,对排查出的河湖问题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问题整改。

4.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保护意识。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鼓励引导“民间河长”、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水域保护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荐】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实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1号)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xx〕16号),对照《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做好县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xx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通过督导评估,着力解决县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总体目标。切实落实县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和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实现县域内幼儿园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安全防控、师资队伍和科学保教等方面符合普及普惠评估要求。确保到20xx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方面指标达到省督导评估要求和教育部认定标准。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对象为县人民政府。

(二)按照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公办、民办幼儿园均纳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范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统筹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重点用于改善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

(二)加强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按幼儿园教职工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使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幼儿园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开展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不断增强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

(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县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对民办园的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及年检制度,认真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要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园区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

(四)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积极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全县幼儿园要立足实际,以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抓手,落实以游戏为基本的活动内容,切实提升保教水平。组织开展县级一类幼儿园评定,鼓励各幼儿园积极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市一类园与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四、创建步骤及程序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

1、制定《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创建成员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发动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2月)。

1、各创建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实施方案,并对照创建指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2、对照创建标准,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类创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确保资料真实、完整、连贯。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一镇一策”的方法,巩固提升无证园治理成果。针对部分符合办园标准和办园资质的新建民办园,严格把关,核发办学许可证后,准许招生,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幼儿园的行为。

4、落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确保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移交。

(三)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按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3月底前对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整理自评材料。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四)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4月底前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自评报告和自评验收材料,提出初核申请。20xx年5月31日前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初核。20xx年6月30日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评估。20xx年10月前接受教育部评估认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国家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规划实施。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年度计划和路线图,逐步实施,防止突击达标,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三)落实考核措施。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方案精选】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房屋改建改装,落实城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印发省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xx〕106号)和《关于印发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安办〔20xx〕8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全面开展城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理使用,建立完善城市房屋档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房屋安全隐患。聚焦“四无”建设(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民政服务机构、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城镇、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房产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城市管理局等协同。)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查房屋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对手续不全的房屋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已造成房屋损坏的,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城镇、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协同。)

(三)规范房屋改建改装行为。改造房屋,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应当符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将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改造为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城镇、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房产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

(四)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城镇、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五)构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城镇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注重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作用,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建立本辖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形成政府抓总、房产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协同、城镇、各社区组织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通过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安全问题。(城镇、园(区)管委会,县房产管理中心、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

(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1.各地负责辖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各房屋建筑主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协调推进各协同部门专项行动相关工作。逐步建立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监管。

2.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负责督促行业领域内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教育部门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督促民爆行业厂房等生产用房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促车站、码头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督促文化场馆、文物建筑等场所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体育部门负责督促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应急部门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消防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保障;公房管理单位要负责所管理公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各地要推进辖区内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力,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整治(20xx年1月底前)。全面排查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排查整治实施主体,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全面完成房屋安全复查,夯实“一楼一档”,建立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基本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二)攻坚克难(20xx年)。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清单”问题的整改销号。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总结并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三)巩固提升(20xx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房产管理中心牵头,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局等配成立工作专班,及时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共性问题。要加强与省市直相关部门对接,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县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形成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调度、联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要结本地区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大拆违专项行动等工作,将符条件的城市危房纳入拆迁改造范围,优先安排拆迁改造。属地政府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加强调度、狠抓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借助专家力量。县房产管理中心要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地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对鉴定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安全性鉴定质量。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房产管理、住建局要联宣传部门系统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教,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安全教育、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模板


为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数字发展规划(20xx-20xx)》及《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数字”战略部署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智慧城市建设理念,抢抓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中国的历史机遇,对照试点建设标准,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总体要求,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提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动各领域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数据资源体系。

1.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按照省、市一体化云、网监管要求,做好政务云资源统一编码工作,确保新增信息系统“应上尽上”,系统上云率达到100%。确保县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均接入省统一身份系统,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大力推动数据汇聚共享。进一步推进城市数据的汇聚整合共享,完善政务数据目录和共享部门梳理,凡是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可不予共享的数据,均应按照无条件共享和有条件共享两种方式提供共享。到20xx年底,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率要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提高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信用服务、医疗卫生、社保就业、公共安全、城建住房、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科技创新、资源能源、生态环境、工业农业、商贸流通、财税金融、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生活服务、气象服务、地理空间、地名地址、机构团体等22个方面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水平。到20xx年底,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夯实数字基础设施。

4.高质量建设5G网络。强化5G基站与组网部署,提升移动通信网络用户体验。到20xx年底,城区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乡镇驻地达到50%以上,并积极推动规模商用。全面提升乡村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家庭光纤入户覆盖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5.加快推进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接入网、电子政务外网的IPv6升级。推动政府、新闻媒体、大型企业网站、典型应用全面支持IPv6,推广全面支持IPv6的移动和固定终端。到20xx年底,县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部支持IPv6。(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

6.提高多尺度地理信息覆盖精度和广度。城市规划区1:1000或1:2000比例尺地形图覆盖率达到90%。制作1:5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满足智慧时空大数据平台国家试点项目高精度、高分辨率航空影像成果更新的需求。(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开展多功能智慧灯杆建设。分阶段推进智慧灯杆试点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设施,在重点区域推广新建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到20xx年底,完成智慧灯杆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推进智慧城市气象防灾减灾综合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区气象智能网格自动监测布局,提高监测精度。挖掘气象大数据,开展面向区域联防、城市运行保障、军民融合、生态环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三)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9.建设多网格融合的综合管理平台。以“全要素”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指挥、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城乡“多网格融合”。依托政务网,“建立社会资源池”,搭建以网格化信息系统为核心,覆盖城乡、分级应用的信息平台。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解决网格化系统众多、政府投资过高、网格数据共享不到位、网格员队伍重复浪费等问题,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典型案例。到20xx年底,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

10.实施智慧城管系统综合提升。对初步完成数据汇聚共享的智慧城市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建设井盖监控预警系统、违章建筑管理系统、智慧城管实景指挥平台等内容,推进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管,促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再升级,让城市管理变得更便捷、更智慧,努力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xx年底,供水、供气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1.提升环境质量监测水平。建设环境质量智慧监测系统,通过综合性监测平台,创新运用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监控云平台等,对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信息进行智能化监控。到20xx年底,实现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2.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集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决策指挥平台和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的安全态势进行全面掌控,实现应急管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分析决策、快速处置、精准监管,全面支撑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人性化的现代智慧应急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四)提升数字社会水平。

13.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进一步完善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服务应用,开展电子证照“亮证行动”。到20xx年底,实现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大力推进“爱”APP的应用推广。综合运用电视、广播、网站、新媒体、户外广告、政务大厅宣传等线上线下推广措施,结合已上线应用服务,将“爱”建设成为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主渠道之一,切实发挥“爱”APP效能。到20xx年底,“爱”APP日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全县人口总数的2%,分厅新增一链办理事项不少于3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推进智慧社保建设。在已实现通过自助服务终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升级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渠道、“爱APP”接入,实现社保业务的网上服务、移动APP服务、微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通过部署即时制卡设备促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服务;加快开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和线上结算、缴费、认证、应用等场景服务;通过积极使用市级建设的综合服务平台及可信电子签章平台等项目,为全县参保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人社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家居服务、商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将社区与医疗、养老相结合,为社区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办证、领取补助等公共服务,搭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渠道,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形成“互联网+社区”的智慧化社区治理创新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安全、自治和便民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17.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在农业生产领域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通过大数据计算等手段,科学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滴灌,温室智能管控,智能施肥等新型农艺技术。培育“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普及农业网络化经营方式,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完善智慧农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8.推动智能制造升级。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实现传统制造向高端、绿色、服务转变。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工程,以护栏板、纺织服装等制造行业为重点,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探索推进重点行业“无人车间”“无人工厂”建设,加快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支持企业加快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扩大自动化设备比重,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辅助设计系统和信息化辅助制造系统,改造现有生产制造系统,实现生产过程控制的数字化、自动化,提高产品设计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9.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商务生态服务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鼓励专业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促进电子商务向一、二、三产业全面渗透,加快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以及农旅特色产业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深度融合发展的电商新模式。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大数据赋能品牌建设,发挥益农信息社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培育一批涉农电商企业、涉农网商、涉农网店。到20xx年底,全县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实施“本地企业上云”行动。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提高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企业上云。到20xx年底,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广泛普及,全县上云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1.积极培育跨领域、跨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有色金属及金属深加工、绿色化工、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医养健康等四大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面向垂直行业和细分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数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牵头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作,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数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投入。加大财政预算投入,支持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争取国家、省级、市级部门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任务相关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性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投资与运营,推动多元化的投资模式,助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汇聚各方合力共同推进。增强公众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并争取打造1-2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亮点特色,在市级以上平台推广展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信息安全。完善城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目录,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进一步加强对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网络的安全监管和保障,建设电子政务网等大型网络的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不断完善基础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法人数字证书的覆盖范围,加强对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防护、计算机病毒攻击、数据库脚本注入攻击的防护技术措施,保障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

方案范文:经济开发区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范本


根据《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考察工作责任分工》通知要求,经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按照责任分工,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方位整改提升开发区行业服务工作水平。

二、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完善开发区功能、提升开发区品质、做强开发区经济的总抓手。按照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和目标,配合全县创城工作同步推进,按照20xx年全面推进、20xx年攻坚克难、20xx年决战决胜的目标要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力争20xx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开发区将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从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和日常行为养成抓起,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企业及周边居民深刻感受到开发区的新面貌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变化,全面提高企业与周边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进一步调整充实创建力量,成立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郑巧玲同志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网格化划分并及时建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员发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的作用,积极宣传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播报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反映创建文明城市的标准、内容及进展情况。规范服务标准,健全诚信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窗口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根据行业特点,深入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制度,深入推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不断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教育。设立志愿服务岗,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不断提高窗口规范化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3、强化督导,及时整改。建立完善文明城市创建长效管理制度。以“展示窗口形象、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通过服务竞赛、礼仪展示等活动,推进文明诚信服务,打造窗口服务品牌。加强服务窗口文明创建,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庸懒散拖”以及服务不规范、用语不文明、态度不热情等突出问题。制定完善文明用语、行业规范,全面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

4、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利企便民的服务品牌。广泛开展以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形象、公开服务程序、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优质服务六提升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深化服务内涵,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塑造一流服务环境,打造优秀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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